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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抗菌药物危害不良反应及使用原则(抗生素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医案日记 2023-05-07 17:14:46

滥用抗菌药物危害不良反应及使用原则

人类在抗菌药物开发应用所获巨大成就面前,开始藐视感染性疾病的危险,对抗生素及合成抗菌药物的应用也变得为所欲为。但种自信很快就被严酷的事实所打碎,原本有效的抗生素或合成抗菌药物已经不再能有效控制感染了。

抗菌药物的滥用危害有以下几点:

(1)

诱发细菌耐药。耐红霉素的金葡球菌已超过50%,耐头孢菌素的菌株已达40%以上,耐喹诺酮的菌株在35%左右。

(2)

损害人体器官。抗生素在杀菌同时,也会造成人体损害。影响肝、肾脏功能、胃肠道反应等。如喹诺酮类可致年幼动物软骨损害,使承重骨关节出现水泡,少数病人出现关节痛和炎症;氯霉素服用后难以灭活,可引起儿童心血管衰竭的“灰婴综合症”,严重者可致死。

(3)

导致二重感染。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口腔、呼吸道、肠道都有细菌寄生,寄殖菌群在相互拮抗下维持着平衡状态。如果长期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敏感菌会被杀灭,而不敏感菌乘机繁殖,未被抑制的细菌、真菌及外来菌也可乘虚而入,诱发又一次的感染。

(4)

浪费医药资源。抗生素的生产有天然、半合成、合成3种方法,其中前两种都需粮食作培养基;同时新的抗生素价格昂贵,滥用造成资源浪费和治疗费用居高不下。仅不合理使用第三代头孢这,每年就浪费7亿元。

(5)

造成社会危害。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引起某些细菌耐药现象的发生,对感染的治疗会变得十分困难,即这些细菌感染将变得所向无敌,人类对它们束手无策。如当前耐多药结核菌就成了世界上结核病防治的难题。

常见的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有:

(1)

肝脏损害。抗菌药物吸收后在肝脏代谢,故肝脏易受抗菌药物损害。四环素、利福平、红霉素均可引起肝损害。

(2)

肾脏损害。药物经肠道吸收,吸收后均以原型或代谢物经肾脏排泄,故肾脏最易受到药物损害。肝功能减退的应避免应用氯霉素、氨苄西林酯化物等药物。

(3)

神经系统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听力、视力、周围神经系统病变以及神经肌肉传导阻滞作用等。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因不恰当地使用耳毒性药物而造成耳聋。

(4)

血液系统损害。各类抗菌药物在长期和大量应用时都可以影响血细胞的生成,致血细胞减少,包括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全血细胞减少即再生障碍性贫血。

(5)

消化道反应。如大环内酯类药物可引起消化道反应。

(6)

二重感染、菌群失调及院内感染。

(7)

过敏反应。

提醒大家要慎重使用抗菌药物,学会合理用药,坚持做到“四不”原则:

(1)不自行购买。多数抗菌药物是处方药物,不要凭想当然到药店买药,而应有病先看医师,凭处方购药。

(2)不主动要求。抗菌药物是用来对付细菌的,确有细菌感染时才有疗效,需要专业的评估,所以看感冒等日常小病时不要动辄要求医师开抗菌药。

(3)不任意服用。对家庭小药箱中储备的抗菌药物,要谨慎使用,最好到医院确诊后,根据医生的建议服用,千万不要盲目乱用。

(4)不随便停药。一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就要按时按量服药,以维持药物在身体里的足够浓度,因为即便已经好转的病情也可能因为残余细菌作怪而反弹。(滁州药检所

付晓玲)

