一、可降低疗效的兽用中西药物配伍禁忌:
(一)可降低胃蛋白酶疗效的中药。⑴大黄及其制剂:含有大黄酸,可通过吸附或结合的方式抑制胃蛋白酶的活性,使其疗效降低。⑵元胡、槟榔、硼砂:含有碱性物质,可中和部分胃酸,使胃蛋白酶的活性降低。
(二)可降低胰酶疗效的中药。山楂、女贞子、五味子、山茱萸、木瓜、乌梅等,皆含有多量有机酸,可提高肠内酸度,使胰酶及其他在碱性肠道中起作用的酶制剂,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另外,朱砂及其制剂,含有对酶蛋白的巯基有强亲合力的汞离子,可使酶的活性受到抑制。
(三)可降低活菌制剂疗效的中药。乳酶生、乳康生、促菌生、克痢灵、整肠生、赐美健、EM原露等,都是有生命的活菌制剂,若将其中的活菌灭活则会失去疗效。故禁止与具有广谱抗菌作用的中药配合使用,如金银花、连翘、蒲公英、地丁、黄芩、黄连、黄柏、栀子、龙胆草、鱼腥草、穿心莲、白头翁、草河车等。
(四)可降低磺胺类药物疗效的中药。中药神曲及其制剂可干扰磺胺类药物与细菌的竞争,使磺胺类药物失去疗效。
(五)可降低土霉素疗效的中药。⑴含铝中药:如明矾、赤石脂等,其中所含铝离子可与土霉素结合生成不溶于水且难以吸收的铝络合物。⑵含镁中药:如滑石、赤石脂、阳起石、伏龙肝、寒水石等,其中所含镁离子可与土霉素结合生成不溶于水且难以吸收的镁络合物。(3)含钙中药:如石膏、龙骨、牡蛎、乌贼骨、瓦楞子、阳起石、寒水石等,其中所含钙离子可与土霉素中的酰胺基和酚羟基结合生成不溶于水且难以吸收的络合物。
(六)可降低喹诺酮类药物疗效的中药。⑴含铁中药:如禹余粮、代赭石、磁石、自然铜等,其中的铁离子可与喹诺酮类药物的氧基和羟基结合生成螯合物,导致疗效降低。⑵含镁中药:如(六)中⑵所示的含镁中药,其中所含镁离子可与喹诺酮类结合生成不溶于水且难以吸收的络合物。⑶含铝中药:如明矾、赤石脂等,其降效机理与含镁中药相同。
(七)可降低穿心莲及其制剂疗效的西药。庆大霉素、红霉素等抗生素可抑制穿心莲有效成分的活性,使其疗效降低。
(八)可降低丹参及其制剂疗效的西药。(1)含铝离子的西药如胃舒平等,其中所含铝离子可与丹参所含有效物质结合生成难以吸收的铝络合物。(2)维生素C:可使丹参所含有效成分发生还原反应而使其降低或失去疗效。
(九)可降低含蒽醌类中药疗效的西药。芦荟、大黄、番泻叶、虎杖等中药,都含有大黄素、大黄酸、大黄酚等蒽醌衍生物,若与抗酸西药如碳酸氢钠、人工盐等配合,则会导致有效成分被破坏而失效。
(十)可破坏酸性中药疗效的西药。山楂、乌梅、木瓜、女贞子、山茱萸等为酸性中药,若与碳酸氢钠、人工盐等碱性西药配合,可发生中和反应,降低其疗效。
(十一)可破坏山药疗效的西药。碳酸氢钠、人工盐等碱性西药可破坏山药所含的淀粉酶,从而使其疗效降低。
二、可增强毒副作用的兽用中西药物配伍禁忌:
(一)可增强磺胺类药物毒副作用的中药。⑴含硫中药:如芒硝、朴硝、石膏、寒水石、硫黄等,都含有硫元素,可加重磺胺类药物在血液方面的毒性,引起硫络血红蛋白血症。⑵含有机酸的中药:如山楂、山茱萸、女贞子、五味子、乌梅、木瓜等。此类中药可使动物尿液呈酸性,引起磺胺类药物在动物肾小管中析出结晶,损害其肾脏。
(二)可增强喹诺酮类药物毒副作用的中药。含有机酸的中药,名称见(一)中⑵,可使尿液呈酸性,引起喹诺酮类药物在肾小管中析出结晶,损害肾脏。
(三)可增强肝毒性抗生素毒性的中药。氯霉素、红霉性、四环素、利福平等属于肝毒性抗生素。含鞣酸较多的中药,如地榆、诃子、五倍子等,可增强肝毒性抗生素的毒性反应,从而引起药源性肝病。
(四)可增强肾毒性抗生素毒性的中药。先锋霉素、利福平等属于肾毒性抗生素。含有机酸的中药,名称见前,可加强肾毒性抗生素在肾小管中的吸收,从而增强其对肾脏的毒性。
(五)可增强肾上腺素毒副作用的中药。甘草及其制剂含有糖皮质激素类物质,若与肾上腺素同用,可使胃溃疡发生率升高。
(六)可增强阿司匹林毒副作用的中药。白酒及其制剂都含有乙醇,与阿司匹林合用,可引起胃粘膜屏障损伤和导致胃出血。
(七)可增强洋地黄制剂毒副作用的中药。含钙较多的中药,如石膏、牡蛎、龙骨、乌贼骨、阳起石、瓦楞子等,所含钙离子有加强心肌收缩、增强洋地黄制剂(如洋地黄酊)毒性的作用。
(八)可增强槟榔毒副作用的西药。敌百虫与槟榔合用可产生毒副作用。马对槟榔特别敏感,若给马合用敌百虫和槟榔,可导致其中毒死亡。
(九)可增强虾类中药毒副作用的西药。维生素C可使虾类中药中所含的无害的五价砷转变为有剧毒的三价砷,导致虾类砷中毒。
(十)氯丙嗪与曼陀罗、洋金花、天仙子。中西药双方都具有抗胆碱作用,二者合用则会因作用增强而呈现毒副作用。
(十一)溴化物与朱砂及其制剂。溴化物所含的溴离子有抑制大脑皮层运动区的作用,溴离子排泄缓慢;朱砂及其制剂都含有汞离子,有抑制中枢作用,排泄也缓慢。二者合用则产生溴化汞,毒性增强。
