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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社会生活中,不论是在实体店消费,还是在网络上购物,我们每天都在充当消费者的角色。由于我们对于商品特别是网络上的商品了解的少之又少,让假冒伪劣产品拥有了可乘之机,导致了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一次次受到侵害。”“三鹿”奶粉引起幼儿双肾结石、不合格化肥“烧”死百亩西瓜、化妆品美容不成反“毁”人……无数的事件让人们对消费望之却步,也让社会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
消费贯穿了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消费,消费者权益必须受到保障。那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守护住产品的安全,让消费畅通无阻。之后每年的这一天便会上演一场全民打假活动,敲响生产者的警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从古代就开始注重打假,保障消费者权益,一直延续到今天。我国第一部制裁假货的法规也是在战国时期出现的,这便是魏国李悝主持制定的《法经》,《法经》中的《五杂法》就规定,药铺药摊如果制造售卖假药导致伤人,售药的老板要被判处流放或者打板子等刑罚。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国家层面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多少消费者的权益在法律的保障下得到了维护。
3 15消费者权益日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扩大消费,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只有守护住产品的安全,才能让消费畅通,让消费者放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作为万千消费者中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守护住消费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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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吴倩 薄雯雪
文字:张书汇
排版:郭丽华
图片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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