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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中国古代的人殉制

华里士 2023-12-29 12:29:57

探秘中国古代的人殉制

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人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但是,在皇权专制下,中国也有过许多残忍的制度和恶俗,如人殉、人葬,男子去势当太监,女子缠足,以及车裂、寸磔、族诛等酷刑,其中人殉制度尤为残酷。过去曾有人认为,人殉只是奴隶时代特有的,但历史显示,中国从奴隶时代的商朝到皇权专制主义时代末期的清朝都有拿人殉葬的事实。

人祭、人殉最盛期当数殷代,通过在河南安阳小屯村殷王陵墓地(殷墟)发掘出来的数以万计的甲骨片,可以说明很多问题。殷人尚鬼,他们很迷信,每逢出兵、祭祀大事,都要用龟甲或兽骨占卜吉凶,并将卜词记在龟甲或骨片上,这就是甲骨文。据甲骨文记载:殷商王在祭祀时所杀的奴隶(人祭),一次多达数十人或数百人,最多达五百人。如甲骨文用三百羌于丁就是杀三百羌奴隶来祭祀父丁,有砍头、焚烧、宰割、活埋等方式。甲骨文中的姣妾,就是用火烧死女奴以求雨;沉妾,就是把女奴投入水中以祭神;伐羌,就是杀死羌奴以祭祖。在甲骨文中关于以人作祭的记载,其中有人的数目的有一千九百九十二条,共用一万三千零五十二人,未记人数的一千一百四十五条,所用人数无从估算。

人殉是用奴隶为王公、贵族殉葬。在考古中发现,很多奴隶主贵族的墓葬都有殉人,少的一二个,多的二三百个,最多的达四百多个,在安阳武宫村发掘的商王陵墓,仅墓室和墓道内的殉人就有七十九个;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墓中有殉人十五个,据近代学者统计,已发掘的商代墓中,殉人近四千。我们现在还可以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中看到有众多殉人骸骨的商王陵墓的模型。

据分析,所以盛行人祭和人殉,有许多原因:其一是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奴隶主从奴隶劳动中所得的剩余产品很少,有时还不能养活奴隶自己,所以奴隶主对奴隶毫不爱惜;其二是当时人们对自然、对人自己的生理缺乏认识,认为日、月、星、辰、风、雷、雨、电,特别是对有灾害性的洪水、干旱、野火、地震等不理解,认为是上天有神,有上帝支配着自然,支配着人间的祸福;有时梦见死去的人,就以为是鬼魂来托梦,人死了,肉体虽然消灭了,但有鬼、有灵魂。灵魂在阴间也要和在阳间一样,得到与他们活着时依据社会地位而有的相应的享受(那时候,杀殉也分等级,据《墨子节葬》:天子、诸侯杀殉,多者数百,少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多者数十,少者数人)。因此,以人祭天、神、鬼来祈福免祸。祖先死了以后,要用他生前用过的车、马、器皿和他喜爱的婢妾等去殉葬,让祖先在阴间也有人侍候,甚至可以继续左拥右抱。

后来,由于铁器工具的发现,农耕技术的改进,生产力逐渐发展,每一个劳动者所生产的除供其本人和家属起码的消费外,尚有较多的剩余,可以供奴隶主、封建主享用,于是作为劳动者的人的价值逐渐被重视,人本思想萌芽。同时经过实践和探索,人们对自然规律和天文现象以及人本身的生理和药物的认识也有所提高,于是,在一部分人的思想中,对神鬼的存在由逐渐怀疑发展到否定(当然,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因此从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到西汉,人殉现象有所减少,但东汉、魏晋南北朝以后,主要是由于边疆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他们带来了本部原有的人殉传统,因此,中原的人殉之风又逐渐兴起。

二)

《左传》桓公六年(公元前707),随国的大夫季梁说:夫民,神之主也。《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公元前660)周太史嚣说: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神。这都是把民的地位提到神的上面。

《左传》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有彗星异常,鲁大夫申须认为这是火灾的预示,并预言宋、卫、陈、郑国皆将有火灾。郑国善卜星术的裨灶,亦以火星之变预言四国将有火灾,请当时在郑国执政的子产以国宝祭禳,以消除火灾,子产不许。翌年,四国果有火灾,好像应验了,于是裨灶神气起来,并声言:不听吾言,郑又将火。因而吓得一些人央求子产用国宝祭禳,子产仍旧不许。他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

