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将荆轲刺秦描述得很细腻:包括前期太子丹的所有准备工作,经过太子丹的老师鞠武引荐田光、田光守信自杀、樊于期复仇献头颅以及易水诀别等等过程最后荆轲和秦舞阳终于来到咸阳秦王大殿。荆轲捧着装有樊于期的脑袋的匣子走在前面,秦舞阳手捧装有地图的盒子紧随其后。当走到殿前的台阶下时,秦舞阳颜面由红变绿两腿筛康不止,秦殿的群臣们都有点奇怪。荆轲赶忙打圆场说:乡下粗俗之人哪见过这样的场合呀,恳请大王谅解。秦王说:那就把地图递上来吧。秦王接过地图逐渐展开,等展到最后时露出匕首。荆轲刹那跌上殿左手抓住秦王衣袖,右手拿匕首猛刺。关键时刻“呲啦”一声,衣袖撕裂秦王挣脱,并绕殿堂铜柱躲闪,荆轲穷追不舍。秦王跑得快,荆轲追得急。就这样两人在大堂之上一圈一圈的跑。慌忙之中秦王佩戴的长剑一直没法拔出来。台下的大臣眼看着刺客追逐自己的君主各个却爱莫能助。此时,有一个叫夏无且的医官拿了一个像药包的一样的东西砸向荆轲,荆轲这么一躲闪和秦王拉开了距离。此时只听到有人喊,大王你先把剑背在身后再抽,这招灵,秦皇抽出长剑,回头砍断荆轲的腿。已经残疾的荆轲拿起匕首用力掷向秦王。秦王一躲,只听“当啷”一声,落到铜柱上火星四溅。赤手空拳的荆轲行刺失败,小命不保。关于这一段,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样当时的想法一样:满大厅的臣子,此时对外面大叫一声侍卫甚至每人一块板砖,什么不都解决了 难道是没侍卫吗 不是!“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至于他们是否看到这一幕倒不得而知,即使看到他们敢上殿吗 绝对不敢!携兵器上殿有违秦法!可为什么没人敢叫侍卫一声呢 “非有诏召不得上”。这个命令只限秦王一人发。即便敢叫侍卫,侍卫也绝不敢上殿救驾。在这里无论是侍卫还是大臣,其实无意之中都纠结着一个问题:程序和结果到底哪一个重要!如果有侍卫私自带着长枪短炮上殿杀了刺客,救出秦王,这个结果他不会因为救主有赏,通俗一点:私自带器械上殿救主,等于找死!还可能被族诛、连坐。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主动救驾的结果绝对值得赞赏。但老大没“诏”而自主上殿,却违背了程序。有人可能会问,难道特殊情况不能特殊处理 咱先看看《商君书》的《赏刑》篇咋说的吧:“此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故曰: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您看清了,这里三个问题点。不管你有多大的官、立多大的功、行多大的善!秦法面前皆无特权。这就是法律的唯一性。此乃一。其二,功归功过归过,两者不能相抵。即不“亏法”。还有第三,执法者如果随意更法,罪加一等,刑及三族。你想秦王赢政会为一个甚至一群侍卫而敢肆意践踏祖宗基业的核心——秦法吗 ! : “民间历史故事”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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