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疫苗救济案全被卫署否决
更新日期:2009/12/2604:11
〔记者魏怡嘉、蔡伟祺、吴仁捷、黄良杰/综合报导〕H1N1新型流感疫苗接种疑似造成六例死亡,除了中部七岁刘小弟外,其余五例死者家属提出受害救济申请,卫署「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VICP)昨天判定,其中三例与疫苗无关,均不予以救济,另两例尚未完成审议的案例分别是桃园女国中生及四十五岁屏东男子。(这个审议小组根本就是在保护西药厂,完全无视于百姓的利益。)
78岁慢性病妇22日打疫苗昨不治(虽然是位慢性病患者,但是也是因为注射这疫苗后不支才会死亡,这也跟疫苗有关啊。)
此外,台北县树林市一名七十八岁老妇人,廿二日接种新流感疫苗,昨天下午因为身体不适前往诊所就医,返家服药后就失去意识,一一九获报送到医院前就已失去生命迹象,且急救无效。
台北县卫生局疾管科长林国宁表示,老妇人施打的是国光疫苗,但过去也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昨天下午究竟是什么原因前往就医,必须再了解。目前无法得知死因是否与接种疫苗有关,将送交卫生署由专家委员会来判定。
救济申请已31件刘小弟家属未提出
卫署审议小组目前共接获三十一件救济申请(含五例死亡病例),其中已经完成审议有八件(含三例确定排除的死亡病例),均判定不予救济。(卫生署应该是替民众把关,替人民向西药厂要求救济这才对啊,现在却本末倒置,由卫生署出面来替西药厂护航,专门打击受害的民众,这是什么卫生署啊。)
审议小组表示,三例经判定与疫苗无关的案例,分别为八十二岁老先生(脑中风死亡)、五十岁男性(脑中风死亡)及高县那玛夏乡的八岁男童(因感染A型链球菌,引起毒性休克症候群死亡);唯一未提受害救济申请的死亡病例为中部的刘小弟家属。(一个人的生死大权却掌握在这个审议小组,亡魂要如何才能伸冤呢?)
至于死亡的四十五岁屏东男子,屏东县卫生局、疾管局昨会同法医解剖;这名男子十四日打新流感疫苗,十七日突然休克送医不治,法医昨采血、尿、胆汁、胃液等检体,送法医研究所化验,家属强调若死因与疫苗有关,将提国赔。(打完疫苗后才三天就死亡,这不是疫苗惹祸又是什么呢?)
审议小组完成五例受害救济申请案审议,除五十岁男性及那玛夏乡八岁男童与疫苗无关外,另一案例的三岁幼儿,在接种疫苗次日上午,因微笑时,出现嘴角往右侧偏斜情形,经检查后诊断为颜面神经麻痹,审议小组分析颜面神经麻痹发作时间与疫苗注射时间间隔太短,与目前已知神经免疫反应发生时间不符。(任何病都有例外情形发生,如果这些专家只按照西药厂订出的标准来做分析,必然失去正确性,因为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西药厂这个邪魔。)
此外,一名二十八岁女性,在接种疫苗次日有头痛情形,后又因右脸麻痹、右眼皮无法阖起及左嘴角偏斜症状,至医院就医诊断为右侧颜面神经麻痹,审议小组分析,可能与自身的病毒感染或再活化有关。另一位十二岁女童,接种疫苗约十分钟后,出现头晕、恶心及胸闷等症状,审议小组分析为接种疫苗后的晕针现象,不符合预防接种受害救济的给付要件。(看来唯一对民众最好的就是不要再打疫苗了。)
至于孕妇部分,审议小组表示,目前仅有怀孕三十八周胎死腹中这一例提出受害救济申请,但已经审议判定与疫苗无关,不予救济。(卫生署的未审先判的心态就是反正什么问题发生都与疫苗无关。)
评论
台湾卫生署的心态已经很清楚了,他们先入为主的观念就是西药厂永远是对的,疫苗出问题应该直接由西药厂来负责做出补偿,但是现在却看不到西药厂的踪影,只见到由卫生署所指派的几位所谓的专家出面,来替西药厂护航,还有如果真的被判定是疫苗所引起的,却会由国家来赔偿,也就是由人民来买单,西药厂闯的祸,却不需要负任何责任,赚钱的是西药厂,花钱的是民众,结果出事后还要由民众来买单,这是什么政策啊,真是个害命ZF。
汉唐中医倪海厦谨记于2009年12月26日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bingzhengyanjiu/104685.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气喘儿」该不该接受流感疫苗注射?
下一篇: 2岁下儿童 今起流感疫苗免费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