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又字希古,明代宁海(今浙江宁海)人。方孝孺是明代著名学者宋濂的得意门生,又是有名的医学家。明太祖朱元璋在位时,任方孝孺为汉中府教授,明惠帝朱允炆即位时任其为侍讲学士。方孝孺常以医事来隐喻国家政治症结,其中尤以借病讽政的《鼻对》影响最为深远,充分体现出其忧国忧民的意识。
《鼻对》是一篇医学杂文。方孝孺描写自己因寒鼻塞,依炉而坐,火燃长衫而未嗅其味,责骂鼻子失职而与鼻子争辩对话,以指喻政事。
文中的鼻子,屈受方孝孺责骂后争辩一番,大意为:你自己不注意养生,感寒而使我嗅觉功能失灵,燃长衫而不知,其过失在你自己而不在我。古时的仁人志士,耄耋之年尚不贪恋舒适,你却恣意自纵,颓废懒散,大寒未临便靠炉取暖,铸成大错而不能早见隐患。秦二世因自己昏惑,才被赵高所诛;梁武帝偏信,才有朱异弄权而城倾;隋炀帝沉迷酒色,使有虞世基的作恶。树木内部不空,蚁虫哪能在中集聚?如果这三个国君,能把百姓当作自己的耳鼻,听言于众,国情通达,奸伪者何以得逞?你现在的状况,就像他们一样,不着力责备自己而骂我无能,自己身上的道理尚不明白,又怎能为官奉国事呢?
方孝孺听罢这些申辩,仰天叹息俯首自愧,然后熄火弃炉、凝神养气,不久,鼻塞之疾不药而愈。
“凌迟”酷刑,亦作“陵迟”,是指山陵斜坡逐渐低下,含有慢慢之意,又俗称为“剐”。因其规例在千刀之上,“凌迟”还可通称为“千刀万剐”。唐律尚无“凌迟”,五代才特置。马端临《文献通考》说宋代中后期始用“凌迟”,但不常用。《宣和遗事》记章敦在越州时,专事惨刑,有“刀掊”、“钉手足”、“剥皮”、“斩颈”、“拔舌”,但不见“凌迟”。元代“凌迟”载于法典刑律,具体行刑较少。
只是到了明代,“凌迟”用语频繁起来,较为典型的是明代《瑞严公年谱》、《渔樵话郑本末》,其中对“凌迟”的详述,使人见其具体步骤——
“凌迟”时搭起一座棚子,棚前竖起一根上有分叉的粗木杆,刽子手手持磨得锋快的铁钩、利刃,三声炮响后便开始,规例是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剐得肌肉如大指甲片,一条一缕,密麻丛集,犹如刺猬。初动刀时,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了。主要是因受刑者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血都从这里流出去了。“凌迟”后将受刑者五脏、躯体、头都吊在杆上示众,监刑官舞红旗,策快马,飞驰宫中,向皇帝报告刀数……
对犯人采取这样厉害的“凌迟”,是因明初朱元璋就执刑甚严,当时官员们竟用鸠血染衣带,一有捕拿,即吮带死,以免受酷刑折磨。据《明史》、《明实录》,当时刑法无所不用其极:
朱有熺以掠食人肝脑为能事,朱宪逼奸妇女或生置棺中烧死,或手刃剔其臂肉,剜目耳。还有的活埋露首,使其慢死,或让受刑人吃自己儿子被割下的鼻、舌。朱国桢《涌幢小品》说两广都督韩观杀人成性,竟用人皮当坐褥,吃人眼。夏允彝《幸存录》说一徐姓术士,因骂魏忠贤被捕,手足被钉在门板上,遍体浇上沥青,用椎敲,一会儿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
人皮
祝允明《野记》中的有关记载更让人惨不忍睹: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特露其顶,用大斧削去,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背悬之。有“称竿”,缚置竿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
即使一般的刑法,执行起来也十分残酷。如《诏狱惨言》,记叙明代镇抚最为普通的五种刑具:一种是“械”。坚木制成,长一尺五寸,阔四寸多,中凿两孔,着臂上,就是受刑时也不脱,杀人最便利。一种是“镣”。铁制,又称“锒铛”。长五六尺,盘左脚上,因右脚受刑不方便。
一种是“棍”。杨、榆木制成,长五尺,曲如匕,执手处,大似人小指,着肉处径可八九分。每用棍,用绳束其腰,二人踏绳的两端,使受刑人不得转侧。又用绳系两脚,一人负之背,使不得伸缩。
一种是“拶”。杨木制成,长尺余,径四五分。每用拶,两人扶受刑者起,跪在索上,力束木的两端,随即用棍左右敲,使受刑者更加痛苦。