抗生素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随着国内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深入认知,多版诊疗方案相继产生。对于重症、危重症患者的诊疗,临床也给予了极大地关注。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对于"抗菌药物治疗"明确指出: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但是,对于全身免疫力低下的新冠肺炎重症感染者,其他病原菌可能趁虚而入,应如何科学使用抗菌药物?
近日,重症医学科的一位临床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对于转入ICU的重症和危重症来说,也可以选择用一些抗菌药物进行预防,防止细菌感染,预防性用抗菌药物一般主张用比较简单、初级的,不需要太高级,以免出现耐药菌的情况。病人如果出现了继发细菌感染的情况,如黄脓痰、体温退下后又重新出现了高热、化验中性粒细胞和降钙素原明显升高、CT上提示肺部出现了细菌继发感染等情况时,就应该使用抗菌药物去控制细菌的感染。
对于如何恰当地使用抗菌药物,最新出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实用手册》也明确,无明确细菌感染证据者不建议常规使用抗生素,应动态监测细菌感染的指标,包括降钙素原PCT,以指导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
轻症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
疫情爆发早期,发表在《柳叶刀》的《中国武汉市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临床特征》显示:在2020年1月2日前最先确诊的41名患者中,多数患者入院时血清降钙素原水平正常,在四名发生继发感染的ICU患者中,其中三名降钙素原水平高于0.5%。降钙素原(PCT)作为诊断标志物,对于单纯的病毒感染,滥用抗生素不但无效,而且短期会增加患者抗生素暴露,增加抗生素相关的毒副作用,长期则会导致多重耐药病原体的增加。
对于轻症患者,《2019年PCT指导抗生素应用国际专家共识》以及《2020年PCT指导抗生素应用亚太专家共识》明确提出:首先,应依据临床标准和细菌感染的概率将患者分层为感染不确定和高度怀疑细菌感染。在非重症且细菌感染可能性低的患者中,低PCT水平不推荐应用抗生素。
重症合并脓毒症,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抗生素
与轻症患者相比,重症患者治疗更加棘手。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数据,截止2020年3月7日,中国目前(非累计)确诊病例数为22184例,其中重症5489例,目前重症患者比例达到24.7%。重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病情重,进展快,并发症多,死亡率明显高于轻症患者,需要临床重点关注和救治。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等临床表现。对于脓毒症治疗,科学合理地使用抗生素,是患者诊治的关键环节。
由中国药学会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院药学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 第一版》中也提到了对于脓毒症患者的抗菌药物治疗建议,即在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的大前提下,对于考虑脓毒症的患者,在初次评估1小时内给予经验性抗菌治疗。同时,一旦开始经验性抗菌治疗以后,临床需要一个可靠的指标来提示治疗是否有效,以及何时应该停用抗生素。
WHO提出,对于病情危重的患者,可能一开始就需要使用较强的抗生素,给予较为广谱的抗菌药物,覆盖较多的病原菌。在病原学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给予降阶梯治疗或调整治疗方案。
2019-2020年PCT指导抗生素应用国际及亚太专家共识,对于重症患者进行经验性抗生素治疗时,需在6-24后复查PCT,以重新评估抗生素治疗的必要性。当临床状况改善时,PCT水平显示出持续下降,建议尽早停用抗生素。
此外,2018年的一项研究表明,临床应用PCT以辅助个性化治疗决策,减少了抗生素暴露,降低了抗生素相关的副作用,降低了治疗失败的风险,从而降低了死亡率。基于大量的临床证据,2017年,FDA全球首个批准了生物梅里埃VIDAS BRAHMS PCT检测可应用于急性呼吸道疾病和脓毒症,以指导抗生素使用。VIDAS应用酶促化学发光体系,提供PCT定量检测结果,可以辅助临床判断发热的病原学及病因学,识别需要及时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并给予动态监测,指导停药及时机,辅助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简述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1.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常识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常识1.如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1)应有明确的诊断,确证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用抗菌药物指征。

原则上应首先确定病原菌,然后根据药敏试验进行选择。如一时无法得到药敏试验结果时,也要在经验用药的基础上慎重选择。

如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者应及时进行调整。 (2)按照患者的特殊生理状态(如妊娠、哺乳妇、婴幼儿、老人等)及不同的感染部位(如中枢感染、骨髓炎、胆道感染等),结合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及体内过程进行选择。
(3)选择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根据该抗菌药物是属浓度依赖性还是时间依赖性而设计给药方案。

