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乱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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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
昨天晚上,我照惯例到双流中学去打篮球。
来到熟悉的篮球场,我开始投篮了。我举起球,对准篮球框,一用力,把球往上一抛,松开手,球立即像闪电般“跑”向球框。哈!不偏不斜,进啦!
一开始,人很少,投得很轻松,可后来人娈多了,我可就惨喽!由于人多,一个框就有四、五个篮球,害得我一连换了两次框。我在有四个篮球的框下投篮,可就得小心点儿了。特别是捡球的时候,我得一边躲球,一边找自己的球。否则,调皮的篮球就会趁我不注意之机,毫不留情在撞在我的身上,真好像是在枪林弹雨之中穿行。我躲躲闪闪,看准时机就投,总算进了两个。
打着打着,我觉得什么撞了我肚子一下,咦,原来是调皮的篮球。还好,这个球是从远处发过来的,撞着我时已是强弓之末,不怎么疼,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一场小灾刚过,又一场小灾向我迎面扑来。我感觉有球要撞在我的头上,赶快用手护着。就在此时,一个篮球向我头上撞来,幸好有手护着,要不然,就会被撞个大青包喽!
我打完球,叹了口气,说:“今天打篮球的目标怎么都改了,从‘投球变成躲球了。’”
也许,自己对篮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
不如男生们那般狂热,因为我不再可以疯疯癫癫地和男生一起驰骋在球场,站在同一个篮框下与他们抢球,不负众望地进球。所以,如今对篮球的喜欢,虽然依旧存在,却再也没有真正去打球了。
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样的“狂热”,像追星一样喜欢篮球,喜欢得快,不喜欢得也快,喜欢时整天捧着NBA杂志恶补常识,整天问:去打球吗?而不喜欢时,便再也不 问津篮球了。
我想,我对篮球的喜爱,也许有点“中庸”,有点“不明不白”,或许,根本称不上是喜欢。
最初对篮球的幻想,是在看动画片《灌篮高手》的时候。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樱木花道的悟性,打球时有流川枫的潇洒,射篮姿势有三井寿一般标准。虽然事实证明自己打球不二次运球就谢天谢地,根本没有力量双手举球高于头顶,用手腕发力射篮。于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摆一个投篮的姿势,把空气连带自己的遗憾一起投出,聊以自慰。
那个时候,只是单纯地认为,打球很潇洒。
后来邻居朋友们开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篮球,没有篮球场,5米宽的路作为了球场的长度,而宽度却有6米左右,把围墙上一块凹入的镂空作为篮框,“篮球”常常用排球,皮球代替。这样的“迷你”球场,打着又是二次运球,又是走步的“迷你篮球”。
那个时候,我还小,仅会拍皮球而已。
待我长大些,会熟练地拍球了,我也加入了他们的球队。年龄大的男孩已经懂得了“走步”,于是我也自然知道了“走步”。于是,宁可拼了命抱住球,脚也不敢多迈一步。于是我经常 “二运”,当时不知,还乐此不疲的与他们一起玩着我们自己的篮球。
后来,大家开始被学业困扰,一届又一届,排着队,挨个儿退出了这样充满童趣的篮球赛。直到那一年我升入了初中,我也告别了这种日子。我曾问过玩伴,这里会不会“后继无人”,他们说不会的不会的。我说:“你们看,现在又没有新成员加入。”一个男生指着我们中最小的那个:“喏,毅毅的妹妹。”我摇头:“女孩子指望不上的。”他说:“你不也是女的?”“你见过第二个像我这样疯疯癫癫和男生一起打篮球的女生吗?”他摇摇头,又接了一句:“对哦。”
我想,那份微妙的感觉也许就是来源于此吧!