一种是“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这几种刑具,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基本的,看来简单,但用起来极苦,如明人所说:“棍则痛入心脾,每一下着骨,便神魂飞越矣!”燕客《天人合征纪实》叙杨涟、魏大中等“六君子”在狱中受“棍刑”,毒打30棍,股肉就已经腐烂了,只得用帛急忙缠上。尤其是“受全刑”,即械、镣、棍、拶、夹棍等刑具同时上,被《明史·刑法志三》称为:“五毒备具,呼暴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
以至在明代,许多来到中国的外国人,给他们感触最深的就是这几种刑具和酷刑:阿里·阿克巴尔《中国纪行》说中国犯人在监狱中:
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被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被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100码长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带着镣铐和链子的犯人,被强力推进高度只有一臂长,三角形的又小又窄的笼子里时,“为了关上笼子把他的头压低到和四肢挤在一起,好像没有骨头的一堆肉塞在笼子里,打开笼子后,这个人带着链子和镣铐被拉上来时,使我们吓掉了魂”。
克路士《中国志》这样说道:犯人“把指头放在棍里,然后使劲拉绳子使骨头嘎扎作响”,“足刑很厉害和痛苦,刑具是两块方木条,约四拃长,一边用一根绞链连接。他们拿绳系在另一侧,足踝夹在中间。他们用槌子打木条头”。
拉达《记大明的中国事情》记载:
官员一声吆喝,五六名刽子手就扑向可怜的犯人,马上把他按到地上,扒掉他的裤子。他这样面朝下爬着,一名刽子手紧紧按住他的脚,另一个按头,再一个高举上述的竹板或棍子,使劲打他大腿后的肉,直打到叫住手为止。他们每打五下,便转过身子好打另一边。这时候,另一名刽子手跪着大声报打的次数,那简直太野蛮,挨过六十下的人难逃一死。
这三位外国人看到的只不过是明代最最普通的刑法,但已使人真切感到其刑的残酷了!这些酷刑一般来讲,主要是对下层官吏和平民施行的,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者。清嘉庆八年(1803),因刺嘉庆而被当场捉住的内务府厨役陈德,在审讯时就已经是彻夜熬问,拧耳跪炼,掌嘴板责,刑夹押棍……经嘉庆亲审,陈德被处以“凌迟”。据燕北老人《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载:
执行时,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以仁义自我标榜的嘉庆,对“大逆不道”者是从不心慈手软的,对陈德的“凌迟”,充分暴露了统治者对反抗者所能够采取的极端的报复手段。可是把所有的酷刑,都用“阶级斗争与压迫”来概括,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像晋灵公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巢;王元吉当街而射,观人避箭;妲己置虿盆,观其楚毒以为乐;齐后主置蝎浴斛,令人裸浴,观其叫号则大喜……这些并没有直接刑事缘由的酷虐之刑,并不是阶级的、政治的影响,而是一种野蛮的文化观念的表示。《通典》记录北齐时对滥劣秀才饮一斗墨水的惩罚,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明代小说《封神演义》描绘了所谓的“炮烙”:“约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三火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人被剥去衣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骨消,尽成灰烬”。但此酷刑并非用于反抗的平民,而是对付臣僚。徐学聚《国朝典汇》说嘉靖年间朱观淫戏无度,常使男女裸体群浴,无复人礼,“左右有阴议及色忤者”,他就加用“炮烙”。这表现了一种残忍的文化心态。而东林党人左光斗,也受“炮烙”,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说他“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这却是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的斗争所造成的。
