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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评注清?沈孝瞻原著民国?徐乐吾评注

大道家园 2023-04-21 12:04:11

子平真诠评注
目录

方重审序…………………………………………………………………………………………3

徐乐吾自序 ………………………………………………………………………………………3

《子平真诠》原序 ………………………………………………………………………………3

凡例 ………………………………………………………………………………………………4

一.论十干十二支 ………………………………………………………………………………4

附干支方位卦图 ……………………………………………………………………………5

附《滴天髓》论天干宜忌 …………………………………………………………………6

二.论阴阳生克 …………………………………………………………………………………7

附论四时五行宜忌 …………………………………………………………………………8

附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9

三.论阴阳生死 …………………………………………………………………………………9

附阴阳顺逆生旺死绝图表…………………………………………………………………10

附支藏人元司令图表 ………………………………………………………………………11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12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13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17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18

八.论用神 ………………………………………………………………………………………21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24

十.论用神变化 …………………………………………………………………………………27

十一.论用神纯杂 ………………………………………………………………………………28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29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31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32

十五.论相神紧要 ………………………………………………………………………………33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34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35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36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36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36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39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41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41

二十四.论妻子 …………………………………………………………………………………42

二十五.论行运 …………………………………………………………………………………43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45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46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47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47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49

三十一.论正官 …………………………………………………………………………………50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50

三十三 论财 ……………………………………………………………………………………52

三十四.论财取运 ………………………………………………………………………………53

三十五.论印绶 …………………………………………………………………………………55

三十六.论绶印取运 ……………………………………………………………………………56

三十七.论食神 …………………………………………………………………………………58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59

三十九.论偏官 …………………………………………………………………………………61

四十.论偏官取运 ………………………………………………………………………………63

四十二.论伤官 …………………………………………………………………………………64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65

四十三.论阳刃 …………………………………………………………………………………67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68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69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70

四十七.论杂格 …………………………………………………………………………………72

四十八.论杂格取运  …………………………………………………………………………74











方重审序

命 理乃吾国科学与哲学融贯而成一种学说,数千年来传衍嬗变,或隐或现,全赖一二有心人为之继续维系,赖以不绝,其中确有学术上研究之价值,非徒痴人说梦,荒 诞不经之谓也。其所以至今不能在科学中成立一种地位者,实有数困。盖古代士大夫阶级目医卜星相为九流之学,多耻道之;而发明诸大师又故为惝恍迷离之辞,以 待后人探索;间有一二贤者有所发明,亦秘莫如深,既恐泄天地之秘,复恐讥为旁门左道,始终不肯公开研究,成立一有系统说明之书籍,贻之后世。故居今日而欲 研究此种学术,实一极困难之事。

按命理始于五星,一变而为子平;五星稍完备者,首推果老《星宗》全一书。然自民国以来,钦天监改为中央观象 台,七政四余台历以及量天尺,无人推算,此道根本无从着手,恐将日就淹灭。所余子平一派,尚有线索可寻。此中旧籍,首推《滴天髓》与《子平真诠》二书,最 为完备精审,后之言命学者,千言万语,不能越其范围,如江河日月,不可废者。然古人著书,喜故为要渺之词,蹈玄秘之积习,后学之士,卒难了解。《滴天髓》 一书,幸有任铁樵注本,征引宏博,譬解详明,可谓斯道之龙象;而《子平真诠》,迄今无人加以诠释。今徐子乐吾,既将任注《滴天髓》印行于前,复将《子平真 诠》评注于后,可与任君先后比美,使斯道得一详明而有系统之研究,将来在学术上之地位,植一基础,其功不在禹下矣。

后学者研究命学原理,得此二书,不致误入歧途。至于应用,仍有待乎多看古今命造,此所谓读书与实验二者并重。至天分之高低,与所得之浅深,更互为因果。倘能合天才、学识、经验三者以俱全,于斯道庶几入圣矣。此亦间世而后来,非朝夕所能遇也。

余谈命理有年,所愧三者均有不足,迄今鲜有发明。而乐吾朝夕寝馈于斯,矻矻忘年,时有述作。今书成将付印行,不弃愚蒙,嘱为一言,爱略述所知,以发其端云。

丙子仲春桐城方重审序于海上小忘忧馆

徐乐吾自序

《子 平真诠评注》竣,客有以袁了凡造命之说进者,曰:“命而可造,则命不足凭也。且子素习佛家言,如云命定,则命优无妨作恶,命劣为善无益,有是理乎?夫命之 优劣,孰造成之?孰主宰之?须知以宿世之善因,而成今生之佳命,以宿世之恶因,而成今生之劣命。命运优劣,成于宿因,此为有定者也;今世之因,今世即见其 果,此命之无定者也。尝见有命优而运劣者,有命劣而运佳者;命如种子,运如开花之时节。命优运劣,如奇葩卉,而不值花时,仅可培养于温室,而不为世重;若 命劣运劣,则弱草轻尘,蹂躏道旁矣。故命优而运劣者,大都安享有余,而不能有为于时,此宿因也;若不安于义命,勉强进取,则倾家荡产,声名狼藉,此近因 也。故命之所定,功名事业,水到渠成;否则,棘地荆天,劳而无功。至于成功失败之程度,则随其所造之因,有非命运所能推算者,或者循是因而成将来之果,定 未来之命,则不可知矣。是因果也,造命也,命理也,其理固相通者也。子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又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子平真诠评注》者,知命之入门 方法,亦推求宿因之方便法门也。”客无言而退,因录之以为序。

