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的植物药市场在2005年将突破260亿美元,2006年产值将突破350亿美元,市场前景广阔。而我国植物提取物总体上还是一新兴行业。,我国植物提取物产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专业生产企业有200家以上,不少中成药、精细化工等生产企业也生产提取物。国内植提企业数量虽然为数不少,但有规模、在国际市场上有影响力的仅有几家,多数为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植物提取物分会的理事或会员单位,集中分布在几个资源较丰富的省区。
一、我国几大省区发展概况
1、浙江省
众所周知,浙江是一个医药大省,省内的植物提取物生产厂家主要有康恩贝、惠松、杭州绿天等企业。其中康恩贝的银杏提取物、惠松的真菌类提取物是较有影响力的产品。该地区中的中化宁波是提取物行业内影响较大的外贸公司,为省内那些来获得进出口许可的中小型植提企业产品的出口提供了便利。
2、陕西省
陕西省植物资源丰富,是植物提取物厂家分布最密集的省份,约有三十多家,也是提取物产品和价格竞争最为激烈的地区。西安天诚是我国最早生产植物提取物的厂家之一,主要产品有:5-THP、贯叶连翘、水飞蓟和枳实等的提取物。此外,还有三江、皓天、大地等一大批后来出现的植提厂家,其中皓天和天诚分别是植物提取物分会第一、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单位。总的来说,陕西省的植提企业进入该行业较早,在植物提取物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由于位于中国的西部,劳动力资源较为廉价,而且该地区资源丰富,其产品在价格上较有竞争优势,可以走成本高质量的路线。
3、湖南省
湖南的植物提取物厂家主要有金农、九汇、宏生堂和华康等企业。其中金农和宏生堂是国内起步较早的企业。金农的特点是产品品种齐全,主导产品有:绿茶、罗汉果、甘草、儿茶素单体和茶氨酸等提取物;九汇的主要产品有:紫锥菊、刺五茄、灵芝、五味子等提取物;宏生堂的产品主要为大豆异黄酮、红车轴草、生姜提取物等。该地区的生产厂家有着较强的竞争力,是业内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
4、四川省
四川省的植物提取厂家主要有:成都华高、成都华康、鸿龙、超人植化、四川千金方等企业。其中华高的主要产品有大豆、淫羊藿、红景天、枳实、绿茶等提取物,是我国西南地区较有影响力的植物提取物供应商之一。鸿龙公司是四川省唯一一家以纯天然中药材黄柏为原料加工生产盐酸小檗碱(盐酸黄连素)的科技示范区龙头企业。四川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有名的药都,其药用植物资源异常丰富,该地区的植提企业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值得关注。
5、云南和广西地区
该地区主要有云南万方天然药物公司,该公司拥有自己的三七和灯盏花GAP种植基地,主要生产三七总皂苷、灯盏花素、岩白菜素、青蒿素等产品。广西主要有桂林莱茵、桂林兴达等企业,二者均为专业的植提厂家,其中桂林莱茵是国内罗汉果提取物的主要生产商之一。
6、其他厂家
此外,北京绿色金可为国内最大的甘草制品生产企业之一,该企业还生产一些较具市场潜力的产品,如叶黄素、银杏、红景天等;天津尖蜂公司是国内葡萄籽提取物生产的最大厂家之一;无锡绿宝也是规模较大的植提厂家,主要致力于绿茶提取物的研究、生产;广东一方、江阴天江的中药配方颗粒和比例提取物的研究、生产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总的来说,与国内其他医药生产企业一样,植物提取物企业也存在着数量多、规模小、效益低、多数厂家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低等现状,此外,产品质量不统一,缺乏统一有效的控制。
二、发展策略
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植物药大国,却不是植物药强国,在国际市场上所占的份额不足10%。如今,植物提取物及其制品市场正成为一个新兴产业,我们应以此为锲机,认清形势,促进我国植物提取物产业发展。
1、成立相应的机构,以加强管理
在我国,提取物本质上是中药原料药,与化学原料药相比,提取物缺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对市场进行约束和规范。
(1)建立产品注册制度,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加利润率
按照药品的注册方式,对于某一品种的植物提取物,国家有关部门仅批准少数产品质量好的厂家进行生产,以避免出现热销品种一哄而上的不利局面;同时,有关部门积极鼓励和促成企业结成行业联盟,对提取物产品的出口价格、数量、利润分配、违约处罚等问题讲行协调,来避免以出口换外汇为目的的恶性竞争。样既易于形成提取物产品品种的规模优势,又利于规范生产,还可以有效地遏制国外厂家压价,维护国内企业的经济利益。
(2)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以改善行业形象
在我国,不少技术装备差的化工厂、药厂,甚至是作坊式的小工厂,不断加入植物提取物行业,导致竞争加剧,竞相压价,以次充好。例如1995年国际银杏提取物(GBE)每公斤约500美元,到2000年我国出口的价格仅为25美元/公斤,恶性竟争的后果,不但打击了国内植物提取业,同时也是对药用资源的浪费。而且严重地损害了我国提取物行业和产品的国际形象。建议成立专门的机构,严格审查企业的硬件设备和软件技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同时,敦促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工艺,捉高产品的质量,淘汰不合格者,整顿清理市场。