(十二)硫酸亚铁与朱砂及其制剂。二者合用,则双方所含的硫和汞相互作用生成硫化汞,毒性增强。
(十三)碘化钾与朱砂及其制剂。二者合用,则会产生化学反应,毒性增强,特别对动物眼晴危害较大。
(十四)扑热息痛与酒类及其制剂。酒类及其制剂都含有乙醇,其代谢产物可与扑热息痛共同危害动物肝脏,情况严重的可引起动物急性肝坏死。
(十五)先锋霉素与硼砂。先锋霉素属肾毒性抗生素,对肾脏有一定毒性。硼砂主要成分为四硼酸钠,长期服用对肾脏有损害。二者合用,则会增强损害作用。
回答
兽用盐酸林可霉素按照林可霉素计算,猪每日40-70mg/L(每1升水兑40-70mg)混饮,连续使用7天;鸡150mg/L(每1升水兑150mg)混饮,连续使用5-10天。该药主要用于治疗猪和鸡的革兰氏阳性菌感染,比如猪痢疾、鸡坏死性肠炎等。
一、兽用盐酸林可霉素用法用量
1、兽用盐酸林可霉素为白色或者类白色粉末,按林可霉素计算,猪每日40-70mg/L(每1升水兑40-70mg)混饮,连续使用7天;鸡150mg/L(每1升水兑150mg)混饮,连续使用5-10天即可。
2、该药主要用于治疗猪和鸡的革兰氏阳性菌感染,比如猪痢疾、鸡坏死性肠炎等,也可以用于猪和鸡支原体感染。
3、治疗家禽气囊炎和支原体感染的时候,盐酸林可霉素消炎作用比较明显,并且可以溶解纤维素,协同其它药物使用可以增强药物在呼吸系统和关节腔中的分布,提高其它药物的抗菌效果和治愈率。
4、在治疗鸡坏死性肠炎的时候,盐酸林可霉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肠道出血、肿胀、肠粘膜脱落、拉胡萝卜丝状粪便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5、在母猪产仔之后,也可以用盐酸林可霉素进行预防消炎,连续使用2-3天,用药的效果比用青链霉素更加持久、明显。
二、兽用盐酸林可霉素的配伍禁忌有哪些
1、兽用盐酸林可霉素与罗红霉素或者替米考星配伍治疗效果会降低,盐酸林可霉素与磺胺类配伍会失效,和甲硝唑配伍治疗效果会增强。
2、在暂时不清楚猪的发烧病因的情况下,可以用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配双黄连口服液,给患病猪进行灌服、拌料或者肌肉注射,这样会有比较明显的治疗效果。
3、盐酸林可霉素还可以用于治疗猪支原体性气喘病,并且对副猪嗜血杆菌病也有比较好的治疗效果。
4、林可霉素属林可胺类,对革兰氏阳性菌(比如葡萄球菌、肺炎球菌等)作用比较强,对厌氧菌(比如破伤风梭菌、产气荚膜芽孢杆菌)有抑制作用,对猪痢疾密螺旋体和弓形体也有一定作用。
1.兽药使用常识有哪些
兽药的使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动物群体,即牧场的 饲养者以生产动物源食品为目的,在饲养过程中为保障动物健康或预防、诊断动物疫病而使用兽药,目前,主要是用于猪、牛、羊、兔、鸡、鸭及鹌鹑等畜禽;二是用于动物个体,即伺养者不 是以生产动物源食品为目的,饲养的是观赏、竞赛或伴侣动物,此类动物的保健或诊疗一般是在兽医诊所或动物医院。
两方面用 药首先强调适应症,其次是合理用药。前者,由于是为人类提供 动物性食品,禁止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的品种目录(农牧发1994年7号文)以外的兽药品种。
并要严格按照《允 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农牧发1994年8 号文)用药。保证严格执行停药期的规定。
2.兽医、兽药方面的常识
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班
职业资格证书是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所以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独立创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动物疫病(兽医)防治员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鉴定,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能够真实的反映畜牧业劳动者具有畜牧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动物疫病(兽医)防治员资格证书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办理、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极高的权威性。