民国二十五年二月东海乐吾氏识于海上寓次

《子平真诠》原序

予自束发就传,即喜读子史诸集,暇则子平《渊海》、《大全》略为流览,亦颇晓其意。然无师授,而于五行生克之理,终若有所未得者。后复购得《三命通会》、《星学大成》诸书,悉心参究,昼夜思维,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

戊 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教习,馆舍在阜城门右,得交同里章公君安,欢若生平,相得无间,每值馆课暇,即诣君安寓谈《三命》,彼此辩难,阐民无余蕴。已而三年 期满,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不觉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携其书示君安,君安慨然叹曰:“此谈子平家真诠 也!”

先生讳燡燔,成乾隆己未进士,天资颖悟,学业渊邃,其于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变化从心者矣。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 败、因败得成,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与用神先后生克之别,并用神之透与全、有情无情、无力无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详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于是,是安 可以淹没哉!

君安爰谋付剞劂,为天下谈命者,立至当不易之准,而一切影响游移管窥蠡测之智,俱可以不惑。此亦谈命家之幸也;且不谈命家之 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则?人能知命,则营竞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贵穷通寿夭之遭,皆听之于天,而循循焉各安于义命,以共勉于圣贤之 路,岂非士君子厚幸哉!

观于此而君安之不没人善,公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爱乐序其缘起。

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初夏同后学胡焜倬空甫谨识

凡例

去 夏刊行《滴天髓征义》,阅者以其陈义过高,纷以用科学编制,另辑浅近讲义为请。窃念《滴天髓》固非初学也。子平之法,源于五星,年代尚近,佳著无多,《子 平大全》、《渊海子平》、《三命通会》、《神峰辟谬》等书,大都杂而不精,非初学所能读,惟《子平真诠》,议论鸿辟,而其编次,月令为经,诸神为纬,条理 井然,最便初学,惜失于简略,且有看法而无起例,初习者有入门无从之叹。适友人绍兴何寄重君,藏有赵展如中丞原刊本,互相校正,缘本平生研究所得,详为评 注,并以现代名人命造,作为例证,埋首半载,方克成书,并于篇末附入门起例一卷。虽未敢云阐发无余,而大致已备,学者手此一编,从而进研《滴天髓征义》诸 书,则登堂入室,庶无杆格之虞。虽非讲义,固无殊于循序渐进之讲义也。评注既竣,述其凡例于右:

一.原书序文谓手录三十九篇,盖论八格与取运合为一篇也(如论正官与论正官取运实为一篇),若分列之,有四十七篇,而坊本仅四十四篇半,行运、成格、变格坊本仅半篇。今照原本补足,以成完璧。

一.子平源于五星,名词格局,多沿五星之旧,后人不得其解,牵强附会,最足以淆乱耳目。《评注》悉加纠正,并说明于评注中,加以纠正。

一.《真诠》以月令用神为经,诸神为纬,然用神非尽出于月令,故于舍月令别取用神之格局,特别提出,加以说明。盖取用无定法,以月令用神编次,虽十得七八,究不能包括完备。此非原书之误,特限于编次之法,不得不然耳。

一.起例歌诀,无非便于记忆,若明其原理,则歌决不特容易记忆,且可自己编造,否则,命理歌诀多牛毛,焉能一一熟记?故本编入门起例,略述原理,并附歌诀,并列表以便检查。

一.未习命理者,宜先阅末卷命理入门,再阅评注,循序而进,自不致毫无头绪。

一.评注中所引例证,或采现代名人命造,或录自《滴天髓征义》。然因材料不足,凡无适合之例证者,暂付缺如,或彼此可以互证者,不免前后重出,将来续有收集,当于再版时改正之。

一.初版仅印一千部,藉以就正有道,如蒙纠正谬误,或录示例证,感纫无极,当并于再版时改正加入。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己。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阴 阳之说,最为科学家所斥,然天地间日月寒暑,昼夜男女,何一而非阴阳乎?即细微如电子,亦有阴阳之分。由阴阳而析为四象,木火金水,所以代表春夏秋冬四时 之气也。大地之中,藏水,以及金属之矿,孰造成之?万卉萌生,孰使令之?科学万能,可以化析原质,造成种子,而不能使其萌芽,此萌芽之活动力,即木也。故 金木水火,乃天地自然之质。万物成于土而归土,载此金木水火之质者,土也。人秉天地之气而生,暖气,火也;流质,水也;铁质,金也;血气之流行,木也。而 人身骨肉之质,运用此金木水火者,土也。人生秉气受形,有不期然而然者,自不能不随此自然之气以转移也。


