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代万历年间,烟草从菲律宾传入中国,有淡巴菰、相思草、金丝醺等诸多称谓。当时著名医家张景岳将其收入《景岳全书·本草正》,言其有“避瘴气、逐寒毒”的作用。到了清代,烟草已从当初的药笼中物,逐渐演变成一种自“公卿士大夫逮舆隶妇女,无不嗜烟 草”的吸食行为。这引起医药学家和有识之士的关注,并萌生了最早的戒烟意识。清初医药学家张璐在《本经逢原》中说:“毒草之气,熏灼脏腑,游行经络,能无壮火散气之虑?”另一位医家吴仪洛在《本草从新》中将烟草归为毒药类,发出“卫生者宜远之”的告诫。
清代医家赵学敏在《本草纲目拾遗》中,指出烟草“耗肺损血,世人多阴受其祸而不觉”,并列出烟草损害人体脏腑的六种病证。他举例说,友人张寿庄每日晨起咳吐浓痰,药石治疗无效。后来不食烟,竟然“晨不咳,终日亦无痰唾,精神顿健,饮食倍增。”这是出自医家记载的第一例戒烟的医案。清代文学家李伯元在《南亭笔记·卷五》中载有乾隆皇帝戒烟的史料:“北京达官嗜淡巴菰者十而八九,乾隆嗜此尤酷,至于寝馈不离。后无故患咳,太医曰:‘是病在肺,遘厉者淡巴菰也’。诏内侍不复进,未几病良已。”乾隆皇帝嗜食烟草患咳嗽,听从御医的劝阻戒烟后,肺咳之疾果然痊愈,留下宫廷戒烟的一个验案。
在中国控烟史上,明末的崇祯皇帝和清初的康熙皇帝都曾下旨禁烟,只可惜令行而禁不止,两次行政干预都没有奏效。赵学敏书中的张寿庄和李伯元笔下乾隆帝戒烟的记载,足以说明吸食烟草导致疾病后戒烟意识的萌生,是中国控烟史上最早的个案。(原所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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