例如氨基苷类抗菌药物目前普遍认为每日1次给药比分2次或3次疗效更好,不良反应更小。剂量应结合患者肝、肾功能情况来确定。

疗程要足够以避免复发,一般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3~4天,严重感染可达4~8周。但感染情况和患者体质不同,疗程也可有差异。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安全有效”,抗菌药物应遵医嘱用药。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六大事项。

(1)及早并尽可能地分离患者标本上的病原体,确定后做药物敏感实验。(2)熟悉抗生素的抗菌活性、抗菌谱、药代动力学和不良反应,从药效学、药动学、安全性和经济性综合权衡利弊,结合药敏实验结果制定用药方案。

(3)注意给药方法的合理性,调整给药方案。(4)注意特殊人群如新生儿、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正常者、营养不良者、免疫功能低下者的选用药物品种、剂量、疗程的特殊性。

(5)预防手术感染宜在术前2小时开始用药,一是使血浆药物浓度达到峰值的时间与细菌感染的机遇相逢,二是避免多次使用诱发细菌产生耐药性。(6)尽量不在皮肤与黏膜上使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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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首先,抗菌药物多为处方药。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有适应证的时候才使用。有一些人轻微感冒就想用抗菌药 物,感觉抗菌药物是“万能药”,这样做有百害而无一利。

其次,不同抗菌药物有不同的抗菌谱,必须根据所感染的病原菌 选择具有相应抗菌谱的药物,最好是致病菌对所选药物敏感。同时, 还要考虑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等特性。

最后,使用抗菌药物要注意用药剂量和疗程,用量不足和过量用 药都是不合理的。 正因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很有讲究,滥用抗菌药物又能够造 成针对细菌无药可用的严重后果,所以国家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非常重视,普通患者必须在医师和药师的指导下应用抗菌药物。
3.如何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
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严格掌握适应证即首先要诊断正确,找到真正的病 原,方能对症下药。

因此,不可无目的地胡乱使用抗菌药,对 病毒、真菌感染不宜使用抗菌药,应根据病原选择药物。如治 疗猪细菌性肺炎,除选择对病原敏感的药物外,还要考虑能否 在肺中达到较高药物浓度,可选择恩诺沙星、达氟沙星或替米 考星等。

(2)制定合理给药方案包括药物的选择、给药途径、剂量、疗程等。对于大多数抗菌药物来说,一般给药3〜5天为 一疗程,不可过长,否则容易导致细菌耐药性。

(1)避免耐药性产生在所有致病性病原中,金黄色葡萄 球菌、大肠杆菌、绿脓杆菌、痢疾杆菌最易产生耐药性。 因此, 在使用药物时不要滥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能用1种治疗的 不用2种;杜绝不必要的预防用药;未正确诊断病原的,不要 轻易用药;减少长期用药;发现耐药菌时,及时换药或联合 用药。

(2)联合用药是指同时给猪使用2种以上的药物来治 疗某种疾病。 首先要明确,联合用药的目的是扩大抗菌谱、增 加疗效、减少用量、避免毒副作用、避免耐药菌的产生。

因此,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考虑联合用药:①一种药物不能控制 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败血症、腹膜炎、创伤感染。②病 原未正确诊断但又危及生命的病症,可先联合用药,确诊后再 调整。

③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症。④容易出现耐药性的细菌 感染。

目前常用的抗菌药可以分为四大类:一类为繁殖期或速 效杀菌剂,如青霉素类、头孢类、喹诺酮类;二类为静止期或慢 效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三类为速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大 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一类和 二类合用可增加药效,将病原杀灭,治愈疾病,如青霉素配链霉 素、头孢氨苄配卡那霉素,环丙沙星配庆大霉素等。

