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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发明"骨醉之刑"砍掉手足后浸泡酒中生不如死

历史典故 2023-12-29 02:58:11

这个女人发明骨醉之刑,砍掉手足后,浸泡酒中生不如死

人彘这种刑法也是由女人来创造的。这个人的创造者,说白了就是当时汉高祖的吕皇后。当时是为了惩罚他最为痛恨的戚夫人而发明的!

在古代社会的刑法就已经有剥皮车裂等等。这些酷刑让人感觉特别残忍。但是吕皇后还不认为很残忍,于是就发明了一个这个玩意儿,特别的令人感到恐怖。

当初的时候就是因为,人家生了一个儿子,当时的刘邦特别喜欢。而吕皇后自己的儿子刘盈相比之下,就不受待见了。当时吕皇后的儿子还是太子,在刘邦想立戚夫人的儿子为太子的时候,这个皇后就和大臣联起手来反对。从此之后,这两个女人结下了深仇大恨。在刘邦死了之后,终于可以发疯了,对待这个女人了。于是把头发全部拔掉,砍掉了手脚,挖掉了眼睛,割掉了鼻子和耳朵。让他不能说话,也不能听到别人说话了。说白了,变成了哑巴和聋子,最后扔进了厕所。

可是在唐朝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女人,更加心狠手辣。他发明了骨醉之刑。相同的是,这也是为了惩罚一个女人用的。

这个受到刑罚女人就是萧淑妃。发明这种刑罚的女人,恰恰就是武则天。

在砍掉手足之后,直接放到酒中浸泡。大家可以想像一下,我们出现伤口的时候,用酒精消毒的时候,那种感觉都令人发指。何况砍掉手足之后呢?这样酒精就深入骨髓了,更惨的是,当时想死还死不了。必须浸泡数日才能死去。这种想法是多么的恶毒,多么的令人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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