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揭秘满清兵的性暴行
诸如扬州十日记,《嘉定乙酉纪事》《江变记略》这类笔记记载的满清暴行,大家或许都不陌生。
而下面,我主要列举满清官方资料,以及第三方叙述的满清暴行。
第一部分:满清官方屠杀文告
首先,满清自己发布过大量屠杀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记录:
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并宣称: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爝火录卷四)
满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气也非常类似: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满清另一份官方史料,《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
镇江知府告示则是: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在以上满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凶恶威胁。而下面列举的资料,则证明,满清的公开威胁,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头。
第二部分:满清(后金)入关前的大屠杀
首先,满清入关前,其对辽东汉人的大屠杀,也大量见诸于原始文献,以下列举诺干: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作为第三方的朝鲜史料,《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记载了辽东汉人的悲惨遭遇:
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 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第三部分:满清入后的大屠杀
1、满清官方资料和第三方资料
满清入关后,对自己大屠杀最赤裸裸的供认,就是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
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满清档案: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认:城破,悉遭屠戮。
广州大屠杀,得到中立的第三方资料证实。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杜文凯:《清代西人见闻录》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荣庆等译《南明史》13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远离世俗的出家人,则记载了这次大屠杀的具体规模。
《广州市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死难70万人。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70万人遇害这个数据,应该是由当年负责收尸的和尚们记载下来的,可是说是直接记录,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数字,至今还记录在广州大佛寺的网页上。我佛慈悲,出家人果真不打妄语。
经过满清的大规模屠杀后,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
官方档案中记载如下:
直隶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
满清最高统治者参与大屠杀的铁证:
顺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扬州十日的大刽子手豫亲王多铎,将屠杀中掠夺的才貌超群汉女人一百零三,奉献给满清最高酋长。
顺治帝获得十名,摄政王多尔衮获得三名,辅政郑亲王济尔哈朗三名,肃亲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济格等各一名。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第一九七页。)
2、各种时人笔记和地方志的记载。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偎信e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纪》:
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
前清的罪行罄竹难书
3、清军的性暴行(扬州十日和江变记略中的常见资料,以下不列入)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清军江阴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1人。(道光《江阴县志》卷20《烈女》)
清军扬州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0多人。( 雍正《扬州府志》卷34 )
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
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4、满清掠夺虐杀汉族奴隶
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又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清太宗实录》)
满清入关后,继续劫掠人口。 顺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获人口,照例给赏登城被伤之人。(《清世祖实录》)
汉人奴隶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杀。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仅自杀的汉人,在满清入关前后几十年间,就不下10万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数。
由于满清的疯狂虐待,大量汉人奴隶逃亡,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清世祖实录》)
满清统治者为了制止逃往,强化其1626年颁布的《逃人法》,顺治皇帝,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清世祖实录》)
甚至投靠满清的大汉奸靖南王耿仲明,由于收留了逃亡汉人奴隶,也被迫自杀。
5、满清迁海暴行:
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军大队兵船入东山,尽驱沿海居民入内地,筑墙为界,纵军士大淫掠,杀人山积,海水殷然(《台湾郑氏始末》)
一时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白于荒野(《台湾外志》)
福宁州,州地以大路为界,南路以州前岭为界,松山、后港、赤俺、石坝近城亦在界外。道旁木栅,牛马不许出入。每处悬一碑曰:敢出界者斩!越界数步,即行枭首(乾隆二十七年福宁府志卷四十三)
莆田县,着附海居民搬入离城二十里内居住,二十里外筑土墙为界,寸板不许下海,界外不许闲行,出界以违旨立杀。武兵不时巡界。间有越界,一遇巡兵,顿时斩首每出界巡哨只代刀,逢人必杀。截界十余年,杀人以千记(《清初莆变小乘》
(广东香山县)初,(广东香山县)黄凉都民奉迁时。民多恋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众,平藩左翼班际盛诱之曰点阅,抱大府即许复业。愚民信其然。际盛乃勒兵长连埔,按名令民自前营入,后营出。入即杀,无一人幸脱者。复界后,枯骨遍地,土民丛葬一埠,树碣曰木龙岁冢,木龙者,甲辰隐语也(道光七年《香山县志》卷八)
四、对于屠杀规模的估计
笔者对明清之际,人口变迁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
以上人口数字,当然是不完整。因为人口被大量隐瞒。通常认为,明代人口,实际上仅是官方所掌握的赋税人口。
很多人口学者(包括海外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和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尤其是人口学权威葛剑雄在《中国人口发展史》强调: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应有1。97亿人。万历二十八年以后,总人口还可能有缓慢的增长,所以明代的人口峰值已接近二亿了。
而有些乐观的西方学者,则估计在1600年左右,明代人口为2。3亿人,甚至还有峰值2。9亿的估计,但明显偏高了。综合来说,认定明末人口在2亿左右,已经成了人口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与明代人口相比,在官方统计上,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比明光宗泰昌元年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诚如很多学者所指出的,清初人口,在雍正朝前,同样存在严重的缺漏现象。学者们对1650年前后的中国人口,同样做出了估测,但数值差异很大,在4000万1亿左右。
其中,1亿这个最高数字,是何柄棣根据他对16501700年的人口增长率估计数字平均推算的。从满清对人口统计和赋税制度加以变化后的全面人口统计看,何柄棣的估计明显偏高,而且他忽视了一个重要因素:在16501670年之间,大陆上的残酷战乱和满清的屠杀,并未停息,换句话说,这个时期的人口增加率,不可能是16501700年的平均水平,而应该是大大低于这个水平。
由上述情况分析,在1660年左右(满清基本控制大陆),中国人口的最高数值,不可能高于50008000万人。与明末公认人口相比,减少约1亿2000万到1亿5千万以上。如果考虑到新增人口,则损失总数更是巨大。
其中固然有大量死于灾荒的人口,但由于满清控制全国,所以因为迁外迁减少的人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在考虑了上述因素的情况下,推定有几千万甚至超过1亿人口,遭到了满清的屠杀,是有充分依据的。甚至可以说是极端保守的。
历史上的满洲人和现在的满族人是不同的,每个人也不应仅因其出身或血统而承担罪责。
激奋的心情俺也有,但种族主义并不是俺赞成的,更反对暴力。
贴这个出来是想和大家一起更全面客观的看待历史和现实。
一百年来几代国人不惜自毁自残来狠挖深批的所谓造成中国落后挨打贫困的根源中国人的劣根性或是中国文化酱缸论是否正确呢?满清屠掉一半中国人的大屠杀又怎样改变了中国和世界的历史与未来?
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而不是争吵和漫骂。
结合现在的现实,只有我们充分地尊重人权,走上民主的道路,形成一个富有创造力的民族,这种血的教训才不会重新出现。
过去做的坏事,不管是杀人还是强奸,让谁承担责任也不可能,也没必要。把他归到种族的优劣上大可不必。 (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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