2、建立完善的植物提取物的质量标准体系
(1)生产规范化
借鉴GMP、GSP、GLP、GCP、GAP等成功的经验,建立GEP(提取物生产管理规范),使提取物的生产规范化、制度化,进而使其质量标准化。或要求提取物在符合GAP、GMP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在GLP、GCP的要求下进行研发,在GSP的要求下经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和执行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规范行业经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质量标准化
在我国,多数提取物产品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国家药典及行业标准又与发达国家不接轨,建议参照国际标准,采用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对每个提取物品种建立完善、规范的行业质量标准体系,尤其要注意控制产品的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和微生物限量。同时,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控制植物提取物产品的出口质量。在通过某些植提行业认定的、国际认可的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以杜绝“麻黄提取物中掺有化学合成麻黄素”、“人参提取物所含农药超标”等类似案例的发生。
3、加强对外交流促进出口
加强对国际市场的研究。植提分会要利用行业优势,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引导国内优秀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内部信息交流和生产合作。生产企业要熟悉国外政策,洞悉国内外市场变化,找准切入点,以国外畅销、我国盛产或特有的品种(如银杏、大蒜、贯叶连翘、丹参等)入手,用高质量的产品培育市场。
4、可持续发展战略
近几年,国外企业竞相低价收购我国中药材资源和提取物的现象愈演愈烈,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大型制药企业凭借其技术优势与巨大的财力,纷纷用越来越低的价格,掠夺性地向我国购买优等药材和提取物或粗制品,已造成某些物种的濒危,如现在野生的麻黄、甘草已很少。因此,在开发利用天然药物资源的同时,要重视物种资源,特别是要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做到合理采收、生产繁殖,建立保护区,并运用现代技术保存和发展种质资源,实行开发与保护并举。建议对濒危品种的提取物产品建立核章制度,限制出口额,规定出口价,既可以保护资源,又可以维护国内企业经济利益。避免再次出现云南红豆杉滥伐的现象。
由于管理部门不一,缺乏相应标准,以银杏叶为代表,中国的植物提取物市场造假泛滥,质量和信誉都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国家食药总局今年发动的整治植物提取物专项行动,或有助其改善。
伪劣银杏叶提取物的生产商们正遭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严厉打击。
2015年11月5日,国家食药总局官网挂出处罚意见,将没有按照相关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定性为假药或劣药,按照药品管理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相关规定处罚。
作为一种常见的保健品原料,银杏叶对心脑血管疾病有治疗和预防效果,可以入药更能够制成保健品。据统计,全球各种银杏制剂加上形形色色的银杏保健食品与含银杏提取物成分的化妆品等,世界市场总销售额已超过50亿美元。
但此前国家食药总局公告显示,我国90家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含分散片)和银杏叶胶囊生产企业中,不合格率达到45{bf}——也就是说,你送入口中近一半的银杏叶制品,都有可能涉及非法提取。
这是一场延宕半年之久的战争,从2015年5月开始,国家食药总局不断召开电话会议,联合地方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打击劣质银杏叶提取物的专项行动。山东、福建、四川、湖南、广西等多省区的检查信息相继在食药监总局官网上公开。
小小的银杏叶背后,深藏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植物提取物行业的混乱局面,正被逐渐揭开。
由总局“揭开盖子”
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王铁汉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银杏叶事件”的源头只是“一次常态化工作”。
2015年5月初,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湖南和广西省级招标采购中,发现银杏叶制品的售价,明显低于成本。“如果说180块钱的东西,你拿着80块钱就买到了,价格恶意违反市场原则,肯定有问题。”王铁汉说。
被最先揪出来的,是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产品“便宜”的关键,在于将银杏叶提取工艺中的稀乙醇改为使用3{bf}盐酸进行提取。使用稀乙醇也是最新版《中国药典》中的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桂林兴达的做法,违反了该法关于“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
