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身体健康,必须心情舒畅,这是人生活的常识。当某种原因致使心理负担过重时,就会引发各种疾病,尤其是诱发"神经症"。"神经症"这一名词历史悠久,随着医学的发展,诸多学者对它的解释亦不一致,现代科学研究表明,长期过度的精神紧张,较重的工作负担,会引起机体的多种病变。大脑皮层首当其冲,当大脑皮层受到刺激后而失去平衡,失去其正常调节功能,血中儿茶酚、5-羟色等生物活性物质含量发生变化,长期心理因素刺激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引发神经衰弱,以及奇特的强迫症、多愁善感的抑制症、多忧多虑的疑病症、杞人忧天的恐怖症、烦躁不安的焦虚症等等。
(2)神经症
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心理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轻性心理障碍的总称。神经症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主要基本上都是主观感觉方面的不良,没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表现为当事人一般社会适应能力保持正常或影响不大;有良好的自知力,对自己的不适有充分的感受,一般能主动求治。
(3)精神病
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知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医学区分
在医学语言中,这两者有明确的区分。
所谓精神,是指人的感觉、知觉、记忆、联想、情感等各方面的总称。精神方面出了问题,就表现为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即病人自己的所见所闻、心里想的事情、感情的变化与正常人大不相同。比如一屋子人好好的,他非说进来一只大老虎,在地上转了三圈又出去了;或者本来生活很正常,他却无缘无故地发愁,无心茶饭,不思工作,整天在床上躺着。
因为精神活动都是大脑的功能,所以在神经系统疾病时,或者其它部位的疾病影响到大脑时,有时就会产生一定的精神方面的异常,我们把这叫作精神症状。反之,在大脑没发现什么具体问题的情况下,出现了精神方面的严重异常,就叫精神病。
这两者的关系,通俗地总结一下:精神表现不正常的人,如果经过医生的客观检查,发现了病变,就是精神症状直接治疗原发病就可以了;如果没发现病变,就很可能是精神病,需要由精神科医师来治疗了。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人们对某些精神病人早期的病态思维和行为改变缺乏识别,以致延误治疗,导致患者行凶、放火和自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家庭及患者本人造成严重影响。其实精神疾病发病的早期多有思维和行为方面的异常改变,只是它们往往不典型,而为人们所忽视。如果发现一个人的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不相协调一致;精神活动过程的完整性或行为的协调性被破坏;情绪和性格特征的不稳定,就应该警惕其是否患有精神病。在家庭生活中,遇到以下情况可能提示精神病的早期症状:
睡眠障碍:常表现为入睡困难或不能入睡,日夜颠倒。精神病人的失眠与正常人的失眠不同,精神病人失眠无明显原因,无痛苦体验,也从不主动求医,常连续数日出现,虽彻夜不眠,次日仍毫无倦意,有的病人甚至表现为精力旺盛。
记忆障碍:表现为记忆减退,尤其以近记忆减退为主,经常丢三落四,刚做过的事转身即忘。
过分敏感多疑:对周围人的一言一行都特别敏感,如听到别人讲话,就怀疑是在议论自己,别人做事是针对自己;有的甚至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这种多颖与正常人的多疑不同的是,虽经事实证实而否定,但患者仍坚信不移,无法说服,内容荒诞无稽。这种病态的思维称之为妄想。
性格改变:精神病人早期可出现性格改变,原来热情、乐观、合群、善于交际的外向型性格的人,渐变得独处、少话、淡漠、退缩,社会功能逐渐降低,若没有特殊原因,应考虑系病态所致,而决非一般人认为的思想问题,应引起重视。
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是在个体发育成长过程中,因遗传、先天以及后天不良环境因素造成的个体心理与行为的持久性的固定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偏离社会文化背景,并给个体自身带来痛苦,或贻害周围。
人格或称个性,是一个人固定的行为模式及在日常活动中待人处事的习惯方式,是全部心理特征的综合。