有是五行, 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 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 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五行各分阴阳而有干支。天干者,五行在天流行之气也;地支者,四时流行之序也。列图如右(详见《命理寻源》):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 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 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皆本,同为在天之气。甲为阳和初转,其势方 张;乙为和煦生气,见于卉木之萌芽。虽同为木,而其性质有不同。甲乙为流行之气,故云行乎天;寅卯为时令之序,故云存乎地。流行之气随时令而转移,故甲乙 同以寅卯为根,而亥未辰皆其根也(见下阴阳生死节)。天干通根月令,当旺之气,及时得用,最为显赫,否则,虽得为用,而力不足,譬如府县之官,不得时得 地,则不能发号施令,不得展其才也。

十干即是五行,而分阴阳,然论其用,则阳干阴干各有不同。《滴天髓》云:“五阳从气不从势,五阴从势无 情义”。盖阳干如君子,阳刚之性,只要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则弱归其弱,而不能从;五阴则不然,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则弱归其弱,而不能从;五阴则不 然,四柱财官偏盛,则从财官,即使日元稍有根苗,或通月令之气,亦所不论。然或印绶有根,则又不嫌身弱,不畏克制。此阴干阳性质之不同也。如伍廷芳造,壬 寅、丁未、己卯、乙亥,己土虽通根月令,而见木之势盛,即从木,所谓从势无情义也(见下用神节)。又如阎锡山造,癸未、辛酉、乙酉、丁亥,乙木只要有印通 根,不怕身弱,煞透有制,即为贵格。又如许世英造,癸酉、辛酉、乙丑、辛巳,十九误作从煞,不知印绶有根,即不嫌身弱,仍喜制煞之运。此又阴干之特点也 (见下格局高低篇)。阳干则不然,如虞和德造,丁卯、丙午、庚午、己卯,庚金虽弱,透印有根,即不能从,身弱自为其弱,运行扶身之地,自然富贵,特劳苦 耳。此不同之点也。然阳干亦非绝对不能从者,如逊清宣统造,丙午、庚寅、壬午、壬寅,印比皆无根,则不得不从。此所谓从气不从势也,其理甚深,非可猝喻, 学者多阅八字,经验积久,自能会悟,非文字所能达也(按本章论干支性质,虽为初步,实为最深;命理精微之点,即为干支阴阳性质之别,学者不妨置之后图,俟 研习入门之后,自知其重要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 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 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天干动而不 居者,如甲己之年,以丙寅为正月;乙庚之岁,以 寅为正月也。地支止而不迁者,正月必为寅,二月必为卯也。论气甲旺于乙,论质乙坚于甲者,甲木阳刚之性,乙木柔和之质,其中分别,详下附录《滴天髓》论天 干宜忌节。大林微苗之喻,本为纳音取譬之词,俗书传讹,而无知之人妄执之耳。学命者先明干支阴阳之理,察其旺衰进退之方,庶不致为流俗所误也。

附《滴天髓》论天干宜忌

甲木参天,脱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炽成龙,水荡骑虎。地润天和,植立千古。

甲 为纯阳之木,有参天之势,生于春初,木嫩气寒,得火而发荣;生于仲春,旺极之势,宜泄其菁英,所谓脱胎要火也。初春嫩木萌芽,不宜金克;仲春以衰金而克旺 木,木坚金缺,帮春不容金也。生于秋,木气休囚,而金当令,土不能培木之根,而生金克土,故不容土也。龙,辰也。支全巳午或寅午戌而干透丙丁,不惟泄气太 过,抑且火旺木焚。宜坐辰,辰为湿土,能滋培木而泄火也。寅,虎也。支全孩子或申子辰,而干透壬癸,水泛木浮。宜坐寅,寅为木之禄旺,而藏火土能纳水之 气,不畏浮泛也。火燥坐辰,水泛坐寅,为地润,金水木土不相克,为天和,非仁寿之象乎?

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怀丁抱丙,跨凤乘猴;虚湿之地,骑马亦忧;藤萝系甲,可春可秋。

羊, 未也。牛,丑也。乙木虽柔,而生于丑未月,未为木库,丑为湿土,可培乙木之根,乙木根固,则制柔土亦有余也。凤,酉也;猴,甲也。生于申酉月,只要干有丙 丁,不畏金旺(见格局高低篇阎陆商张诸造,可为例证)。马,午也。生于亥子月,水旺木浮,虽支有午,亦难发生。若天干有甲,地支有寅,名为藤萝系甲,可春 可秋,言四季皆可,不畏砍伐也。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从辛反怯;土众生慈,水猖显节;虎马犬乡,甲来成灭。