二类和三 类合用也可增加药效,杀灭病原,如庆大霉素配土霉素。三类 和四类合用可获得相加作用,但只是将病原抑制,不能完全治 愈。

其他类合用会出现拮抗或无关作用,如一类和三类合用, 青霉素配氟苯尼考,会使青霉素的作用减弱或消失。 另外,应 注意同一类药物之间一般不要联合应用,可能会增加毒性。
4.抗菌素的合理应用应掌握哪四点原则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与进展一. 合理使用抗菌素在明确指征下选用适宜的抗菌素,并采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杀死 致病菌、控制感染,同时采取各种相应措施以增强患者的免疫力和防止不良 反应的发生,尤其是避免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二. 不合理使用抗菌素的诸方面:选用对病原菌或感染无效、疗效不强的药物;量不足或过大;病原菌产生耐药后继续用药;过早停药或感染控制已多日而不及时停药;产生耐药菌二重感染时未改用其他有效药物;给药途径不正确;发生严重性或过敏反应时继续用药;不确当的联合应用抗菌素;依赖抗菌素的抗菌作用而忽视必要的外科处理;无指征或指征不强的预防用药;忽视疗效/价格比。三. 合理用药涉及的问题:应用抗菌素及联合用药的适应症;抗菌素的药动学和药效学;抗感染的经验 用药;抗菌素的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抗菌素的不良反应和防治;细菌耐药性的变迁与预防;特殊情况下抗菌素的应用等等。

四.抗菌素应用的基本原则:1. 及早确立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诊断。2. 熟悉选用药物的适应症、抗菌活性、药动学和不良反应。

3. 按照患者的生理、病理和免疫等状态而合理用药。4. 常用抗菌素的合理使用。

5. 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6. 下列情况抗菌素的应用要严加控制或尽量避免:预防用药、皮肤、粘膜的局部用药;病毒感染或发热原因不明者;联合采有抗菌药物。

7. 强调综合性治疗措施的重要性;五. 抗生素的经验应用 : 在病原菌未明时,早期应用抗菌素进行经验性抗感染治疗非常重要;选用广谱的抗菌素,尽量选用杀菌剂;在重症感染中则往往采取联合用药,常用的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甙类、氟喹诺酮类、多肽类等;在特定感染中:磺胺类药、克林霉素、甲硝唑以及利福平等应用较广泛。抗菌素经验性应用时,应根据临床资料判断可能的病原菌来选用抗菌素。

不同类的广谱抗菌药物在抗菌活性方面存在差异,应根据药物的适应症、抗菌活性以及耐药的变迁等因素来选用抗菌素。常用抗菌素的抗菌活性:青霉素: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球菌、嗜血杆菌属以及各种致病螺旋体和大多数牛放线菌。

分类:青霉素G,苯氧青霉素,耐霉青霉素(苯唑西林),广谱青霉素(氨苄西林、氧哌嗪青霉素),作用于革兰氏阴性菌的青霉素(美西林和替莫西林)。 头孢霉素:抗菌作用强、耐青霉素酶、临床疗效高、毒性低、过敏反应少,可分为三代:第一代主要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和某些革兰氏阴性菌的感染,对β-LA的耐受较差。

第二代对大多数β-LA稳定,抗菌谱较第一代广,对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较强,但对肠杆菌属和绿脓杆菌的活性较差。第三代对大多数β-LA稳定,对革兰氏阴性菌的活性甚强,但对G+球菌的作用不及第一、二代强。

其中头孢哌酮和头孢他啶对绿脓杆菌有良好作用,头孢三嗪的半衰期较长,达8小时。头霉素类:头孢西丁,对革兰氏阳性、阴性及厌氧菌或需氧菌均有较强活性,对β-LA高度稳定。

单环β-内酰胺类抗菌素:氨曲南,对革兰氏阴性菌作用强,对酶稳定,交叉过敏发生率低。氨基糖甙类:对葡萄球菌属、需氧革兰氏阴性杆菌有良好活性,某些对结核杆菌和其他分支杆菌属有作用,不同品种之间可存在交叉耐药性,有耳、肾毒性,并可有神经肌肉接头的阻滞作用,有抗菌素的后作用。

四环素类: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四环素、土霉素。抗菌谱广,口服方便。

对立克次体、支原体、非典型分支杆菌和阿米巴原虫敏感。氯霉素类:氯霉素。

大环内脂类: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及厌氧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组织浓度高。

有不完全的交叉耐药性。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革兰氏阳性菌和厌氧菌。

多肽类: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主要对各种革兰氏阳性菌有强大抗菌作用:MRSA、MRSE和肠球菌。