子产肯定天道不能干预人事,并认为天灾流行,祭禳无益,至于占星术所谓灵验,不过是言多偶中而已。他的话在实质上否定了神秘的天道观。

到了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就更进一步了。他说: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他还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对此,鲁迅在《再论雷锋塔的倒塌》一文中评论说: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但可惜太聪明了,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只用他修《春秋》的照例手段,以两个如字,略寓俏皮刻薄之意,使人莫名其妙,看不出他肚皮里的反对来。鲁迅当然是看得出的。他知道,当时迷信鬼神的人占大多数,孔子本人是不相信鬼神的,但限于当时的条件,孔子不能从科学方面证明并无鬼神,所以只能含混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但在他编的《诗经小雅十月之交》中,描述了周幽王时的大地震和社会的腐败动荡,然后说:下民之孽,匪降自天职竞由人。表明人间的灾害不是由天神决定的,而是人祸。

对人殉问题,孔子更是深恶痛绝,在《诗经秦风黄鸟》第一章中有如下的句子: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这是一首挽诗,《左传》文公六年(公元前621):秦伯任好(即穆公)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看来,从死的不只是奴隶,而且还有良臣,还要在生前约定。此诗三章,最后两句都有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这就是说,如果可以替死的话,每人都有一百个人愿意替他们去死!这说明他们三人都受到人民的衷心爱戴;这诗表达了人民对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的痛恨。孔子在《诗经》中收入此诗,表明他对人殉的强烈谴责。不只如此,当后来以活人殉葬的事已渐渐减少,有的地方以俑(木制或陶制成人形)来代替活人殉葬,孔子也咒骂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孔子以后,无神论思想又进一步发展,到了荀子(生卒年不祥,其学术活动时间约在公元前298前238),就更明确地否定天神的作用。他说: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他认为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与人事无关,应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认识自然,使自然力为人所用。

从西周到西汉末年长约一千多年的时间,中国历史上有过不少批判迷信和反对人祭人殉的人和事。

王充在《论衡》中记载:周武王兴师伐纣前,用蓍草和兽骨占卜,都是大凶,预示着伐纣将要大败,但当时周军的统帅姜子牙说:枯骨死草,何知而凶?置之不理,结果,武王伐纣大获全胜。

《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鲁僖公欲焚专事祈祷求雨的女巫。臧文仲反对,他认为,面对大旱,应采取贬食省用,务穑劝分等有效的切实措施,杀女巫是没有用的。

从现代的考古发掘和古籍的记载可知,周代的人殉比殷代少,据1950年1月19日《光明日报》郭宝均《记殷周殉人之史实》一文,记载考古学者在河南浚县、汲县、辉县发掘了一百五六十个周墓,仅发现三座墓中共有六个殉人,在浚县发掘的卫国公侯墓,比殷王陵墓深且长,规模约与殷王陵墓相当,所不同的是殷王陵墓中有千百个殉人,而周代卫国公侯墓一般没有殉人(只有两个墓,各有一个殉人)。另在西安附近的沣河西岸张家坡附近,曾掘约两百座周墓,只有二十座有二十七个殉人。周王墓尚未发掘,有无殉人,尚难估计。不过,卫国是周初为防殷族叛乱,封康叔于卫而建立的,为五侯之长,因此,卫国的制度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周代。

从古籍记载中,也可以看到周代人殉逐渐减少的趋势。

《左传》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记载晋大夫魏颗事:初,魏武子(魏颗之父)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语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说他父亲要妾殉葬是病重时的乱命,因而不听,可见当时仍有殉葬,但不是制度。

还有一则记载,很有故事性,特别值得注意。《战国策秦策》:秦宣太后爱魏丑夫,太后疾,将死,出令曰:为葬必以魏子为殉!魏子患之。庸邴为魏子说太后曰:以死者为有知乎?太后曰:无知也。曰:若后之神灵,明知死者之无知矣,何为空以所爱葬于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之积怒久矣,太后救过不赡,何暇乃私魏丑夫乎?太后曰:善,乃止。这段史料说明,当时无鬼神的思想已为包括秦宣太后这样的人所接受,因此,庸邴才能以两难论说服她。

但是,周代人殉虽已减少,却未能完全灭绝。据近年考古发现,在(周)洛阳、(齐)临淄、(莒)莒南、(魏)河南汲县、(赵)河南辉县、(蔡)寿县、(楚)河南淅川、(曾)湖北随县、(秦)陕西凤翔、(韩)山西侯马、(吴)河南固始、(燕)河北怀来等地都发现春秋战国时墓穴人殉资料。