五 阳皆阳丙为最。丙者,太阳之精,纯阳之性,欺霜侮雪,不畏水克也。庚金虽顽,力能煅之;辛金虽柔,合而反弱。见壬水,则阳遇阳而成对峙之势;见癸水,则如 霜雪之见日,故不畏水克,而愈见其刚强之性。见土则火烈土燥,生机尽灭。土能晦火,见己土犹可,而见戊土尤忌。生慈者,失其威猛之性也。显节者,显其阳刚 之节也。虎马犬乡者,寅午戌也。支全寅午戌,而又透甲,火旺而无节,不戢自焚也。

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 火,离火也,内阴而外阳,故云柔中。内性昭融,即柔中二字之注解。丁,乙之母也,有丁护乙,使辛金不伤乙木,不若丙火之能焚甲木也。壬,丁之君也。丁合壬 能使戊土不伤壬水,不若己土合甲,辛金合丙之更变,君失其本性也(己土合甲,甲化于土,辛金合丙,丙火反怯)。虽时当乘旺,不至赫炎;即时值就衰,而不至 歇灭(酉为丙火死地而丁长生)。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产不忌水。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静翕动辟,万物司命。水润物生,土燥物病,若在艮坤,怕冲宜静。

固重两字,最足以形容戊土之性质。春夏气动而辟,则发生;秋冬气静而翕,则万物发生,燥则物枯;生于秋冬,水多宜火暖之,则万物化成,湿则物病。艮坤者,寅申也。土寄四隅,寄生于寅申,寄禄于巳亥,故在艮坤之位,喜静忌冲。四生之地,皆忌冲克,土亦不能外此例也。

己土卑湿,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乐;若要物旺,宜助宜帮。

戊己同为中正之士,而戊土固重,己土蓄藏,戊土高亢,己土卑湿,此其不同之点也。卑湿之土,能培木之根,止水广泛。见甲则合而有情,故不愁木盛;见水则纳而能蓄。此为己土无为之妙用。但欲滋生万牧,则宜丙火去其卑湿之气,戊土助其生长之力,方足以充盛长旺也。

庚金带煞,刚健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锐;土润则生,土干则脆;能赢甲兄,输于乙妹。

庚金为三秋肃杀之气,性质刚健,与甲丙戊壬各阳干有不同。得壬水泄其刚健之性,气流而清;得丁火冶其刚健之质,锋锻而锐;生于春夏,遇丑辰湿土,能全其生;逢戌未燥土,,能使其脆。甲木虽强,力能伐之;乙木虽柔,合而有情。

辛金软弱,温润而清;畏土之多,乐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灵;热则喜母,寒则喜丁。

辛金清润之质,乃三秋温和之气也。戊土太多,则涸水埋金;壬水有余,则润土泄金。辛为甲之君,丙又为辛之君,丙火能焚甲木,辛合丙化水,转克为生,岂非扶社稷救生灵乎?生于夏而火多,有己土由晦火而生金;生于冬而水旺,有丁火则暖水而养金,故以为喜也。

壬水通河,能泄金气;刚中之德,周流不滞;通根透癸,冲天奔地;化则有情,从则相济。

通 河者,天河也。壬水长生于申,申乃坤位,天河之口。壬生于申,能泄西方肃杀之气,水性周流不滞,所以为刚中之德也。如申子辰全,又透癸水,其势泛滥,虽有 戊己之土,不能止其流。若强制之,反冲激而成患,必须用木泄之,顺其气势,不至冲奔也。合丁化木,又能生火,可谓有情。生于巳午未月,四柱火土并旺,别无 金水相助,火旺透干则从火,土旺透干则从土。调和润泽,仍有相济之功也。

癸水至弱,达于天津;得龙而运,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论庚辛;合戊见火,化象斯真。

癸 乃纯阴之水,发源虽长,其性至静而至弱,所谓五阴皆阴癸为至也。龙,辰也,通干见辰,则化气之原神透出,为一定之理(详见《滴天髓征义》)。不愁火土者, 至弱之性,见火土多则从化矣。不论庚辛者,弱水不能泄金气,而金多反浊,即指癸水而言。合戊见火者,戊土燥厚,四柱见丙辰,引出化神,化象乃真也。若生于 秋冬金水旺地,纵遇丙辰,亦难从化,宜细详之(上摘录《滴天髓征义》)。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 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 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剑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 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二语,实为至言。有春夏之阳和,而无秋冬之肃杀,则四时汪成;有印动之生扶,而无煞食之克泄,则命理不成。故生扶与克泄,在命理之用,并无二致,归于中和而已。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阴 阳配合,与磁电之性相似。阳遇阳、阴遇阴则相拒,七煞枭印是也;阳遇阴、阴遇阳则相吸,财官印是也。印为生我,财为我克,或偏或正,气势虽有纯杂之殊,用 法尚无大异。官煞,克我者也,淑慝回殊,不可不辨。比动,同气也,食伤,我生者也,则又以同性为纯,异性为杂。纯杂之分关于用之强弱,此为研究命理者所不 可不知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 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 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 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此论官煞之火概也。然以乙为木之形质,辛为人间五金之质,丁为薪传之火, 似未尽合。十干即五行,皆天行之气也。就气而分阴阳,岂有形质可言?譬如男女人之阴阳也,而男之中有阳刚急燥,有阴沉柔懦,女之中亦然,性质不同也。取譬 之词,学者切勿执着。五行宜忌,全在配合,四时之宜忌,又各不同。兹录各家论五行生克宜忌于后。