氟喹诺酮类:第一代:奈啶酸;第二代:吡啶酸;第三代:依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等等。特点:广谱,对多重耐药(其他抗菌素)有良好抗菌活性,体分布广,组织浓度高,蛋白结合率低(14 - 30%),大部分由肾排出,尿药浓度高,半衰期长,口服吸收良好,有抗菌素的后续作用。

各品种之间有一定的交叉耐药性。 六.外科预防用药:1. 外科手术后预防用药的适应症:手术视野有显著传染;手术范围大、时间长、传染机会大,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移植;手术涉及重要器官,易发生感染造成严重后果;高龄或免疫缺陷患者。

2. 预防用药的抗菌素选择条件: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易于给药;价格低。3. 抗菌素的给药时间:在手术前30分钟内或麻醉开始时静注。

4. 用药的期间:5. 不同器官组织手术时,抗菌素的选择: 抗菌剂;针对主要的可能致病菌。七.抗菌素的联合疗法:联合用药的适应症:较单独用药更为严格: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素不能有效地控制的混合感染;较长期用药细菌有产生耐药的可能;联合用药使病毒性较大的药物的剂量得以减少。

抗菌素的分类:繁殖期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万古霉素、泰能、氟喹诺硐类静止期杀菌剂:氨基糖甙类、多粘菌素类快效。
5.如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安全有效”,抗菌药物应遵医嘱用药。

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六大事项。 (1)及早并尽可能地分离患者标本上的病原体,确定后做药物敏感实验。

(2)熟悉抗生素的抗菌活性、抗菌谱、药代动力学和不良反应,从药效学、药动学、安全性和经济性综合权衡利弊,结合药敏实验结果制定用药方案。 (3)注意给药方法的合理性,调整给药方案。

如选择磺胺药,应依据其药效维持的时间和半衰期确定给药间隔。北京协和医院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青霉素的血浆半衰期极短,仅为30分钟,最有效的给药方法为每隔6小时给药1次。

(4)注意特殊人群如新生儿、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正常者、营养不良者、免疫功能低下者的选用药物品种、剂量、疗程的特殊性。 (5)预防手术感染宜在术前2小时开始用药,一是使血浆药物浓度达到峰值的时间与细菌感染的机遇相逢,二是免多次使用诱发细菌产生耐药性。

(6)尽量不在皮肤与黏膜上使用抗生素。
6.抗菌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抗菌类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

1. 及早确立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诊断。

2. 熟悉选用药物的适应症、抗菌活性、药动学和不良反应。

3. 按照患者的生理、病理和免疫等状态而合理用药。

4. 常用抗菌素的合理使用。

5. 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6. 下列情况抗菌素的应用要严加控制或尽量避免:预防用药、皮肤、粘膜的局部用药;病毒感染或发热原因不明者;联合采有抗菌药物。

7. 强调综合性治疗措施的重要性
7.如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细菌耐药的速度远远快于人类新药的开发速度。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家担心:"新生的、能抵抗所有药物的超级细菌,将把人类带回感染性疾病肆虐的年代"。

我国为遏制抗菌药物滥用,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从2004年7月l曰起,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在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但是,对缺乏医药知识的普通人而言,更重要的是学会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合理选择抗菌药。为此。

我们采访了北京三。一医院呼吸科专家刘又宁教授。

何时才能用、停抗菌药? 《北京参考》:什么是抗菌药物?消炎药、抗生素、抗菌素是同一个概念吗? 刘又宁:首先要明确,炎症与感染是不同的概念。炎症比如关节炎、心肌炎等,可由微生物感染以外的原因引起,多数情况不需要抗菌治疗。

而感染特指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引起的炎症。抗感染药包括抗细菌药、抗病毒药等。

抗细菌药又包括抗菌药物与抗生素。老百姓俗称的消炎药、抗生素、抗菌素等往往要表达的是"抗菌药物"的概念。

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菌素,也包括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物。大家熟知的头孢、环丙沙星、红霉素等都属抗菌药。