综上所述,东周(春秋战国)期间,各国仍程度不同地存在人殉,其中最严重的是秦国。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是公元前621年,而在他之前,于公元前677年去世的秦武公从死者六十六人;一直到商鞅变法前夕,公元前384年即位的秦献公才宣布废除人殉。可见秦有大规模人殉的传统,但禁令虽颁,并未完全废绝。如前所述,公元前265年的秦宣太后仍有权下令要她所爱的魏丑夫陪葬,只因庸邴劝说才停止。到了秦二世,为秦始皇陵殉葬的数以万计。《汉书楚元王传》:秦始皇葬于骊山之阿又多杀宫人,生埋工匠,数以万计。秦二世胡亥是勾结赵高和李斯用矫诏的阴谋手段杀死长兄扶苏才登上帝位的。他即位后,就把他的二十多个兄弟姐妹杀光,并于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举行盛大的秦始皇遗体安葬仪式,以表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秦始皇十三岁即位之初,就开始营造自己的陵墓骊山陵。这项工程动用了数十万人,费时三十多年,耗资无数,陵墓除了陪葬的大量珍宝外,秦二世还将先帝宫中没有生过孩子的夫人、美人以及曾在陵墓中参加过修建工程的一万多工匠全部堵死在墓道中,其意图是防止这些知道陵墓机关的工匠们盗墓。一次殉葬活埋者数以万计,真是惨绝人寰!

为什么春秋战国时期,中原的华夏族各国的人殉制已逐渐减少的时候,秦国还长久地保持大规模的人殉制度呢?《史记秦本记》说: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原之会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也说:缪公(即秦穆公)薨,殉以人,君子讥之。就是说,秦国之所以长期存在大规模的人殉制是由于它当时地处偏僻,所以落后。

三)

西汉时,中原地区的人殉制已基本衰落,皇陵也没有以人殉葬的情况,诸侯王和官僚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以人殉的记载。《汉书景王十三子传》记载缪王刘元因胁迫奴婢从死事,而被剥夺封国。这条史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仍有极少数贵族利用权力继续用人殉,另一方面也说明人殉制已被官方所禁,即使王子用人殉,也受法律制裁。

但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仍盛行人殉制。据《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报道,广州南越王赵昧墓内有十多名殉葬者,似为其生前的姬、妾、乐师、御者、厨师等。《文物》1978年第9期刊载的《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墓发掘简报》记载,该地区也发现西汉前期人殉墓,共殉七人,全是十三岁至二十六岁的青少年。

北方的匈奴和东北的夫余人更实行大规模的人殉。《史记匈奴列传》载:其送死近幸、佞臣从死者多至数千百人。《后汉书东夷传》:夫余族死则有椁无棺、杀人殉葬,多者以百数。

宋代,契丹、女真、蒙古等边疆民族先后进入中原,分别建立了辽、金、元王朝。他们原来均有人殉的恶俗。据《资治通鉴》、《大金国志》等文献记载:辽太祖死时以人相殉,金代民间也存在人死后焚其所宠奴婢的恶俗。《马可波罗游记》也记载了蒙古成吉思汗等最高统治者实行大规模殉葬的情况。

我国长久以来存在着的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要求妇女从一而终,丈夫死了以后,妻妾要为丈夫守节甚至殉节,汉代刘向的《列女传》、班昭的《女诫》、《后汉书列女传》等鼓吹女子要三从四德,并专门表彰了一批为丈夫殉节的烈女。因此,东汉以后,妇女殉葬之风又有所抬头,并至清代,仍起伏绵延不绝。

东汉王充在他的《论衡》中说:有的人破家尽业,以充死棺,杀人殉葬,以快生意。反映了当时有些地方的社会风气。

1971年在洛阳东关发掘到一东汉晚期的人殉墓,内有十殉人,男女各五。《三国志陈武传》:东吴大将陈武列,孙权令其爱妾殉葬。

《晋书列女传》:(前凉)张天锡有妾阎氏、蒋氏,皆有宠,天锡病寝,谓之曰:汝二人将何以报我?吾死后,岂可为人妻乎?皆曰:尊若不讳,妾请效死,借洒扫地下,誓无他志也。及其疾笃,二姬皆自刎,天锡疾瘳,追悼之,以夫人礼葬焉。这段史实说明,妻妾要为夫殉节,丈夫不准妻妾再嫁,而且要在生前决定。结果丈夫病好了,没有死,而两妾却死了。

《(北)魏书叔孙俊传》:叔孙俊建有大功,死时年二十八,太宗甚悼之,命其妻桓氏曰:夫生既共荣,没宜同穴。桓氏乃缢而死。 《隋书列女传》:炀帝即位,命使者杀襄城王恪于道,恪既死,其妃抚棺恸哭,自缢卒。

《新唐书后妃传》:武宗病重,其宠妃王氏曰:陛下万岁后,妾得以殉帝崩,即自经。

《荆门记略》载:(宋)统制吴源战死,其妻孟氏曰:夫死王事,忠也,妻安敢不相从地下?为绝命词,缢而死。

《太原府志列女传》:(宋)王禀,曾为太原总管,金兵陷太原,禀投水死,其妻孟氏曰:妻以夫为天,夫死我宁有生理?亦投水死。(作者:李凌来源: 《书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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