附论四时之木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木,余寒犹存,喜火温煖,则无盘屈之患;藉水资扶,而有舒畅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阴浓湿重,则根损枝枯;又不可无水,阳气烦燥,则根干叶萎。须水火既济方佳。土多则损力,土薄则丰。忌逢金重,克伐伤残;设使木旺,得金则美。

夏月之木,根干叶枯,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功,切忌火旺,而招自焚之患。土宜其薄,不可厚重,厚重反为灾咎;金忌其多,不可欠缺,欠缺不能斩削。重重佳木,徒以成林;叠叠逢华,终无结果。

秋月之木,气渐凋零。初秋火气未除,犹喜水土以相滋;吕秋果已成实,欲得刚金之修削。霜降后不宜水盛,水盛则木漂;寒露后又喜火炎,火炎则木实。木盛有多材之美,土厚无任才之能。

冬月之木,盘屈在地,欲土多以培养,恶水盛而忘形。金纵多,克伐无害;火重见,温燠有功。归根复命之时,木病安能辅助?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附论四时之火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太多,多则火灭。土多则晦光,火盛则燥烈。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财富犹遂。

夏月之火,乘旺秉权。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忧。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穑。然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势必倾危。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损灭之灾。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木以光辉,纵叠见而有利。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金则难任为财,无金则不遭磨折。

附四时之土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土,其势孤虚。喜火生扶,恶木太过;忌水泛滥,喜土比助。得金而制木为祥,金多则仍盗土气。

夏月之土,其势燥烈。得水滋润成功,忌火煅炼焦坼。木助火炎,生克不取;金生水泛,妻财有益。见比助则蹇滞不通,如太过又宜木袭。

秋月之土,子旺母衰。金多而耗盗其气,木盛须制伏纯良。火重重而不厌,水泛泛而非祥。得比肩则能助力,至霜降不比无妨。

冬月之土,外寒内温。水旺财丰,金多子秀。火盛有荣,木多无咎。再加比助为佳,更喜身强为寿。

附论四时之金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金,余寒未尽,贵乎火气为荣;体弱性柔,宜得厚土为辅。水盛增寒,失锋锐之势;木旺损力,有剉钝之危。金来比助,扶持最妙,比而无火,失类非良。

夏月之金,尤为柔弱,形质未备,更嫌死绝。火多不厌,水润呈祥。见木助鬼伤身,遇金扶持精壮。土薄最为有用,土厚埋没无光。

秋月之金,得令当权。火来煅炼,遂成钟鼎之材;土多培养,反有顽浊之气。见水则精神越秀,逢木则斩削施威。金助愈刚,过刚则折;气重愈旺,旺极则衰。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难施斧凿之功,水盛未免沉潜之患。土能制水,金体不寒;火来生土,子母成功。喜比肩聚气相扶,欲官印温养为利。

附论四时之水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水,性滥滔淫。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势;若加土盛,则无泛涨之忧。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欲火既济,不宜火炎。见木而可施功,无土仍愁散漫。

夏月之水,执性归源,时当涸际,欲得比肩。喜金生助体,忌火旺太炎。木盛则泄其气,土旺则制其流。

秋月之水,母旺子相。得金助则清纯,逢土旺则混浊。火多而财盛,木重而身荣。重重见水,增其泛监之忧;叠叠见上,始得清平之意。

冬月之水,司令当权。遇火则暖除寒,见土则藏归化。金多反致无义,木盛是谓有情。水流泛滥,赖土堤防;土重高亢,反成调辙。

附论五行生克制化宜忌(录徐大升)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火,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缩;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灼;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为熄灭;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土衰逢木,必遭倾陷;木弱逢金,必为斫折。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缓其势;强木得火,方泄其英;强火得土,方敛其焰;强土得金,方化其顽。

