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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去年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表一万两千余份(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医案日记 2023-05-08 01:14:41

北京去年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表一万两千余份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吴庆才魏静)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方来英十七日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止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北京市当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表一万两千七百四十份,是二00五年的一点二六倍。

方来英透露,二00六年北京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达到八百四十九份。其中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一千零九份。报表来源的主体为医疗卫生机构,占报表总数的九成七,其余来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此外,二00六年,北京还收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四百三十五例,涉及十九种(类)医疗器械品种;收到十家药物滥用监测单位上报的监测调查表六千六百零六份。

方来英表示,今年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将推动社区卫生药品集中配送工作,加强对社区用药的监督检查,确保社区的用药安全;同时,在全市实施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持证上岗工作,并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众用药安全。

对于民众较为关注的用药贵的问题,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说,北京市将坚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将使药价降低大约一成一左右,另外,北京还是全国率先实现药品零差率出售的城市,这一举措也使药价大幅度降低。

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如下: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含义ADR(Adverse Drug Reaction)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

关于药品的介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013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新药品管理法已经修订通过,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取消生产、销售假药罪罪名),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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