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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读诗丨十八禁:女人的身体

望月砂 2023-07-22 03:15:56

作者:巴勃罗 · 聂鲁达( 智利 )

朗读:少华

女人的身体,

白色的山丘,凝雪的大腿,

你委身于我的姿态就像这世界。

我粗犷的农人的身体挖掘着你,

并且让儿子自大地深处跃出。

我曾孤独如隧道。

鸟群自我身躯飞离,而黑夜,

以其硕大的羽翼覆盖了我。

为了活着,

我锻造你,犹如锻造一件武器,

如我弓上之箭,

如我投石器里的弹丸。

复仇时刻降临,以我爱你的姿势。

柔润的肌肤、鲜嫩的泥泞、

坚实贪婪的身躯。

哦!乳房之杯!迷离的双眼!

哦!阴部的玫瑰!

你缓慢而痛苦的呻吟!

优雅的女神,我将固守你的美。

我的饥渴,我无穷的欲望,

我游移不定的路!

我无穷的欲望流入黑暗的河床,

困倦降临,继之以无限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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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性仰”

中国是一个奇怪的国家,在这个国家的传统观念里,传宗接代是头等大事,而传宗接代的产生方式,即性,却被视为洪水猛兽,人们谈之色变,唯恐避之不及。

1982年,女大学生余某和王某二人在北京玉渊潭八一湖裸游,后以流氓罪起诉被判死刑。而这个在今人看来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距今也不过三十多年而已。

电影《中国合伙人》讲述的是九十年代初期中国的三个年轻人的创业故事,剧中由佟大为扮演的王阳大学期间结交了一个美国的女朋友Lucy,两人恋情亲密无间,而一次Lucy想要和王阳亲吻时,王阳却告诉她:“这在中国是犯法的。”

而二十年后的今天,无论是大都市的街头,还是小城镇中偏僻的小道,情侣相互依偎,甚而亲吻都早已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人会认为亲吻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短短二十年的时间,我们的社会好像换了一个时代。

对于没有太多选择权,只知一日三餐奔波的旧社会民众而言,想要反抗任何世俗社会的舆论与眼光,是一件很难的事。

性,人类的本性欲望,亦是传宗接代繁衍人口的必须方式,但就是这么一个天然的、在正常不过的生物行为,传统中国人对它的看法要么模棱两可,或者不受待见,还记得小时候每当小孩子问起大人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时,大人们的回答或许都是“捡来的”甚至是“别人送的”,唯独不肯提是从妈妈肚子里生的,大人们在回避和担忧什么呢

其实,中国人对性的态度和看法却在历史上几经变动,堪称百变星君。

古代的中国人,对于性的看法并没有后来那么严苛、唾弃,相反,在中国人智者辈出、文化璀璨的年代里,祖先们对于性的看法是很开明的,虽有礼法约束,但也相对宽松开放。

西周年间,世风纯朴。仲春之月,桑间濮上,男女自由相会,尽情欢娱,各自寻找意中之人,若有钟情合意的,便是在芦苇中云雨一番,《诗经》中对于男女之情,相互爱慕甚至是性爱的描写有很多,诚挚而热烈,后人读来,只觉浪漫,毫无猥亵。被尊为圣人的孔子也对其持肯定态度,在删定《诗经》时,孔子就对男女之爱的描写保留了很多。

据传孔子便是父母在野外男女欢会之中的产物。

而到了明代,“男女授受不亲”更是发展到了新高度,不说大户人家,便是一般门庭,士子秀才,男女相互递送物品之时,女子都要用一方绢帕接住,还不能将自己手腕露了出来,若是不小心直接与对方发生肌肤上的触碰,哪怕只是不小心轻轻的那么一触,轻者遭人呵斥训骂,重者直接砍手剜肉。