《穷 通宝鉴》与徐大升论五行生克与四时宜忌两节,言之虽浅,基理至深,譬如算学中之加减乘除,初学习此,而至深之微积方程,亦不能外此。要知命理深微,无非四 时五行、生克制化、衰顺逆之理,初学或未能解悟,习之既久,自能领会。应用无穷,变化莫测,幸勿以其言之浅近而忽之也。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生 旺墓绝之说,由来甚古。《准南子》曰:春令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太平御览·五行休旺论》曰:立春艮旺,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 坎休云云(详见《命理寻源》不赘)。名词虽有异同,而其意则不殊。后世以十二支配八卦,而定为长生沐浴十二位之次序(见下图说),虽为术家之说,而合于天 地之自然,语虽俚俗,含义至精,究五行阴阳者,莫能外此也。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 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 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己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 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生 旺墓绝者,五行之生旺墓绝,非十干之旺墓绝也。十干之名称,为代表五行之阴阳;五行虽分阴阳,实为一物。甲乙,一木也,非有二也。寅申巳亥,为五行长生临 官之地;子午卯酉,为五行旺地;辰戌丑未,为五行墓地,非阴干另有长生禄旺墓也。因长生临官旺墓,而有支藏人元,观下人元司令图自明。特以理言之,凡物既 有阴阳,阳之极即阴之生,譬如磁电之针,甲端为阳以用而论,生旺墓绝,仅分五行,不必分阴阳。从来术数书中,仅言五阳长生,而不言五阴长生,仅言阳刃而不 言阴刃,后世未察其理,而欲自圆其说,支离曲解,莫知所从。或言五阴无刃,或者以进一位为刃,或者以退一位为刃(如乙以寅或辰为刃),各以意测,异说纷 岐,实未明其理也。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 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 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 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原 文甚明,每年三百六十日,以五行分配之,各得七十二日。木旺于春,占六十日(甲乙各半),长生九日,墓库三日,合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各十八日, 亦为七十二日。寅中甲木临官,丙戊长生,故所藏人元,为甲丙戊。卯者,春木专旺之地,故称帝旺。帝者,主宰也。《易》言“帝也乎震”,言木主宰之方,无他 气分占,故专藏乙。辰者,木之余气,水之墓地,而土之本气也。故藏戊乙癸(辰戌为阳土,故藏戊;丑未阴土,故藏己),称为杂气。杂者,土旺之地,杂以乙 癸,而乙癸又各不相谋,非如长生禄旺之为时令之序也。春令如是,余可类推。故寅申巳亥,称为四生(亦是四禄)之地;子午卯酉,为专旺之方;辰戌丑未,为四 墓之地。所藏人元,各有意义。若阴干长生,则无关时令之气,地支藏用,不因之而有所增损也。

壬庚戊丙甲

绝生 禄 病

壬庚戊丙甲

胎败 旺 死

壬庚戊丙甲

养冠 衰 墓

壬庚戊丙甲

生禄 病 绝

癸辛己丁乙

胎死 旺 败

癸辛己丁乙

绝病 禄 生

癸辛己丁乙

墓衰 冠 养

癸辛己丁乙

死旺 败 胎

阴阳顺逆


生旺死绝之图

壬庚戊丙甲

墓养 冠 衰

壬庚戊丙甲

败旺 死 胎

癸辛己丁乙

养墓 衰 冠

癸辛己丁乙

病禄 生 绝

壬庚戊丙甲

死胎 败 旺

壬庚戊丙甲

冠衰 墓 养

癸辛己丁乙

生绝 病 禄

癸辛己丁乙

衰冠 养 墓

壬庚戊丙甲

病绝 生 禄

壬庚戊丙甲

衰墓 养 冠

壬庚戊丙甲

旺死 胎 败

壬庚戊丙甲

禄病 绝 生

癸辛己丁乙

败胎 死 旺

癸辛己丁乙

冠养 墓 衰

癸辛己丁乙

禄生 绝 病

癸辛己丁乙

旺败 胎 死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禄临官也,败沐浴也。

土居中央,寄于四隅(参阅干支方位配卦图)。附火而生,生于寅,禄于巳;附水而生,生于申,禄于亥。特在寅巳,有丙火帮扶,旺而可用;在申亥,寒湿虚浮,力量薄弱而无可用,故仅言丙戊生寅,而不言壬戊生申也。

五行阴阳顺逆生旺死绝表























支藏人元图

庚 戊 丙

己  丁

乙 丁 己

戊 壬 庚

庚  戊丙

生   禄

(乙生)

木墓

庚  壬

禄  生

癸 乙 戊



水墓



(己丁)



辛 丁 戊

(癸生)



火墓

戊 丙 甲

辛 癸 己

甲  壬

甲  戊丙

禄   生

金墓

(辛生)

甲  壬

生  禄

十二月令人元司令分野表

寅月
立春后戊土七日,丙火七日,甲木十六日
立春 雨水
卯月
惊蛰后甲木十日,乙木二十日
惊蛰 春分
辰月
清明后乙木九日,癸水三日,戊土十八日
清明 谷雨
巳月
立夏后戊土五日,庚金九日,丙火十六日
立夏 小满
午月
芒种后丙火十日,己土九日,丁火十一日
芒种 夏至
未月
小暑后丁火九日,乙木三日,己土十八日
小暑 大暑
申月
立秋后戊己土十日,壬水三日,庚金十七日
立秋 处暑
酉月
白露后庚金十日,辛金二十日
白露 秋分
戌月
寒露后辛金九日,丁火三日,戊土十八日
寒露 霜降
亥月
冬后戊土七日,甲木五日,壬水十八日
立冬 小雪
子月
大雪后壬水十日,癸水二十日
大雪 冬至
丑月
水寒后癸水九日,辛金三日,己土十八日
小寒 大寒