等级及申报条件:
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中等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技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职业(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
(2) 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2) 具有培训高级技能人员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公关能力的人员。
可以到全国重点农业院校报名: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
东北农业大学(长春)
畜牧局报名
首先要有中专以上兽医专业文凭,到当地县级兽医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3.常用兽药的理化禁忌有哪些
常用兽药的理化禁忌如下: (1)乙酰水杨酸应尽量避免与糖皮质激素合用,二者合用可能使出血加剧;与氨茶碱或其他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合用可降低本品疗效。
(2)肾上腺素与洋地黄制剂同时应用,易致中毒。 (3)普鲁卡因水解后产生的对氨苯甲酸可颉颃磺胺的抗菌作用,故忌与磺胺药同用。
(4)氨茶碱注射液在一定浓度时遇酸性药物即有茶碱沉淀析出,故不宜配伍。 (5)胃蛋白酶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6)乳酶生忌与秘剂、鞣酸、活性炭、酊剂合用,因这些制剂能抑制、吸附或杀灭乳酸杆菌。 (7)鞣酸蛋白不宜与胰酶、胃蛋白酶、乳酶生同服,因这些蛋白质与鞣酸结合即失去活性;鞣酸可使硫酸亚铁、氨基比林、洋地黄类药物发生沉淀,而妨碍吸收,影响疗效。
(8)硫酸亚铁等铁剂与四环素类药物可形成络合物,互相妨碍吸收。 (9)青霉素与四环素类、磺胺类合并用药是药理性配伍禁忌的典型。
青霉素不应与红霉素、万古霉素、氯丙嗪、去甲肾上腺素、碳酸氢钠等同时静脉应用,以免减低效价,产生混浊或沉淀。 (10)硫酸链霉素不宜与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用,以免增加毒性。
(11)硫酸庆大霉素不可与两性霉素B、肝素钠、邻氯青霉素等配伍合用,因均可引起本品溶液沉淀。 (12)硫酸卡那霉素忌与碱性药物配伍,因可增加毒性作用。
(13)磺胺类钠盐不能与酸性药物同用,同用则产生沉淀。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临床药物的联合应用,尤其在饲料及输液中添加的药物越来越多,往往出现配伍禁忌的问题,必须经常注意积累配伍方法的经验,进一步提髙临床用药的质量。
4.兽药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兽药使用规范与禁忌伺养的环境应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鸭病以预防为主,必要时,经准确诊断后用药。必须用药时,应 在受过专门训练、有用药经验、合格的兽医指导下进行,以便选 择恰当的药品,避免滥用药物。
对鸭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时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 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 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企业,或者具有《进出口许可证》的 供应商。
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兽药使用中有很多禁忌,如禁止使用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 作用的兽药;禁止在伺料中长期添加兽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 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会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兽药; 禁止使用激素类或其他具有激素样作用的物质和催眠镇静类药物;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 的兽药;限制使用某些人、畜共用药。