清代末期人文社会,在一些大师的笔下得到了体现,鲁迅的《阿Q正传》里,当阿Q昏着头对吴妈说了那句:“我想和你困觉”之后,吴妈便大呼小叫,连滚带爬的逃去房内要寻死觅活,哭喊声惊动赵太爷一家老小和隔壁邻居,连一贯被人伺候的少奶奶都不得不“屈尊”来劝这位佣人,而赵太爷更是不顾年老体弱和一家之主的身份举着拐杖朝阿Q打来。最后吴妈还是上吊了,幸而被人救起才捡回一条性命。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还在后头,第二日,全镇的人看阿Q都变了眼光,只要看见阿Q,五六岁的小女孩都被大人们拉回家门,连七八十岁的老太太看见阿Q都似羊遇见狼慌不择的逃回门里,那神色,活似花姑娘遇见鬼子进村。

时代并不总是在进步,是什么让中国人在几千年里的时光,对“性”的看法由文明逐渐转向落后,由开明滑向愚蠢 答案是权力。

活在大地置于一个国号之下的百姓,又有多少自主权呢,愚民是历代统治者都要做的一个事,为了稳固基层,就要给民众的思想行为带上锁链,那么就会颁布各种礼法、伦常、道理,让人们自发的遵守和拥护,上位者们也就可以不用过于担心底下的言论了。

伦理与法律本是约束人类社会,让人们能够和谐相处,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方法,“滥性”是动物社会才会普遍存在的行为,不利于人类种族的延续和文明的进步,对性即其他人类行为制定规矩是必然的,但实行它不光要靠民众的自发,还要有个强有力的监督者和推动者,这个角色便是官府,而更多的时候这个监督者扮演了规则的制定者和惩戒者,因为它手握权力。

汉代时期,独尊儒术,儒家经典规定的贵族家礼,强调男女隔离与疏远,严防非夫妇关系的两性有过多的接触,不允许女子与非自己丈夫的任何男子发生爱情与性关系。然此时的女子即便亡夫之后只要受三年丧礼便可改嫁,世人从未觉得有何不妥。

南北朝是个特立独行的朝代,这一时期,胡人开始入主中原,使得汉人的礼法纲常和文化受到冲击,社会动乱不稳定,政权难以维持强有力的权威中央,于是世俗礼法开始松懈,再加上人们思想的解放,这一时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礼崩乐坏,如北齐后主高纬曾令自己的后宫美人裸体呈现给百官欣赏,即著名的“玉体横陈”。事实上南北朝时期礼乐崩坏导致性的解放远不止于此,晋朝许多贵族子弟甚至举办性聚会,赤身裸体饮酒共乐,然后现场与侍女妻妾性交,相互观摩,堪称现场三级片,“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裸身之饮,对弄婢妾”-《晋书》,换妻在南北朝并不是什么罕见的新闻。

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曾看上了姑妈家的一个鲜卑族的丫鬟,于是两人一来二去,竟偷尝禁果,导致丫鬟坏了孩子。后来阮咸的母亲去世,而这时姑妈也要回自己家,顺便将鲜卑族丫鬟一同带回去。阮咸听闻后连孝服都来不及脱掉就赶紧上马前去追赶,最后终于从姑妈那里带回了丫鬟,来吊丧的客人奇怪,阮咸开口就说:“人种不可失。”意思是我是汉人,她是鲜卑人,我们的混血孩子不能丢失。

相同的事在后来的朝代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后来的时代,世俗约束越来越严苛,对于男女之间的管制亦越来越强。

唐代时期,社会文化开明而开放,自信包容,男女之防并没有前朝那么严苛,所谓贞节观念比前朝淡漠,普通的肢体接触并无不妥,贵族的酒席之上,宾客与舞娘同歌共舞更是司空见惯。在唐最强大的时候,女子亡夫之后再嫁他人成了普遍现象,上至公主,下到平民,甚而离婚放妻都常有所见,如敦煌便曾出土过唐朝放妻书。

宋代时期,由于皇权的巩固与加深,统治者必然会给社会再加上一层锁链,于是男女之防更甚前朝。比起唐代,在这一方面,宋代是倒退了,宋朝时期女子开始普遍缠足,不过另一方面,宋朝离婚法律更加完善。宋代女子在家内也不再是能够随便出来接待客人的,只有在见未婚夫婿时和长辈亲戚时才能偶尔出来倒茶,倒完了茶便要立刻回房,再不能抛头露面,这一点和前代完全不同。