按此表人元司令日数,虽未可执着,而藏天干于地支,乾体而坤用,分析阴阳,至为精密。所谓以坎离震兑,分主二至二分,而三百八十四爻,阴阳错综,盈虚消息,无不相合者是也。始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犹待考证,海内博雅君子,如有知其源流,举以见示,至为感纫。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 得长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地 支所藏之干,本静以待用,透出干头,则显其用矣。故干以通根为美,支以透出为贵。《滴天髓》云:“天全一气,不可使地德莫之载;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 容”。如四辛卯,四丙申,虽干支一气,而不通根,不足贵也。地全三物,谓所藏三干,不透出则不能显其用也。天干通根,不仅禄旺为美,长生、余气、墓库皆其 根也。如甲乙木见寅卯,固为身旺,而见亥辰未,亦为有根也。逢库必冲之说,谬误可嗤。如辰本为东方木地,若在清明后十二日内,乙木司令,余气犹旺,何云投 库?土为本气,无所谓库。金火则库中无有,冲亦何益?仅壬癸水遇之为库,若能透出,同一可用。癸水本为所藏,而透壬水则墓本从五行论,不分阴阳也。谓阴长 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又谓逢库阴为无用,皆因误于阴阳各有长生,而不能自圆其说也。又此节虽指日主,而年月时之干皆同,能得月令之气,自为最强;否则, 月令休囚,而年日时支中,得生禄旺余气墓,皆为通根也。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 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 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 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十干 配合,源于《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数,而以为十干之合即河图之合,其实非也。河图一六共宗(水),二七同道 (金),三八为朋(木),四九为友(火),五十同途(土)。堪舆之学,以盘为体,根于河图,以运为用,基于洛书,此与命理不同。命理十干之合,与医道同 源,出于〈内经·五运大论〉。曰 :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黅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昴毕;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奎娄.所谓戊己之间,奎璧角 轸,乃天地之门户也.戌亥之间,奎璧之分也;辰己之间,角轸之分也.故五运皆起于角轸.甲己之岁,戊己黅天之气,经于角轸,角属辰轸属巳,其岁月建,得戊 辰己巳,干皆土,故为土运.乙庚之岁,庚辛素天之气,经于角轸,其岁月建,得庚辰辛巳,干皆金,故为金运.丙辛之岁,壬癸玄天之气,经于角轸,其岁月建, 得甲辰乙巳,干皆木,故为木运。戊癸之岁,丙丁丹天之气经天于角轸,其岁月建得丙辰丁巳,干皆火,故为火运。夫十干各有本气,是为五行,若五合所化,则为 五运。曰运者,言天之纬道,临于辰巳者,为何纬道也?星命家逢辰则化之说,亦出于此,与河图配合之义有不同也(详《命理寻源》)。

其性情 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 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 也。

八字入手,先宜注意干支之会合,千变万化,皆出于此。十干相配,有能合不能合之分;既合之后,有能化不能化之别。本篇专论其合也。官非 其官者,言不以官论也。盖相合之后,不论其能化与否,其情不向日主,不能作为官论也(此指年月之干相合,或年月之干与时干合而言,若与日相合,不作此论, 详下合而不合节)。甲木日主,月干透辛为官,年干透丙,丙辛相合,官与食神,两失其用;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财印两失其用。余可类推。

年己月甲,年干之己,先被月干之甲合去;年甲月己,月干己财,先被年干甲木合去,日主之甲无分。序有先后,不作妒合争合论也。详下合而不合节。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喜神因合而失其吉,忌神亦因合而失其凶,其理一也,但亦须看地支之配合如何耳。如地支通根,则虽合而不失其用,喜忌依然存在。兹举例如下:

癸 未

辛 酉

甲 申

丙 寅

丙辛相合,而官旺通根。此为官多同煞,以丙火制官为用也。此为安徽主席刘镇华之造。


戊 子

癸 亥

庚 寅

戊 寅



戊癸相合,而癸水通根,泄气太重,以戊土扶身制伤为用。此为实业家洗冠生造。




然则如何方为两失其用耶?兹再举例以明之:

丙 午

辛 卯

戊 寅

甲 寅

丙辛合而不化,无丙可用辛制甲,无辛可用丙化甲,两皆有用,因合而两失其用也。

己 卯

甲 戌

乙 亥

己 卯

年月甲己,本属无用,因合使两失其用,格局反清。此张绍曾造也。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干支配合,关系甚巨,盖凶不为凶,固为美事,而吉不为吉,则关系甚重。有紧要相用,被合而变其格局者,有救护之神被合失其救护之用,而凶神肆逞者,不可不辨也。举例如下:

丁 卯

壬 子

壬 申

甲 辰

本为水木伤官用财,无如丁壬一合,火失其焰,水旺木浮,只能顺其旺势而行金水之地也(见下用神节)