兽药的使用要注意配合禁忌和体内相互作用。农户如果对这 些禁忌不太了解的话,可以多咨询兽医。
鸭病的治疗和预防药物使用需严格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使用剂量、给药途径、疗程和注意事项。药物使用时要防止耐药 性的产生和传播。
抗球虫药应以轮换或穿梭方式使用。
5.使用兽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使用兽药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应从外包装标签査看外包装标签上面应有“兽用”标识、兽药名称、商品名、主要成分、适应证(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含量/包装规格、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停药期、贮藏、包装数量、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
(2)从内包装标签査看内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兽药名称、商品名、主要成分、适应证(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含量/包装规格、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停药期、贮藏、包装数量、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 安瓿、西林瓶等注射或内服产品由于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注明上述全部内容的,可适当减少项目,但至少须标明兽药名称、含量/包装规格、生产批号。
(3)从说明书査看 ① 兽用化学药品、抗生素产品的单方、复方及中西复方制剂的说明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性状、药理作用、适应证(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停药期、外用杀虫药及其他对人体或环境有毒有害的废弃包装的处理措施、有效期、含量/包装规格、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等。 ② 中兽药说明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性状、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有效期、规格、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等。
③ 兽用生物制品说明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型、株及活疫苗的最低活菌数或病毒滴度)、性状、接种对象、用法与用量(冻干疫苗须标明稀释方法)、注意事项(包括不良反应与急救措施)、有效期、规格(容量和头份)、包装、贮藏、废弃包装处理措施、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等。 (4)从药物的外观看 ① 水针剂、大输液(如安乃近注射液、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等)打开包装观察,装量应无明显差异,容器应整齐、完好、统一。
溶液的色泽应一致、澄清。无异物、沉淀或混浊。
除个别产品在冬季允许析出少量结晶,加热后应完全溶解。 不应出现絮状物及其他异常现象。
② 粉针剂(如注射用青霉素钾、注射用链霉素、注射用泰乐菌素等)打开包装盒观察,容器应整齐统一、完好。药粉的装量应无明显差异,色泽一致,不得有结块、严重沾瓶现象,瓶盖压封平整,不得松动,瓶口应密封严实,容器内加人规定的溶媒后应完全溶解,溶液应澄清,无异物。
③ 片剂(如土霉素片、碳酸氢钠片、磺胺噻唑片等)外观边缘要整齐,完整,不得有松片、裂片、粗植不平、厚薄不均状况。色泽均匀,表面光滑,无斑点、麻面。