初中的体育课,是可以打篮球的,刚开始还有女生与我有相同的爱好,但更多的女生看见篮球就怕,传给她球,从不敢直接接球,定要等到球落地一次弹起来才接,偶尔被球砸到一次,就再也不敢打篮球。要是摔上一跤,更是闹得大家又是陪着上医务室又是提心吊胆,好好的一场篮球,彻底扫了兴。而后来,大家索性都说不碰那家伙了。
于是,落单的我无奈地也不再“碰那家伙了”。只是偶尔,借了男生的篮球拍几下。路过学校球场时投去几瞥,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失落。而难忘的“迷你篮球”,在一年后,真的由于后继无人而销声灭迹了。
其实,我自知对篮球了解甚浅,但仍旧喜欢。班里的男生常常去校外打球,那天我正碰上浩浩荡荡的“车队”,一个男生居然笑问我:“一起去打球吗?”我说:“算了,我去了给你们添累赘。”他们总喜欢大声谈论篮球,明星。我觉得,能听他们谈论,看他们打球,已足以满足我儿时的幻想了。
我坚信,篮球是勇者的游戏。我不够勇猛,体格不符合篮球手的条件,所以,我只能喜欢,无法热爱。
我的小姨父是一个非常幽默而又风趣的人。他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让我们几个小孩子相信他;他说的每一字,都会使我们笑掉大牙!
小姨父跟我一样,有着一个圆圆的大肚子,他的肚子可是标准的啤酒肚,我最喜欢在他的大肚子上拍打了,那声音好像波浪鼓似的,好玩极了!小姨父那胖乎乎的脸上嵌着两颗好小好小的“珍珠”,一笑就找不到了,变成了一条细细的小缝。他还总是带着一副眼镜,好像自己知识很渊博似的。
小姨父的绝招就是能把人弄得嘻嘻哈哈,像个孩子似的,我和弟弟妹妹老是称赞他为:这就是嘻嘻哈哈,没个正经的——王大鹏先生,也是人见人笑,花见花开,太阳见了更灿烂的——无敌孩子王!小姨父还真是有一套,那次一个十分严谨的人来小姨父家做客,坐在那里像个木头人似的,表情严肃。小姨夫便给他讲了苏格拉底的故事:一次,当苏格拉底与朋友正在兴致勃勃地高谈阔论的时候,他的妻子突然闯进来大吵大闹,并把一盆水泼到苏格拉底的头上,使哲学家像个落汤鸡似的。朋友们看到这个场面,不禁惊呆了,以为将会发生一场恶斗。然而,苏格拉底并没有发火,反而风趣地说:“我早已料到,雷声过后,必定是场倾盆大雨。”朋友们听了,都哈哈大笑,使本来尴尬的场面活跃起来。苏格拉底的妻子只好惭愧地退了出去。听了这个故事,客人还是让小姨父逗得肚子疼。如此不苟言笑的人,都能被小姨父搞得笑嘻嘻,可想而知,小姨父多么有“魅力”呀!
小姨父在一次演讲时说:“男人,像大拇指,女人,像小手指。”不料,话音刚落,会场哗然,女听众们强烈反对演讲家的比喻。这位演讲家立刻补充道:“女士们,人们的大拇指,粗壮有力,而小手指却纤细、苗条,灵巧可爱。不知诸位女士之中,哪一位愿意颠倒过来?”一句话平息了女听众的愤怒,一个个相视而笑。每次,小姨父在发表完一篇“长篇论文”后,我们几个孩子脸上都似雨后春笋般地绽开了花,手掌也拍得像猴屁股一样,通红通红的。一个个兴高采烈,个个笑掉大牙。
这就是我的小姨父,一个永远孩子气的大人,他的心永远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够读懂所有孩子的心,他虽然表面是个大人,内心却是个孩子,任何坏事到他那里都会变成好事,因为他有一颗永远不老的心、一颗童心。让我们记住这个永远的孩子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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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后语是中国劳动人民自古以来在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特殊语言形式,是一种短小、风趣、形象的语句。 歇后语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起“引子”作用,像谜面,后一部分起“后衬”的作用,像谜底,十分自然贴切。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通常说出前半截,“歇”去后半截,就可以领会和猜想出它的本意,所以就称为歇后语。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五千年历史沧桑的沉淀、淬炼、凝聚成绝妙的语言艺术。其中歇后语以其独特的表现力。给人以深思和启迪,千古流传。反映了华夏民族特有的风俗传统和民族文化,品味生活,明晓哲理,提升智慧。歇后语一般寓意深刻,短短一句凝聚很多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