“这样做是我们绝对不会提倡的。”南京林业大学教授王飞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用3{bf}盐酸代替稀乙醇能够加快提取速度,但在降低成本的同时,银杏叶中的有效成分也在降低。
更重要的是,除自己生产不合规的银杏叶提取物外,桂林兴达药业还从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购买了以盐酸工艺生产出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生产银杏叶片。此外,他们还伪造原料购进台账和生产检验记录,将不合规的提取物,再次销售给其他的药品生产企业。
公开信息显示,共有24家药品生产企业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购买非法银杏叶提取物。它们北到黑龙江,南到广东,其中包括恒伟药业、奇力制药等耳熟能详的名字。
根据调查,企业购买银杏叶提取物的原因各种各样,“多的购买了成吨提取物,最少的企业只买了一公斤”。有些企业直接用于药物或者保健品生产,有的是为了做科研,还有的企业——这家企业只购买了一公斤提取物——只是老板个人自购保养,但也上了食药监总局的网站点名通报。
针对银杏叶的查处行动,就像是一部节奏明快的踢踏舞,握着指挥棒的,始终是国家食药监总局。
5月初开始,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的巡视员们,就很少出现在办公室中。5月20日,在通报发出一天之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收到了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的通告附件,与之一起下发的还有一份通知:
各地立即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所有企业的检查结果于2015年5月30日前上报总局。
“说是要全面检查,集体召回。但实际上召回不是那么容易。”江苏省南通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缪宝迎说,药品追溯系统大多并没有向上回溯到原料生产阶段,银杏叶作为药品、保健品、食品多种品类的原料,追溯起来困难极大。
既然追溯难度大,监管部门走了另一条路。6月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外公布筛查假冒伪劣银杏产品的实验室方法。公布检验方法,能够帮助企业从市场最终产品中监测出所用银杏叶原料是否合法。
“在我看来,这种方法的震慑力比行政施压更强。”王铁汉说,这等于就是总局来“揭盖子”,给地方出行为准则——不然地方政府和企业有时候不知道,有时候知道了也不愿意做。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今年5月以来,食药监总局针对银杏叶事件共发布了47条公开信息。
“人都是害怕未知的,通过公开让未知的变成已知,自然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说。
植物提取物行业混战
“植物提取物行业中小企业居多,它们的违法成本很低,这是造成行业乱、差和有非法添加倾向的根源。”中国医药进出口保健品商会植物提取物分会秘书长于志斌说。
因为缺乏标准和规范,一些植物提取物产业内部人士,甚至将这个行业称为“邪恶的市场”。
食药监总局公开发布对银杏叶事件的查处文件中,能够窥见这样的产业链:被食药监总局公开点名的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从无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购入银杏叶提取物后,以该公司标签入库,用本企业名义卖给了深圳海王药业和扬子江药业。
桂林兴达药业,则将自己生产及从别处购得的产品,销售给了康恩贝制药旗下子公司——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希陶通过康恩贝的国际业务部将上述银杏叶提取物销售给北京四环制药、湖南汉森制药等四家企业用于药品生产。
而康恩贝公司在公告中曾透露,云南希陶安宁分公司购进银杏叶提取物来自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由云南白药向桂林兴达购进。
这早已不是秘密——从小公司到中型公司,再到大型企业,通过层层转售,这些由中小企业生产的伪劣银杏叶提取物最终成了大型企业的原料,成为日常药品、保健品和食品消费,进入消费者口中。
驱动产业链向前发展的,是造假带来的巨大红利。
“植提空间”创始人、桂林普兰德生物科技公司总经理吕光政,进入植物提取物行业已十余年。他经历过1990年代中期,植物提取物“邪恶”的暴利时代。当时,植物提取物仍属于新兴产业,而银杏叶提取物的原料市场价一度高达375美元/公斤,不过随着世界范围内厂家增多,这个价格已跌至35美元/公斤的谷底,不及最初价格的1/10。
资源陡然紧缺,迫使行业进入“战国时代”,企业“互相残杀”。“行业门槛低,竞争激烈,让不少企业觉得不赚钱了,就开始在互相压价。”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屠鹏飞说。
天津市尖峰天然产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部一位经理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许多植物提取物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公司内部根本就不设定质量控制部门。
