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苗族没有本民族文字记载的医籍,这同苗族社会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很难确定一样,苗族医药发展无明显的分期。但苗医发展史上确实存在一段较长的“巫医合一”的时期,《说苑辨物》上所说的“苗父”属于这种情况,
《宋史·蛮夷列传》载:“西南诸夷,汉样柯地,……,疾病无医药,但击铜鼓、铜沙锣以祀神。”苗族人民喜用铜鼓,用它祀鬼神以治病,是较早时期的情况。
我国汉族地区在春秋时期,巫与医已经完全分离,但经济科学文化落后的苗族,却比较完全地保存了“巫医合一”的特点。道光《凤凰厅志·风俗篇》载:苗族民间“疾病延医服药之外,惟祈祷是务,父母病则延老者,十八人牲牢为请命于神,谓之打十保护。童子病则延巫为之解煞,名曰杨关。”这种“巫医合一”的方式,用苗族的俗语来讲,叫做“巫医一家,神药两解”,到清代还很盛行,民国《剑河县志》载:“民知尚稚,笃信鬼神,患病者不事医药治疗,惟气灵于巫祝,有跳神走阴诸名色”。民国《兴仁县志》载:“黑苗巫曰密那,遇病延之,杀犬而禳,名曰打老魔。”上述记载很多,除方志外,清·田雯《黔书》载:“苗人……病不服药,惟祷于鬼,谓巫为鬼师,鬼师乘以愚人”。清·梁雪绳《黔苗词》中曰:“寨旁窿岩屋湄边,手携力弩作嬉嬉,病来不解神农药,杀犬屠牛事鬼师。”可见苗族医药中,巫师治疗疾病并非个别现象,而是一个历史现象。有的地方延续至今,呈现了十分复杂的情况。
苗族的巫师,在湘西称“巴对雄”,在黔东南称“相孬嗄”,在川滇黔交界区称“笃能”,女巫又称“迷婆”或“迷那”。苗族在历史上由于苗巫文化的影响而笃信鬼神,日常生活中婚、丧、疾病、节日,都要请巫师主持祭祀仪式。许多村寨都有1—3名巫师、巫师必须熟习各种鬼神的名称、性质和祭祀的方法,会背诵咒语。人生病时,苗巫师对病人施行巫术,称“过阴术”或“望鬼术”,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单纯以巫术治病,除了有心理治疗作用外,一般与医学无关。但巫师是苗族早期社会的一种分工,他们又是本民族最早的知识分子,由于医药经验的积累,有一部分巫师掌握了一些医疗技术,施行巫术的同时,还兼用草药和其他方法治病,后来巫师由于社会地位的下降而衰落了,他们当中一部分人分化为职业苗医,但在行医过程中,程度不同地包含着巫术的内容和形式。
苗医外治法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起源于巫术,虽然它们已完全脱离了巫术的内容与形式,如苗医的滚蛋疗法,最早是巫师敲蛋占卜望鬼时,为加强其法术的神秘性,将煮热的蛋滚动全身而形成。滚蛋疗法在苗医中广为流传。操作简便,疗效较好。更为独特的是,苗医应用滚蛋后蛋壁和蛋黄的颜色变化以诊断并预后疾病,这同巫师敲蛋占卜有着某种联系,构成了苗医的诊法特点。其他如化水疗法、踩铧口疗法等,也有类似情况。
另外,在临床治疗中,一些苗医(或病人自己)主张神、药结合,一方面用药治疗,一方面求神请祖。由于对许多疾病的发生无法解释,对危重病的发展死亡无法理解,只好求助于鬼神而与巫“合作”,既彼此利用,又互相对峙,形成“巫医一家、神药两解”的局面,据黔东南10个县的调查统计,巫与医并用的现象至今在某些局部地方仍然存在着。
“巫医合一”是苗族医学发展史中的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是由于缺乏科学知识,社会发展缓慢而又极不平衡的历史原因造成的,说明了苗族医药的形成过程,脱离巫术的不彻底性和复杂性。但对“巫医合一”情况应作具体的分析,不可一概而论,虽然巫术阻碍了医学的发展,但并未吞噬医学的精华,从而阻止医学的破土而出,这是由于苗族医药扎根于山区的群众之中,又有几千年的实践经验作为基础的缘故,不能以此作为否定苗族医药存在的理由。今天,由于苗族文化知识的提高,这种“巫医一家”的状况已逐步解体。
巫文化起源于早期原始社会,主要载体是巫术,作法以“超自然力”对客体进行影响或控制是其主要特征。一般有专职的行巫术者,即巫师,他们被认为具有这种“超自然力”。黔西北苗族中自古以来巫文化盛行,巫文化浸润了生产、生活、风俗、礼仪、婚丧嫁娶、社会交往各个层面。