所以,对酷刑要具体分析。而且,酷刑也不是单纯为摧残皮肉而设,酷刑施行的主要目的是警告,是示法。
《草木子余录》记述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这一惨无人道的酷刑,从本质上讲是统治者企图以残忍手段奴役下属的意识的投影,但它冠冕堂皇地归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这在客观上对贪污受贿的官员还是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的,就像历史学家分析的那样:明初吏治之所以较好,这与朱元璋常用、大用酷刑,也有一定的关系。为了使更多的人服服帖帖,古代统治者将酷刑的主要目标定在平民百姓身上,这一现象在清代尤为突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真实地记述了道光年间四川的酷刑:监狱里的犯人,有的装入笼内,一日而毙,有的则用锅煮,“惨酷不可言状”。如捉到造反的“匪”,不问真伪,先打400小板,还有重打二三千小板再讯供,罪名莫定,就在大堂上打死,脑裂骨折……由于酷刑滥施,甚至错捉入狱的人,也往往被屈打成招。清代刘省三所写的公案小说集《跻春台》,其中有一篇《双冤报》,就描述了王氏和魏有仁这对男女表亲,在酷刑下被迫屈招的情形:
钉竹签十指鲜血喷,痛得奴死去又还魂。不招供太爷刑法狠,招得来又辱了先灵。……不得已把供来招认……这一阵夹得魂飞尽,痛得我屎尿一齐倾。想不招表嫂已招认,要辩脱除非问阎君。因奸淫谋毒表弟,大老爷施恩快松刑。
清代的官吏还挖空心思,不断在刑具上“推陈出新”。李伯元所写的《活地狱》,就较典型地反映出了由于刑具的厉害而造成的残酷景象:如,“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着在脚上,这叫‘红绣鞋’”。其实这是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的义子许显纯发明的“红绣鞋”的延续。还有“过山龙”,“是叫锡匠打一个弯曲的管子,扯直了要够二丈多长,把犯人赤剥了,用管子浑身上下盘了起来,除掉心口及下部两处。锡管子上边开一个大口,下边开一个小口,用百沸的滚水,从这头浇进去,周流满身,从那头淌出去。这个开水,却不可间断”。
这与谢肇淛《文海披沙》所说的万历时福建某官府中盘在犯人腰间的“锡蛇”是一样的。审讯犯人时往“锡蛇”的空心里灌开水,犯人受不住烫,只好屈招……相形之下,清代“过山龙”要比明代的“锡蛇”更残酷,这是一个总的趋势。
再如行刑时最常用的板子。《活地狱》中已出现了铁板子,用它打人,“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的飞起来,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完,便露出骨头。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标出来好几尺远……”
通过打板子这一在古代最为常见的刑罚,人们看到的是残酷!这也正是李伯元创作《活地狱》的用意,旨在揭露清代官府衙门像地狱一样……
详细解释: 1. 谨言慎行,尊重自己的人格。 《汉书·魏相传》:“愿少慎事自重,臧器于身。”宋 曾巩 《都官员外郎曾君墓志铭》:“其家故贫,然君为人节廉自重。”明 方孝孺 《送吏部员外郎龚彦佐序》:“予少行天下,求自重之士与之游而不可得。” 2. 自己重视。 《史记·季布栾布列传论》:“ 欒布 哭 彭越 ,趣汤如归者,彼诚知所处,不自重其死。”《梁书·文学传下·刘勰》:“勰 自重其文,欲取定於 沉约 。” 3. 抬高自己的身价或地位。 《三国志·魏志·华佗传》:“ 太祖 曰:‘佗 能愈此。小人养吾病,欲以自重,然吾不杀此子,亦终当不为我断此根原耳。’”唐 元稹 《叙诗寄乐天书》:“由是诸侯敢自为旨意,有罗列儿孩以自固者,有开导蛮夷以自重者。”《西游补》第九回:“ 行者 又看册子,和议已决, 秦桧 挟金 人以自重。” 4. 书简习用套语。意谓自珍自爱。 宋 苏轼 《与蹇序辰书》之二:“惟万万为国自重。”明 方孝孺 《与郑叔度书》之五:“临纸怅塞,惟千万自重不宣。”清 刘大櫆 《再与左君书》:“惟万万自重不宣。” 5. 自累。 《诗·小雅·无将大车》:“无思百忧,祇自重兮。” 郑玄 笺:“重,犹累也。” 具体你对象他妈指的是哪方面我们就不得而知了,需要你自己思索一下。