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是指明显偏离正常且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具有适应不良的性质,其人格在内容上、质上或整个人格方面异常,由于这个原因,病人遭受痛苦和/或使他人遭受痛苦,或给个人或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人格的异常妨碍了他们的情感和意志活动,破坏了其行为的目的性和统一性,给人以与众不同的特异感觉,在待人接物方面表现尤为突出。人格障碍通常开始于童年、青少年或成年早期,并一直持续到成年乃至终生。部分人格障碍患者在成年后有所缓和。
心理障碍是指一个人由于生理、心理或社会原因而导致的各种异常心理过程、异常人格特征的异常行为方式,是一个人表现为没有能力按照社会认可的适宜方式行动,以致其行为的后果对本人和社会都是不适应的。
当心理活动异常的程度达到医学诊断标准,我们就称之为心理障碍,心理障碍强调是这类心理异常的临床表现或症状,不把它们当做疾病看待。此外,使用心理障碍一词容易被人们所接受,能减轻社会的歧视。
1、自卑倾向
有强烈的不安全感,有些人深信自己的容貌、身体上的特征、口才、表情、学业成绩、体能状况处处不如人,由于坚信不疑以致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每当跟别人在一起时这种想法就蜂涌而出,使其无法放轻松来跟人交谈或交往,总觉得差人及我处处不如人。由于这种人过分强调自己的缺点而同时拿别人的优点来跟自己比较,因此他永远也无法去除掉这种自卑感及不安全感。
然而每个人从小都或多或少有一些自卑感,也正因为有自卑感的存在才激励着大家想要努力,但是如果变成神经质个性的人,其思考方式常倾向极为负面,常自我挫败,自我设限,也因为自己的错误信念而吃许多亏了。
2、过度关心自己,变成焦虑倾向
他们把那些用在挂虑外界事物上的精神转向自己身上,最常表现出来的就是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些情形跟有完美主义倾向的人所共通的地方就是他衷心渴求自己身体的完全健康与舒适感,因此当他发现到自己有任何的身体症状时他会非常紧张而马上采取各种医疗行为。
这类人常有些身体不舒服的症状,例如头痛,颈酸、腹痛等,但因为对疾病或癌症的恐惧而致使某些人变为更神经质倾向,不断地抽血或做仪器检查,即使得到阴性的结果仍然是半信半疑,担心检验室的技术或医师的判断有问题而再换另一个地方去重新检查过。
3、完美主义倾向
过度追求十全十美的人因为要求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是完美无缺的,所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事物上,其实他想要做的未必都是有用的事,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即有很强的占有欲、控制欲,于临床上常称这些人具有强迫倾向。
像这一类神经质的人同时也是个急性子的人,往往也非常富有责任感而规规矩矩、一丝不茍的做事,但是因为他们经常会对某些事情执着起来以致总是想不开。不过具有这种个性的人做起事来倒是比较中规中矩、认真而负责,但却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的身体累垮了
其实现在精神心理科分的相对较细,神经症有心理和精神之分.神经症是一组非器质性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因各种躯体或精神不适感,或强烈的内心冲突,或不愉快的情感体验而苦恼.
神经症一词最初由W.卡伦于1769年提出,认为它是因功能障碍而造成的感觉 运动异常.19世纪末D.让内将神经症分为癔症和神经衰弱两大类.20世纪初S.弗洛伊德将神经症分为现实性神经症 精神神经症 混合神经症和边缘病例4大类.1968年再版的《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DSM-II)认为焦虑是神经症的重要特征.新版DSM-III-R(1987)则把各种神经症归类于情感性障碍 焦虑性障碍 人为性障碍 躯体性障碍和分离性障碍之中,不再强调使用"神经官能症"这个名称.《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CCMD-2)(1989)把神经症分为:神经衰弱 焦虑性神经症 强迫性神经症 恐怖性神经症 疑病性神经症 抑郁性神经症 癔症性神经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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