巫文化从医开始
苗族最先信奉鬼神,崇拜巫述。巫文化是发端于医病,在古代苗族中,巫医是不分的。本来苗族已在古代首先发现了中草药及针石等治病医术,但医术一直都是在巫术的神秘面纱掩饰下进行的。往往在苗医给人治病时,要采取巫医并行的方法进行,始终以“神药两解”的方式治病。
苗族的医生同时也是巫术和巫文化的继承和传播者。苗父行医,用刍草扎成草狗(行巫术的法器),面向北念咒语,只念十个字就治好病,这就是以巫术治病。虽然后来中医从巫医中分离出来发展成为中华优秀文化之一,但是我们在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存神炼气铭》和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还能窥出巫文化的气息来。
巫文化浸透了生产生活各个方面
巫文化从开始形成到整个发展过程,渗透于黔西北苗族的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大到迁徙、战争、节日,小到衣食住行。每逢花坡、花场,总是以巫祝方式贯于始终,遇到天灾就要以巫术的方式祈祷禳灾。
有时还以巫述诅咒别人。震动清朝咸同年间的黔西北苗族大起义,就是以巫文化鼓动起来的。巫文化在丧葬和医药方面表现得较突出。在威宁、赫章一带,打猎活动中也表现出巫文化形式来,苗族猎人在狩猎前要先测梦。大方苗族自古以来就对医病有“神药两解”的传统。在黔西铁盔苗族中,盛行着一种叫“解阴索”的巫俗。
巫文化的专施性和全民性
巫文化以巫术为载体,多数情况下是由巫师和祭师施行巫术,巫师有男,也有女。一般情况下巫术都是家传,巫师掌握有独特的巫术,巫术在不同的地方有其不同的表现状态,有的巫师掌握的绝技令人瞠目。在苗族中巫师一般都称为“迷拉”,迷拉施行巫术就叫“跳神”,在跳神时有多数迷拉都很投入,有不少时候都要施法到“神来”的状态。
巫师们有不少身怀绝技,而绝技绝不外传,只传给儿子中的其中一个。还有“上刀山”,“捞油锅”等绝技的表演,经常用来昭示巫师的法力高强。巫师施法因人而异,各人的“道行”有多高表现有不同,施法没有统一路数,各显其能。
在苗族中间,巫文化除有巫师专施巫术外,在村寨和村民中间流行巫文化。村民中间流行的巫文化基本上没有巫师的法术技能,仅是代代相传,无选择地传承的近乎游戏性质的带有巫文化性质的活动,这些活动大都程序简单,没有“技艺”水平,一看就懂,一做就会,经常表现为群体活动,具有娱乐倾向。
“扫寨”就是一种常见的较大的集体性巫事活动。扫寨也称“洗寨”,“扫火星”,一般在村寨中疾病流行时或认为有灾难将要降临时举行。火灾是火鬼星作祟,要防患于未然,就只能驱除火鬼,就要扫寨。扫寨有不定期或一年一次两种形式。新中国建立以来,社会不断进步文明,巫文化日显式微,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说苑》:“吾闻上古之为医者,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以菅为席,以刍为狗,面北而祝,发十言耳,诸扶而来者,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
《韩诗外传》:“俞跗治病,不以汤药,榒木为脑,芒草为躯,吹窍定脑,死者复苏。”
《尚书·金縢》:“周公祷武王之疾而瘳。”
《山海经》:“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窬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拒之。”
《逸周书·大聚》:“乡立巫医,具百药以备疾灾。”
以上文献所记载的,大致是巫、巫医的兴盛时期的情况。这时的巫医,俨然是无病不可治愈的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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