清代文人对前朝同行有这样一句评价:“平日袖手谈心性,有难一死报君王”。从语气上就可以判断,这个评价里褒贬所占比例,已无需再用功过的天平衡量。我想过把这句话套用再一个人身上,但大谈心性实在是王阳明之后的事了,而这位又绝非袖手空谈之辈,细想还是觉得不妥。这个让我为难的人就是方孝孺。
方孝孺是前篇说过的明初一代文宗宋濂最有名的一个弟子。方孝孺出名出在他死亡的方式上。有些史书记载夷十族,陪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之多,前无古人,极其夸张。明史本传中,方孝孺与成祖金殿上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先哭后骂,边哭边骂,颇费了后世修史馆臣们一番笔墨。那一大段文字的确也文采飞扬,激荡人心。《明史》盛赞方孝孺忠愤激发,一代气节之臣,也许不虚,要了解气节之外的方孝孺,还是从了解他身后留下的数卷雄文开始吧。
《古文观止》所选的《深虑论》是方所作《深虑十论》中的首篇,讲的是治国者谋天道还是人道这一问题。文章作于洪武七年,方时年十八岁。在年轻的方孝孺看来,对于图天下者而言,在众多纷扰百般困难之中,那些显而易见的可畏处不过是人道,而那些容易遗漏和看似不值得防备的地方,才是天道。方广征博引,从周秦两汉,魏晋唐五代,一路又到宋,历数各朝人道之得、天道之失。笔锋所向,个个内忧外患,处处刀光剑影,代代兴废存亡。正唏嘘扼腕处,大笔一顿,提出一个千百年来前人问得最多答案也最多的一个问题:怎样才能打破一个王朝“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怪圈,从而使其祈天永命,长治久安。
这是个设问,方孝孺当然有答案。方孝孺的答案与以往读书人和以后的读书人的答案并无太大不同,就是“修德”。这是一个大而化之的答案,面对接踵而至的追问,方孝孺把“修德”解释为行仁义,所谓“积至诚,用大德”。说到底,还是儒家压箱底的那套民本思想。
理儿是这个理儿,颇具识人之明的明太祖在世时并没有启用方孝孺。据说,建国初,有人把方孝孺的这些东西讲给本朝太祖,我太祖也是一笑了之。
有些道理,纸面上永远正确,可以写给人看,讲给人听,但也止于此。它只能永远停留在纸面上。谙于此道者,默而许之,埋头行之,四海皆准。有些事可说不可做,有些事可做不可说,这些厚黑学问,绝不是近百十年才有的。
方孝孺用东坡年轻时才有的雄迈激昂文字纵论历代修天道之失,得出天道难测的结论。他劝谏国主效仿古代圣主,弃私谋诡计,积诚用德。这样才能使“天眷其德”,而“不忍遽亡之”。用大德以结天心,行仁义以合天道,方孝孺拍着胸脯跟皇上说,这才是真正的虑之远者。
读《深虑论》数遍,每每在想,这篇文章,这些堂而皇之的道理,方孝孺如果只是说说而已该有多好。出于喜欢其文的私心,我甚至宁愿方是个道貌岸然之辈,宁愿这只是他的满口仁义道德。我在想,如果有人给他讲讲那些让人不齿的道理,靖难之变中,也许方孝孺便不会只留下历史一个骄傲却又让人痛惜的背影。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往往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适逢物欲世,个个事功人,你我只是凡夫俗子,也许不屑于卑鄙,大抵也无意于高尚。窄门之中,只求挤身而过;滚滚红尘,但愿全身而退。那句台词讲的好,“英雄只死一次,懦夫死很多次”。方孝孺认真了,所以他向死而生,我们则苟且,所以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苟延残喘纸醉金迷。
活着就很好。既然选择活下去,再有人给你讲那些冠冕堂皇的道理,就一笑而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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