《北京参考》:许多人发烧、咽痛、扁桃腺肿大时,常常自己用抗菌药。请您谈谈何时才能用抗菌药? 刘又宁:许多人有个用药误区,就是拿抗菌药当退热的杀手锏。

一发热就想到吃阿莫西林、打青霉素,这种看似实用的习惯其实是错误的。有些非感染性的发烧,如过敏、肿瘤、结缔组织病等,用抗菌药是无效的,只有细菌引起的感染性发烧,用抗菌药才有效。

一般的发烧、咽痛等普通感冒,大部分是由病毒引起的,而对病毒来说抗菌药物一般是无效的。普通感冒使用抗菌药,只会增加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以为治疗感冒用抗菌药效果最好的观 念更是大错特错。

如果没有发生细菌性并发症。治疗感冒根本没有必要使用抗菌药。

流感也是一样,原则上不用,但是对于年老体弱的慢性病患者,有时为了预防继发细菌感染而用抗菌 药来预防并发症。扁桃腺肿大也一样,只有化脓性扁桃腺炎才有必要用抗菌素。

一般的扁桃腺肿大,建议局部用药。如华素片等含片效果也不错,因为其中的碘也有抗菌作用。

《北京参考》:滥用抗菌药表现在哪些方面? 刘又宁:老百姓的滥用抗菌药,包括如下几点:l、不该用药时却用了。2、滥选抗菌药品种。

针对不同的细菌.有不同的抗菌药。只要合理选择,即使是很便宜的药,如磺胺类药,效果也是很好的.3、用药剂量与疗程不合适。

有人…旦病情缓解,就随心昕欲减量或者停用。抗菌素没用够,病情容易复发,而且容易产生耐药。

相反。有入用抗菌素时间太长,5-7天的疗程却用半个月,也会导致药物的毒副作用增加 4自己盲目联合用药 举个例子,一位病人,为了早日痊愈,自已一下子买了好几种抗菌素同时服用,他觉得"总有一种用得对"、这种用药的不当,轻则达不到理想的疗效、重?增加药物毒副作用,1+l>2,多种药物的相加作用更危险。

《北京参考》:随心所欲停药肯定是不对的,那么,停药指标是什么? 刘又宁:举个例子.有人得肺炎,一旦不发烧,症状好了,就自行停药,这是不对的。症状缓解不是停药指标、、肺炎病人,还要复诊,复查血常规、胸片,以免病情复发。

其他病人也是一样,要遵循医嘱停药。抗菌药物的药效依赖于有效的血药浓度,如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不但不能彻底杀灭细菌,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

溢用抗菌药有哪些危害? 《北京参考》: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刘又宁:抗菌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有过敏反应,如出现皮疹;神经系统副作用如头晕、头痛等。还可以影响肝功能,如消化道症状加重、出现黄疸;影响肾功能,如尿量明显减少,也可能出现听力障碍,儿童更应注意。

《北京参考》:抗菌药会致癌吗? 滥用抗菌药对人体有何危害? 刘又宁:抗菌药不会致癌。滥用抗菌药对人体危害严重的有药源性耳聋,如氨基糖甙类药物(庆大霉素等),过敏性休克等。

滥用抗菌药对人类最大的危害是细菌耐药性问题,这也是大家最应该引起注意的。 《北京参考》:细菌为什么会耐药? 刘又宁:科学家认为,耐药可能是细菌的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有时可能是通过基因突变,让细菌获得了对抗抗菌药物的能力,使抗菌药物活性减弱,甚至失活。

同时,耐药菌还能把耐药基因由同种细菌传播给其它细菌,使多种细菌对不同类的抗菌药物产生多重耐药性。细菌耐药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

人类应该能消灭细菌,过度杀灭细菌是不利的,许多细菌对人类是有益的。细菌要繁衍生息。

势必会产生耐药性。人类应该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地遵循大自然的规律。

主动适应自然。维持微生态的平衡。

《北京参考》:有人认为,只要自己不滥用抗菌药,耐药菌就不会在自身体?形成,就不会耐药,对吗? 刘又宁:耐药菌是可以在人群中传播的、即使是从来没有使用过抗菌药的人,同样可能成为抗菌药滥用的受害者,"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因此,耐。
8.抗菌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 1。

