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孔子思想从对个人修身(道德、文化等方面)的重视,进而达到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而然的引向了社会的这一高度。社会便是一个由无数的单个个体和这些个体之间错综复杂关系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在当今社会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我党今后一段时间内建设的主要目标,更体现了《论语》中孔子思想在当今的生命力。“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地提出也体现了我们从古典文化中汲取丰富养料的行为自觉。
《论语·学而》篇中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知而和,不礼节之,亦不可行也。”[7]这里的“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按《仪礼》的说法,礼原分为:冠、婚、丧、射、朝、聘、祭,另加“七相见礼”、“军旅之礼”共十种。这些礼从国家组织原则到日常行为规范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孔子针对当时“礼崩乐坏”的局面提出了“克己复礼”“礼失而求诸于野”的主张。他的“礼之用,和为贵”以及“不学礼,无以立”“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等论断对于社会的规范仍起着重要作用。
礼的最高价值便是“和”,“和为贵”就是以和谐为贵,“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论语》中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正表达了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与苟同,不是盲从附和、不分是非,而是“和而不同”——不同事物之间的协调、统一或者承认事物有差别的前提下的统一与和谐。
儒家中所提到的“和”的处世哲学、人生理念和社会交往原则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我们可以从经济发展、社会风气和对外交往这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经济发展上。“和”的思想也是经商之道、发财之道,即诚信致富之道,所谓“和气生财”正式要求人们在工作之中相互沟通、合作共事,共同创造出一种良好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把生意做成,决不能伤了和气,更不能坑害对方。《论语》中讲到:“见利思义”,“君子忧道不忧贫”——即看见有利的就考虑是否合乎道义;君子只忧虑得不到道义,不忧虑贫困。还讲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意思是说,财富和地位是每个人所想得到的,不用正当的方法,得到它也不接受,贫困与无地位是每个人所厌恶的,不用正当的办法,得到了也摆脱不掉。这些话表明了儒家所倡导的见义后利、义利统一的思想。这对构建诚实、守信、建设良好的商业信用环境有很现实的意义。
“和气生财”,诚信生财与孔子思想中对人际关系的阐述也是一脉相承的。经济关系体现在人际交往之中,只有践行儒家之道,一团和气、诚实信用,使儒商大放异彩,这种社会信用经济得以构建起来,我国的经济才会更加迅速的发展起来,构建和谐社会的这一目标才能有了物质上的保障。
(二)倡导“和衷共济”的社会公德。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构成的差异,导致了各种社会差距的扩大,社会矛盾的加剧。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经济的发展,还要注重社会的稳定,更重要的是协调社会关系,让穷人同富人的生活同样美好,因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离不开社会,应当尊重个性,鼓励个人追求与创造,但同时又必须融入集体,把个人的目标与社会的需求结合起来。《论语》中提到的“夫人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是儒家所追求的一个理想境界。在这里,“仁者”就是要求大家和衷共济,在这个社会大家庭中互相帮助,履行这种“和衷共济”的社会公德,进而使人与人之间关系更融洽、社会更和谐,这才是真正的“仁”。
(三)对外交往上要“和平共处”。当今社会中,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国与国、地区之间的交往和联系也日趋频繁和紧密。这是一个开放而又互动的时代。只有在国际交往之中取得优势地位,国家有了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和谐社会发展才会更加稳固。面对国际上的各种矛盾和西方敌对势力的“分化”行径,以及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三股势力对我们国家不同形式的干扰,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借鉴儒学“和”的思想,继续推行“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倡导各国之间应在平等相待、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发展有好关系,应当亲仁善邻、讲信修睦、礼尚往来,不能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在国际大背景下尽可能实现“和平共处”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国际争端要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必要时还要采取中庸之道。