对业内人士来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银杏叶鉴别方式,在行业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银杏叶提取物真假鉴别其实很容易,关键是现在市场上“有人需要假的”。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现在银杏叶提取物依据不同提纯程度和产品种类,其价格从140元每公斤到25万元每公斤不等,质量参差不齐,造假方式各异。植物提取物行业也被称为“一个难以预估价格”的诡异行业。
王林(化名)是“植提空间”论坛的资深用户。他说,在植物提取物行业里作假“就像是一日三餐,烦恼却根本无法摆脱”。
早在入行之初,王林就感受到植物提取物行业的“战国”——他从某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购买一公斤带检测报告的银杏叶提取物,回到实验室检测后,却发现产品本身指标与报告相差三倍。
缺位的管理缺失的标准
打击已经开始,11月5日起,国家食药总局将没有按照相关工艺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定性为假药或劣药,已按照药品管理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不过,在一些官员看来,银杏叶提取物产业链中的许多企业,根本没有药品生产资格,也没有打算生产药品原料,行政部门以假药劣药的大帽子“一刀切”去处罚,亦属无奈。
中国医药进出口保健品商会植物提取物分会秘书长于志斌认为,出口银杏叶或许轮不到食药监总局管:“我们不能说食药监总局打错了板子,如果在国内,食药监总局进行整治,这是职责所在。但如果按照出口,企业并不一定需要按照《中国药典》的标准。”
食药监总局看似将手伸得“太远了一点”。于解释,植物提取物行业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叫膳食补充剂,国外的需求催生了我国植物提取物行业的发展。目前,在植物提取物领域,出口和内销的比例是六比四,大多数企业仍旧以出口为主。
事实上,在植物提取物领域,我国一直缺乏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在生产阶段,本该由农业部监管,但因为所种植的作物指向明显是作为膳食补充和药品,由食药监系统监管似乎更说得过去;在生产阶段,因为所生产原料用于不同领域,要求企业获得食品、药品等方面不同的资质;而在下游销往国内的植物提取物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出口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管。
由于植物提取物的应用领域太过宽泛,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都涉及,“谁都能管”的直接后果,就是“谁都不管”。
更糟糕的是,由于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植物提取物行业大多数产品都没有统一的生产标准。
“中药提取物有四五百种,加上植物提取物,恐怕要1000多种,但在《中国药典》中仅有47个中药提取物标准。”于志斌说,大量植物提取物目前无标准可依。
中国植物提取物行业,因此也成了一个“无法确定产品优劣”的行业。企业或借用GMP或者cGMP认证来实现,或通过犹太认证、清真认证等门槛过低的认证来标榜自己的独特性,但更多的小企业,甚至并不设立质量管理部门。
国家标准的缺失,迫使中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使用海外客户的标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备受掣肘。
这也和“中国制造”的植物提取物在国际市场的“地位”有关。
屠鹏飞坦言,国内植物提取物行业中种种“潜规则”已使之失去了应有的信誉:“除了几个高端企业,违规生产、低价竞争,让植物提取物行业在国际上信誉很差。”
“国内虽然有技术、资源,但植物提取物行业却处于世界产业链的上游,国内没有太多终端企业,是受制于国际市场的主要原因。”吕光政说,牵头制定标准的都是国外的大型企业。
即便如此,在国内植物提取物行业仍然是“朝阳产业”。中国医药进出口保健品商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1-9月14.49亿美元,同比增长11.48{bf}。
新食品安全法采取的保健食品备案制,也被认为是行业发展大好的标志之一。政策之下,浙江康恩贝率先增加15亿元投资种植银杏,用于生产银杏叶提取物。
莱茵生物在2015年初宣布增募资5亿投向植物提取物,而另一上市公司晨光生物投资的数量是2亿元。
行业巨头纷纷看好提取物行业未来的市场红利,但更多的行业从业者,对于市场开放仍怀揣着忧虑。
“更多人看到的是人民币像银杏叶一样,从天上一张张掉下来。”王林这样描述他眼中的植物提取物行业:“不用排队、没有秩序,大家拼命地往树下挤,早去的捡,晚去的上树摘叶,更有甚者连同树根挖出来。”(来源:南方周末)
1、首先植物提取物行业对制取设备议价能力则相对较强,由于植物提取物设备制造厂商较多,因此行业产品选择余地较大,可选择范围较广,买家优势较为明显。2、其次植物提取物是下游各行业产品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如医药、化妆品、食品饮料等各个行业都或多或少会使用到植物提取物,因此某一单一市场波动对植物提取物带来的影响较小,植物提取物对下游行业议价能力较强。3、最后随着人们对天然植物提取的关注度增加,植物提取物的市场需求或将迎来较大增长,从而对行业发展带来较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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