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 *** 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 *** 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9.抗生素应用中的小常识,越多越好
日常家庭使用抗生素温馨提示:1.当您和家人患有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时,请及时对症使用抗生素。

2.使用抗生素前,请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尤其是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等。3.请依据病症合理选用抗生素,以免因盲目用药延误病情。

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等,可以选择头孢克肟片(干混悬剂)。

上、下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组织感染可以选择头孢丙烯颗粒。尿路感染和肠道感染可选择诺氟沙星胶囊。

乙酰胺基酚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4.请严格依据剂量、疗程用药,切勿随意盲目中断用药,否则不能彻底消灭残留细菌,导致病情反复,影响治疗效果;频繁地更换抗生素会使病菌产生耐药性。

5.抗生素使用的原则是能用一种能解决问题的就不用两种,轻度或中度感染一般不联合使用抗生素。联合使用抗生素建议最好不要超过两种。

6.使用抗生素期间及停药后3天内请不要饮酒。期间饮酒可以引起面红耳赤、心率快、血压低等不良反应,重者可致呼吸抑制、心肌梗死、急性心衰、惊厥甚至死亡。

7.非严重细菌感染引起的皮肤、黏膜疾病,尽量避免局部外用抗生素,以免发生过敏反应。8.老年人、儿童以及肝、肾功能不良者,应酌情减量并缩短用药时间。

9.磺胺类药物复方新诺明 、大环内酯类药物乙酰螺旋霉素及阿奇霉素等抗生素,首次加倍使用效果更佳。10.使用抗生素期间,尽量避免同时服用以下几类中药:含有鞣质、金属离子、碱性成分、消化酶类、有机酸类的中药。

如果必须服用,尽量和抗生素隔开1-2小时,以减少因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作用。

抗菌类药物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合理使用的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1.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1)
(一)基本原则: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出,而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如下。
1. 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2.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 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二)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根据抗菌药物体内过程特点及其肾毒性,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 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 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减量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二、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2)
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需要考虑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体内过程的影响程度以及肝功能减退时该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由于药物在肝脏代谢过程复杂,不少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尚未完全阐明,根据现有资料,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应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此类。
2. 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类。
3. 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均属此种情况。
4. 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四、 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因此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以确保治疗安全有效。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
2. 新生儿期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参见表1.3)。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3. 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4. 新生儿的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五、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2. 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3. 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4. 喹诺酮类抗菌药: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六、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一)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1.4):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2.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3. 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A、B、C、D及X类,可供药物选用时参考(参见表1.4)。
(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恶唑等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滥用抗菌药物对人体有什么伤害

一是使人体正常菌群失调:抗生素杀灭人体病菌的同时,也杀灭其他非致病菌(包括一些益生菌),从而破坏了人体内正常菌群的平衡,造成了菌群紊乱,引起不敏感的细菌或真菌大量繁殖,可导致葡萄球菌肠炎、念珠菌群病、败血症等继发性感染。 二是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当不该使用抗生素的时候使用抗生素,可以使一些病菌逐渐产生对抗生素的抵抗力,即抗药性,一旦确定必须使用抗生素时,就不得不加大剂量才能有效,甚至加大剂量也无效。 三是毒性反应:如链霉菌对前庭与耳蜗神经的损害,可出现眩晕、平衡失调、耳鸣、听力减退、耳聋等;氯霉菌对骨髓的毒性,抑制骨髓造血机能,可致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严重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环素、红霉素酯化剂、二性梅素B、灰黄酶素等都能损害肝脏,造成肝功能不全或原有肝损加重;庆大酶素、卡那酶素、新酶素、巴龙酶素、先锋酶素等对肾脏可有较大损害。 四是过敏反应:如常用的青酶素其发生率约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八,轻者有关节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较重者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脑水肿或喉头水肿,最严重的为过敏性休克,如不及时抢救将会死亡。 抗生素的上述危害,除过敏反应外,其余均具有渐进性、累积性,病人自己很难察觉,因此易发生危险。因此,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生素,以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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