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元朝汉人入仕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元朝,汉人入仕为官除了科举,更多地依赖哪条歪路子?在元朝,汉人能不能入仕为官?如果可以主要入仕为官的途径又是什么?
对于这两个问题,咋一看去,答案很简单。我国封建科举自隋唐伊始至晚清末年,一直都是封建王朝获取人才入仕为官的主要途径,元朝自然不应该例外。而且元朝时期蒙古人和色目人,在科举上根本不可能是汉人的对手。因此推断,元朝时期汉人可以入仕为官,通过科举就可以,也应该是主要途径。
但是翻开元朝历史,你就会惊讶地发现,大元王朝国祚近百年,一共只有进士1139人。而之后的明、清两个王朝,当朝录取的进士总数都在25000名以上之多。尽管明、清两朝统治时间是元王朝近3倍,但是录取进士人数竟是元王朝的20倍之多。通过这一数据对比,可以窥见元王朝科举之惨淡。
上图_ 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1285年4月9日-1320年3月1日),即元仁宗
此外,元王朝更是科举开科最晚的大一统王朝,直到第四任皇帝元仁宗执政时期才恢复科举。元仁宗之所以会力挺恢复科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本人受过相对系统的汉文化教育,从内心是接受开科取士这一选拔人才制度的。那么元仁宗怎么有机会,成为元王朝为数不多热爱于汉文化帝王之一呢?那是因为他早年师从太常少卿李孟学习汉文化。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这李孟并非汉人,而是后唐贵族后裔沙陀族人。正是这个“漏洞”,在元王朝出现了对文化重视的短暂时期和一线希望。
由于元仁宗对儒家文化的欣赏,自然也很重视对自己儿子的汉文化教育。也许是受了汉文化的熏陶,也许认为只有自己儿子才能够继承自己的遗志,更或许出于私心。元仁宗在位十年寿终正寝之后,毅然不遵守元王朝兄终弟及,叔侄传位的祖制,将皇位传于同样接受汉文化的嫡子,也就是元英宗。
上图_ 元英宗孛儿只斤·硕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
元英宗继位之时只有17岁,这位年轻人锐意进取,踌躇满志。不但很好地继续落实了父亲元仁宗时期恢复的科举制度,而且大有改良之意。假如元英宗能够正常的完成30年执政,真有可能会让黑暗压抑统治的元王朝能够拨云见日。可惜,元朝贵族根本利益是不能够接受元仁宗、元英宗两父子的重汉倾向。“南坡之变”,元英宗被元朝贵族密谋刺杀,生命定格在20岁。这一政变更是扼杀了元王朝文化治国的可能性。
尽管之后科举在元王朝跌跌撞撞地艰难维持,而元王朝总共才举行了十六次科考,史称“元十六考”。就这么一个几乎沦为鸡肋的取仕途径,也因为元王朝的种族歧视变得极不公平。
上图_ 元朝色目人俑
在元王朝,人民依照种族划分四等,依次为:蒙古人、色目人、北人(北方汉人)和南人(南方汉人)。在科考时,蒙古人和色目人不但题目简单,而且只需要通过两场考试就可以赐进士,而北人和南人不但要连考三场,题目更是难度系数大。理由是蒙古人和色目人汉文基础差,其目的自然是要大幅度降低取士汉人的可能性,以保证蒙古贵族世袭为官的统治地位。
所以元王朝自始至终,主要还是采用它那套粗犷“蒙古奴隶制”,来管理整个帝国。这个制度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决定社会地位高低,主要是看血统而并非能力。
通过上文阐述,我们大概能够了解汉人在元朝时期,通过正常途径入朝为官是极为困难的。那么在这一不公正的制度之下,一些相对“聪明”的汉人,他们的才能正好有了用武之地。在他们钻营之下,发掘了一条入仕为官的捷径——混入蒙古人和色目人的队伍。
上图_ 元代官制简表
其实按照人种区分,汉人与蒙古人都属于黄种人。而所谓的色目人,字面意思是眼睛颜色不一样的人,后来泛指那些蒙古之外的西部民族人。这些人经过几代之后,面容上看,蒙古人和色目人已经与汉人无异了。前文提及的元仁宗老师李孟,他是沙陀族,属色目人,实际上从画像上看,根本就是汉人大儒的模样。
既然容貌上不能区分,那么一些汉人换上了蒙古人或者色目人的服饰与发饰,依照他们的民族习惯开始生活。并且这些人通过权钱交易的方式,改了自己的祖宗,成了某某民族、甚至是某某贵族的后代,血统上顿时“高贵”了许多。依照元王朝那落后粗犷的管理制度,这些血统突然高贵的汉人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入仕为官。