宋代的程朱理学虽然没有强烈的抨击“性”,但对其造成的后果却是众人皆知的,两性间隔疏离,男女之间在众人眼前是不能相互说话的(除了街头巷尾的商铺生意之外),相互说话一字半句便是有违伦理,而医者为女人看病时也是垂帐诊脉以线引之。

殊不知,对性文化开始加上锁链的宋朝,其太宗赵光义曾经奸淫小周后,甚至还令宫中画师将其画作成图。

对于没有太多选择权,只知一日三餐奔波的旧社会民众而言,想要反抗任何世俗社会的舆论与眼光,是一件很难的事。

当街上的每一个人都在一种礼法、或是伦理而形成的看法不断洗脑与侵蚀下,逐渐的变成了人云亦云的庸俗之众,那么这个时候再有超出这种人们约定俗成的社会礼法的之外的行为,都是很危险的。

我至今都还记得,小时候在村里,小男孩和小女孩如果不小心稍有亲密接触,让人看见了,必定会拿指头刮脸蛋以示羞人。而听爸妈曾经讲,在他们还是小孩子的那个年代,男孩和女孩哪怕是说一句话都要小孩大人嘲讽半年。

“性压抑”已成为传统中国观念和民俗文化的一部分,直到改革开放后几十年里受外来文化思想的冲击和民智的觉醒,男女之防才开始瓦解,而政府也越来越开明,审时度势的允许这种情况的存在。

三十多年前,那个因为游泳而被判死刑的悲剧再也不会发生了。

从明代开始起,性与生育开始组成了一起,未到结婚生育的年龄,是不能接受任何性方面相关的知识,否则便是败坏伦理纲常,这一点从古至今没有变过,冯梦龙的《情史类略》曾经记载一个妇人因为自己的手臂被其他男人抓住牵引过,而认为自己的手臂而男人玷污了自断其臂,这种情况在今天是极其罕见的个例,而在明朝,同样惨烈的事数不胜数。

而做为异族统治者的清朝,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自然会不遗余力的施行着愚民的政策,而“性”又成为了朝廷颁定的各种新礼法,新伦理下的借口,成为牺牲品,为了让被征服的汉人效忠清朝,清朝除了修书毁书,严格控制文化教育和社会规则之外,对性的管制也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对性的打压,其实就是对女性的残害,清朝的女性要忠于自己的丈夫,即便丈夫死去也不需改嫁他人,有清一代,清朝对于人民百姓,对于国家民族的控制力度之强远远超越了此前的任何一个朝代,在家中妻子忠于丈夫,子女忠于父亲,那么男人便要效忠于清朝廷了。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残酷的时代,性,早已成为清统治者们愚民奴化百姓手段的一个借口,和一个枪头,对于男女之防,对于性的强烈,毫无人性的高强度压制已经扭曲了中国人的性格,使得中国人越来越卑劣,越来越猥琐,使得中国人从汉唐宋明的华夏之美的民族变成了晚清时代的半野蛮人,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清末民初时会有阿Q那种人的存在了。

夫死守节,未嫁夫死,也要守节,即便被流氓调戏,女子也要自杀以证清白,如《阿Q正传》里的吴妈。清朝以法律的强行规定女子必须在何种情况下自杀殉节,如被人调戏、红杏出墙等。清代儒生甚至在书中看到唐朝公主改嫁的时竟勃然大怒,直斥先代唐人为“不知廉耻”“若在今日,吾必斥之”等言论。

曾经在书中看到,旧社会时期女子,在丈夫死后漫长的孤寂时光里,无论是内心的煎熬还是生理的渴求,都只有一个排解的方法,将一簸箕的红豆泼洒在院子里青石板的地面上,然后一粒粒的捡起来,与墙角上缓缓移动的日光一起,打发这煎熬而无奈的时光。

by:张驰(ID:zc1025sl),95后,写作是兴趣爱好,知识范围广,敢于尝试多种不同文风,业余媒体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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