片体无粘连,无溶化、发霉现象。 ④ 粉剂、散剂及预混剂(如阿莫西林可溶性粉、甲砜霉素散、喹乙醇预混剂等)外包装应完整,装量应无明显差异,打开包装后观察,色泽一致,不得有异味、潮解、霉变、虫蛀等现象。
6.兽药主要是指什么
兽药是指用于畜禽等动物的药物,它还包括能促进动物生长 繁殖和提高生产性能的物质。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是指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 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 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饲料添加剂是指为满足特殊需要而加 人动物饲料中的微量营养性或非营养性物质,饲料药物添加剂则 指饲料添加剂中的药物成分,亦属于兽药的范畴。
在我国,蜂 药、蚕药及水产药也列 *** 药管理。
7.药品安全知识
药品是用来防病治病的物品,药品的种类很多,为了充分发挥药效,保证安全用药,居民在药品选购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药要对症;
(2)疗效要高;
(3)毒性要低;
(4)价廉易购。
药品包装和说明书
在整理家庭药箱的时候,要注意检查和保留好药品包装和说明书。药品包装和说明书是药品质量和应用的指导文件,上面标示有药品的名称、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证、有效期及储存等资料,因此应当妥善保存。
(1)坚持对症用药 每种药物都有适应症。应在确定鸭病后对症用药,切勿滥用,以免贻误病情,引起不良后果。
(2)选择适宜的给药方式 养鸭场应根据鸭群的病情、用药目的、药物的理化性质确定适宜的给药方式。例如,给鸭群用药时,要搅拌均匀,载体由少到多,分多次拌匀;饲喂时要细心监护,防止强壮者多食中毒,弱小者食少不治病。也可采用分组给药等方法。
(3)剂量准确并按疗程给药 为了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防止耐药性产生,用药剂量应当准确,严格按疗程给药,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用药时间。
(4)兽药质量可靠 养鸭场应在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兽药,并留心察看使用说明、批号、产地、有效期及使用方法。包装不应乱扔,待药用完一定时期无异常作用后再作处理。切不可购买假冒伪劣兽药,否则会造成事故。
(5)注意药物对鸭肉、蛋产品安全性的影响 在用药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操作,给鸭群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药物。在治疗鸭病时,应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鸭肉、蛋中药物残留超标。如果定向出口鸭肉、蛋产品,必须参照进口国的有关标准用药。同时,还要注意药物对鸭肉、蛋产品质量的直接影响。例如,给病鸭使用磺胺类药物,可导致鸭产软壳蛋和薄壳蛋。
(6)注意配伍禁忌及所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两种以上的药物在同一时间联合使用,能产生协同作用,增强药效。但应注意配伍禁忌。如果配伍不当,可能降低疗效或产生毒性。在表28中,同一栏内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品种不能同时使用。
表28 兽药的配伍禁忌注:表中同一栏内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品种不能同时使用。
第一类 盐酸氨丙啉,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氯羟吡啶,莫能菌素钠,拉沙洛西钠,甲基盐霉素钠,甲基盐霉素钠+尼卡巴嗪,马杜拉霉素第二类 越霉素A,潮霉素B 第三类 杆菌肽锌,恩拉霉素,维吉尼霉素,黄霉素,硫酸泰乐菌素,金霉素,土霉素,杆菌肽锌+硫酸黏杆菌素 第四类 硫酸黏杆菌素,金霉素,土霉素,杆菌肽锌+硫酸黏杆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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