庚 申

乙 酉

丁 丑

庚 戌



本为火炼真金格局,乙庚相合,印为财破,虽生富厚之家,而天生哑子,终身残废也。



原 局十干配合,其关系之重如此;而行运逢合,此五行中这关系,亦不亚于原局。譬如甲用辛官,癸丁并透,木以癸印制伤护官为用,而行运见戊,合去癸水,则丁火 得伤其官星矣。或甲用辛官,透丁为伤,行运见壬,合去丁伤而官星得用矣。为喜为忌,全在配合,不论其化与否也(详见行运节)。运干配合原局,其化与不化, 全视所坐地支是否相助,与原局所有者,看法亦相同也。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十干相配,非皆合也;既合之后,非皆能化也。上篇论十干相配而合,本篇论十干配而不合。学者宜细辨之。化之义另详。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有所间隔,则不以合论,然间隔非必克制也,如:

甲 子

丁 卯

己 亥

戊 辰

甲己合而间丁,则甲木生火而火生土,所谓以印化官也。此新疆杨增新都督造。


癸 巳

壬 戌

乙 巳

戊 寅





戊癸合而间乙,惟其不合,故财局可以用印。此浙江公路局长朱有卿造。见财印用节。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隔位太远,则合之效用减少,有以失其原来之力为喜。有以不失其力为喜。或虽遥隔而仍作合论,各视其格局配合而已。如:

丁 卯

丙 午

丙 子

壬 辰

煞刃格,以煞制刃为用。丁壬相合,因遥隔,壬煞不失其用,而煞刃格以成。此龙济光之造也。





乙 酉

甲 申

丁 巳

庚 戌

乙庚相合,通月令之气,虽遥隔而仍合,以庚劈甲引丁为用。张耀曾之造也(按此造乙庚之间,隔以丁火,可以与上节参观)。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两官并透,名为重官;两煞并透,是为重煞。合一留一,反以成格。官煞并透,是为混杂,合官留煞,或合煞留官,反以取清。如:

辛 酉

丙 申

庚 子

丙 戌

此北洋领袖王士珍之造也。辛合丙煞,合一留一,依然为煞刃格也。





壬 寅

戊 申

丙 寅

癸 巳

此合官留煞也。又《三命通会》以合为留,以克为去,如此造戊克壬合癸,名去煞留官,各家所说不同也。




按合而无伤于合者,去一留一也,或克而去之,或合而去之,其意相同。如林主席森命造,戊辰、甲寅、丁卯、戊申,戊土伤官,年时两透,用甲克去年上伤官,而留时上伤官以生财损印,格局反清,其意一也。无食伤则财无根,两透则嫌其重,去一留一,适以成格。

又 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 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 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本身日元也,日元之干相合,除合而化,变更性质之外,皆不以合论。盖合与不合,其用相同,而合更为亲切。如:

戊 戌

甲 子

己 巳

戊 辰

月令偏财生官,劫财重重,喜得甲己相合,官星之情,专向日主,制住比劫,使不能争财,所谓用官制 劫护财也。见论星辰节。




戊 寅

己 未

甲 寅

乙 亥


甲用己财;甲己相合,己土之财,专向日主也。见星辰节。



合 去合来,各家所说不同。《三命通会》云:闲神者,年月时之干也。故云合官忘 贵、合煞忘贱。若日主相合,则合官为贵,合煞为贱矣。窃谓闲神相合,亦有合去不合去之别。譬如甲用辛官,透丙相合,则合去;甲用庚煞,透乙相合,则虽合而 不去。书云:“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相合则煞不攻身,非谓去之也。乙用辛煞。透丙则合而去之。乙用庚官,月干再透乙以相合,则官仍在,并不合去也。 惟以官为用神,则用神之情有所分,不专向日主。如女命以官为夫,则为夫星不专,透而不透也。又日主本身相合,无合去之理;然因不能合去,亦有向背之别。兹 举例如下:

丙 戌

辛 卯

辛 巳

戊 戌


一丙合两辛,官星虽不合去,而用神之情不专矣。





己 酉

丙 子

戊 辰

癸 亥

丙火调候为用,无如戊全癸相合,日主之情,向财不向印,癸水虽不能越戊克丙,而日主向用之情不专矣。




用神之情,不向日主,或日主之情,不向用神,皆非美朕也。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 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以两合一,用神之情不专,已见上例,若隔位则无碍。如:

庚 申

乙 酉

癸 未

乙 卯

两乙合庚而隔癸,全无争妒之意,亦无不专之弊。此朱家 命造也。高太尉造为合煞留官,化气助官,朱造印格用食,均无减福泽。


癸 酉

癸 亥

戊 子

丁 巳



两癸合戊,虽不以合论,而终有合意。为财格用禄比,财向日主,故为富格,亦无争妒与不专之弊也。为钜商王某造。



然则如何方为争合妒合乎?此须察其地位也。如:

丙 戌

壬 辰

丁 未

壬 寅


两壬夹丁,为争合妒合。乃顾竹轩造是也。




丙 午

丙 申

辛 卯

丙 申

三丙争合一辛,又不能化。多夫之象,女命最忌。





今人不知命理,动以本身之合,妄论得失;更有可笑者,书云“合官非为贵取”,本是至论,而或以本身之合为合,甚或以他支之合为合,如辰与酉合、卯与戌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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