《论语》中提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君子中庸,小人反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弹也。”就是说,中庸作为一种美德来说是最高尚不过了;君子做到中庸,小人违反中庸,因为君子做到中庸,所以君子时时恰如其分,因为小人违反,所以小人肆无忌惮。毛泽东说:“中庸观念是孔子的一大发现、一大功绩,是哲学的重要范畴,值得很好的理解一番。”在处理国际关系时,要善于利用“中庸”之道,国际关系好了,就能更有效的抵制各种外来干扰,就能顺利构建和谐社会。否则,和谐社会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论语》中所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实际上已成为当今人类和平共处的最基本的原则和保障。“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思想已成为当今人们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倘若世界各国都信奉这一儒家至理,世界将不再有战争,民族灾难将不复重演,和谐世界也必将实现。
儒家文化的和谐意识和协调思想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特殊意义在当今社会时局中彰显的愈加明显。它对于中国乃至全人类延续生存和文明的进程起着重大作用。刻在孔庙大殿前的“中和位育”可以说是儒家协调思想的概括,“中和位育”出自《中庸》,“中和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和合,是天地万物存在、发育的规律。孟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老子“万物复抱阴阳,冲气以为和”均是对这一哲理的阐释。在当今这个时代里,对儒家文化以及《论语》的研究正体现了对于人类自身发展规律的探索。
《论语》作为儒学之经典。“五经之管辖,六艺之吼吟”(赵歧《孟子题辞》),在当今并没有失去它原有的价值。无论是在个人道德、学识修养上都具有深刻的指导作用,还是如何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上,乃至于对于整个世界的和谐发展问题上都具有深刻意义。“生生和谐”的人类世界正是我们对《论语》和儒家思想的把握和理解基础上的发展。儒家哲学中有很多精华值得我们借鉴。《论语》更是我们传承儒家的一条途径,作为一部两千多年前的古籍,我们还要批判的继承,“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让孔夫子的思想光辉照耀当今我们这个时代,让古代优秀的文化部不随着历史的足迹而尘封,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作为一种组织、协调、领导行为,“和”必然由某个人或某个紧凑型团体作为主体实施。关于和而不同的既有讨论之最大盲区在于似乎彼此不同的要素只要自行运转、自发互动,即可形成良好秩序。但经济学早已揭示,天下没有免费的秩序,不可能存在没有治理的良好秩序。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即已明示,君子是“和”的主体:君子是积极行动的人或团体,君子是有德且有能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比较性命题说明,只有君子的积极有为,才可以形成兼容秩序与“不同”的“和而不同”。
君子、小人之别是儒家思想的中心议题,其最大区别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现代政治哲学词汇言之,这是两类政治家或政治团体,小人按个人利益最大化逻辑行动,君子则有政治道德自觉,并按公共利益逻辑行动。君子的政治道德首先表现为“仁民”,尊重群体成员的内在不同。在此前提下,综合运用各种机制组织、协调、领导其成员展开稳定的合作性互动,从而同时实现个体的发展和群体的繁荣。显然,相比于法家的强制求同,君子之“和”要付出更大努力:前者只要简单运用暴力进行强制即可,后者却需要进行复杂的引导、塑造、协调等努力。治理国家不能仅用政、刑,当先用德、礼。
可见,塑造和维护“和而不同”的秩序,至少要在四个方面努力:第一,“同民心”,这是“和而不同”的精神基础,类似于罗尔斯所说的交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从治理者到被治理者均有“和”的强烈意愿。为此要进行广泛的人文道德教化,以正人心、美风俗。第二,建立完善的伦理、法律规则体系。礼是习惯形成的规范,引导人们相互协调,方可达到“和而不同”的状态。第三,建立有助于社会成员进行稳定的合作性互动的组织和机制,这就是“政”,比如基层自治、民主协商、全国统一大市场等。第四,对破坏秩序的极端“不同”,予以惩罚。
总之,“和而不同”作为一种人群组织、秩序生成之道,始于“不同”,终于“不同”,关键环节则是作为善的政治技艺之“和”。没有“和”的积极有为,就没有“和而不同”的良好秩序。“和”的独特之处在于,承认“不同”,因而审慎地综合运用德、礼、政、刑等机制,塑造、维护秩序而又兼容“不同”。此时之“不同”,已非初始的自然的“不同”,而是合作秩序中的“不同”,前者把人禁锢于必然王国,后者则已在自由状态,人们可以“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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