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扎”学说即器官学说。“艾扎”(汉译为器官)学说,是说明器官定义、种类和功能的学说。维医把体内的脑、心、肝、肺、脾、肾、胆、胃、食道、十二指肠、大肠、小肠、膀胱、子宫、血脉、管道、腺体、皮下脂肪、内脏脂肪、骨骼、脊髓、肌肉、筋肌、软骨、韧带、腱膜、腹膜、胸膜等,体外的皮肤、毛发、指甲、眼、耳、口、牙、舌、前阴、睾丸、后阴等都统称为器官。维医解剖学与现代医学解剖基本相同,但是对其生理学的论述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维医认为各器官均有与自己功能相应的特有气质。维医根据器官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分为支配器官和被支配器官两大类。
支配器官,系指脑、心、肝三个主要器官。它们不但是保存人体三大力,即生命力、精神力和自然力的部位,而且是这三大力的始发点。它们在保持人的生存、繁殖及管理智力、体力活动中,不但起重要的作用,而且指挥被支配器官,并且通过它们的间接作用,在总体上调整、充实和控制全身的一切生命活动,从而维持全身的整体性。如:脑,产生思维、感觉和运动即精神力的中心。对脑的各部位讲,脑皮层支配主脑、长脑、间脑和后脑。心,产生生命力,是生命力的中心和起源点。它支配肺和血脉来完成本身的作用。肝,是自然力的中心,它产生四种体液,并通过心脏将它们输送到全身完成本身的作用。
被支配器官,系指在支配器官的指挥下,对其他有关器官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通过它们的作用继续完成本身功能的器官。被支配器官根据各自分布的位置和性质,按照本身所起作用的主次又分为主要被支配器官和次要被支配器官二种。
主要被支配器官:系指不但受支配器官的支配,而且本身也能支配其他有关器官,才能完成自己作用的器官。它包括肺、脾、胆、胃、肾、肠、膀胱、子宫、眼、耳、睾丸等。如:肺,受脑和心的支配,又支配血脉。脾,受肝的支配,又支配肝门静脉。胆囊,受肝的支配,又支配肠。胃,受肝的支配,又支配食道。肾,受脑的支配,又支配膀胱和尿道,等等。
次要被支配器官:系指不能支配其他器官,只能作为主要被支配器官间接支配的器官。它们虽然从生命力得到营养完成自己的作用,但是在本质和质量上不能成为独立的器官。它们是联接人体各个机构,维持其形状,为生命的各种活动起间接性服务作用的有机整体。它们包括:骨骼、软骨、脊髓、肌肉、筋肌、韧带、膜、血脉、管道、脂肪、皮肤、毛发、指甲等。
器官的气质,是维医气质学说与器官学说相结合产生的一种特殊观念。它认为,各器官均有特定而与本身功能相符的气质,了解其气质,掌握其变化,对其立法治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干热气质的器官:胆囊;
湿热气质器官:肝、心、肺、肌肉、食道、十二指肠、小肠;
湿寒气质器官:最小单位(细胞)、脂肪、胃、脑、肾、脊髓;
干寒气质器官:脾、骨骼、毛发、指甲、筋肌、软骨,韧带、膜、大肠、膀胱;
平和气质器官:手指、手掌、手背、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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