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盛夏的一个黄昏,喝得酩酊大醉的杜子建,与4个湖南的捉鳖人打架,将其中一人打成重伤。
几天后,被警察带走,不久,他被判刑6年,投入宿松县九成畈九成监狱。
入狱之后,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他积极改造,表现良好。于1996年2月20日刑一年提前获释。
离开监狱大门的时候,杜子建打破了出监狱不回头看的“规矩”,频频回头,他暗下决心,要换一种身份再来九成。
1998年夏,杜子建在上海租了一间昏暗窄小的民房,从此,他把自己锁进了又一个“牢房”,开始了炼狱般的写作,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近五十万字的作品——《活罪难逃》。
杜子建的长篇小说手稿在当地很快一传十、十传百地读开了。
1999年冬,在池州作协举办的一次笔会上,杜子建作为一业余作者上台发言,他独特的经历,感情充沛的发言引得在场作协人员的浓厚兴趣。
《清明》杂志主编段儒东更是连夜读完了这部长篇小说,看后予以极高评价,在和杜子建一番长谈后,段濡东亲自联系作家出版社,出版了这篇小说。
《活罪难逃》迅速走红大江南北,杜子建也一下子成了名人。
2001年8月13日中央电视台《东方纪事》栏目组专程与杜子建一起来到九成监狱,做了一期《铸魂之地》的节目。
几十位狱警前来迎接,面对丈夫曾经呆过5年的地方,妻子抑制不住失声痛哭,杜子建心中更是百感交集,出狱近6年了,他终于实现了当日跨出九成监狱大门时心里的许诺,一定换一种身份来到了这里......
为什么杜子健能够逆袭成功
主要就是做到了三个字:连贯性。
说得通俗一些,就是中途不要松懈,不要停留,“一口气”做完、“一鼓作气”冲出来!
烧水烧到90度,断掉火,冷却以后再烧,再烧到90度,再断掉……这样,永远烧不开水。
普通人做事都是走走停停,而牛人都是一口气把这事做出来,哪怕这口气需要“憋”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更长时间.....
杜子健坐牢是因为故意伤害。
自幼酷爱读书的他,上学念书是最为快乐的事情。即便有些顽皮,但是成绩还是非常不错。每天除了日常三餐之外,就是专心念书。可是83年深秋一个夜晚,家中失火,一套三进三出的徽式民居和家中财产,全部化为灰烬了。外加因踩上铁钉而染上破伤风,但是他却奇迹般地活着。
火灾后一年,其父母相继病倒,使得他不得不辍学回家,和姐姐一起维持一家六口的生计。90年盛夏一天的黄昏,酒醉的他和4个湖南的捉鳖人打架,将其中一人打成重伤。几天后被警察带走,之后被判了6年。
进了监狱之后,他曾一度试图逃跑,可是还是失败了。后来因为一些小事,使得他痛改前非,后来提前一年减刑释放。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感觉已是物是人非了,就去了上海。妹妹借了一笔钱,帮助他开了一家饭馆,可惜因性格原因关门。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罪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
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
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
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
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资料来源:故意伤害罪.
杜子健坐牢是因为故意伤害。
自幼酷爱读书的他,上学念书是最为快乐的事情。即便有些顽皮,但是成绩还是非常不错。每天除了日常三餐之外,就是专心念书。可是83年深秋一个夜晚,家中失火,一套三进三出的徽式民居和家中财产,全部化为灰烬了。外加因踩上铁钉而染上破伤风,但是他却奇迹般地活着。
火灾后一年,其父母相继病倒,使得他不得不辍学回家,和姐姐一起维持一家六口的生计。90年盛夏一天的黄昏,酒醉的他和4个湖南的捉鳖人打架,将其中一人打成重伤。几天后被警察带走,之后被判了6年。
进了监狱之后,他曾一度试图逃跑,可是还是失败了。后来因为一些小事,使得他痛改前非,后来提前一年减刑释放。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感觉已是物是人非了,就去了上海。妹妹借了一笔钱,帮助他开了一家饭馆,可惜因性格原因关门。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罪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
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
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
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
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资料来源:故意伤害罪.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scgf/104636.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