上图_ 元代行省 图
这种汉人冒充的现象在元朝时期应该很普遍,从朝廷多次颁布谕旨严打就可窥见一斑。尽管严打命令是一道接着一道,但是实际效果甚微。之所以会造成如此肆无忌惮以假乱真,根本原因就是整个元王朝的腐朽与黑暗。
随着元王朝的贵族世袭制不断深化,王朝的官员数量急剧膨胀。如此不但大幅增加朝廷财政支出,同时更大的问题是整个官僚系统的沉冗与低效。金钱成了这个又破又大的官僚“机器”开动运转的唯一“润滑剂”。所以在元朝,“有钱能使鬼推磨”几乎成了人们价值取向的第一信条。那些通过大肆贿赂而改了祖宗当了官的人,上台之后只能是变本加厉的搜刮民脂民膏。
上图_ 元朝官员
为了大幅提高搜刮的效率,另一批人在元王朝得到了官家的重用,这批人就是泼皮无赖,或者干脆说就是黑社会。元王朝为了防微杜渐底层百姓推翻他们的政权,就连老百姓拥有菜刀数量都受到极大限制,可是这些泼皮无赖,可以恣意拥有武器。不但如此,这些家伙干任何违法乱纪之事都可以肆无忌惮,因为无论如何,最终都会因有了官家这顶保护伞而逃之夭夭。
在这种贪吏捆绑流氓无赖统治之下,不但极度抑制国家经济发展,更让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下降了一大截。弄虚作假与投机取巧成了人民为了生存的正当防卫和取得富贵的正常手段,至于黑社会大哥或者是流氓组织头目,更是成了全民偶像。而“臭老九”读书人,只有那些无能之辈或者是迂腐之人,才会去从事的事情。
正是因为元王朝近百年的黑暗统治,将封建社会民众本就不高的道德水平,又狠狠地拉低了N个档次。
参考资料:
【1】《元史-仁宗本纪》、《元史-英宗本纪》
【2】《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 张宏杰/著 湖南文艺出版社
1、世卿世禄制
根据《史记》记载,我国最早的人才选拔制度应为西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具有很大的缺陷性,因为该制度本质上是为世族阶级服务的,这就导致寒门子弟根本难以通过该制度翻身。
之后,随着西周宗主地位的衰弱,世卿世禄制度也开始消亡,取而代之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荐举制以及军功制。
2、荐举制
《左传 昭公十七年》中记载了这样的一段话:“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大致意思是说教育开始逐渐地普及,这也是荐举制产生的主要原因。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国家的实力,便不再如昔日世卿世禄制一样只提拔贵族子弟,而是不管出身贵贱,依照能力来安排官职。
于是许多人便或毛遂自荐或被他人推举,步入到了仕途之中,比如说诸位很熟悉的荆轲,他便是被人推举给太子丹的。《史记》有文可证:“田光急见荆轲,言举荐之事,荆轲应之。”
3、军功制
与荐举制同处一个时期的还有军功制,这种制度是因为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统治者为了激励百姓从军,也为了能选拔军事人才,提高本国军事实力所设置的一种选拔制度。战国时不少士兵便是通过军功制一跃成为将军,甚至名垂千古,最为著名的便是长平之战坑杀了四十万人的白起。
客观来讲,这两种制度即使是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极难挑出毛病,它们皆是符合时代背景的产物,为日后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开拓了一个新方向。
4、察举制
待到秦汉建立后,便在荐举制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形成了察举制度。《文献通考 卷二十八 选举考一》记载:“孝武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察举制跟荐举制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更加专业化官方化,是需要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并且人才还要接受考核,没有荐举制那样随意。因为察举制的考核很注重品行,所以也有人称其为“举孝廉”,汉光武帝刘秀的叔父刘良便曾是举孝廉出身。
值得一提的是,察举制虽然为士人为官提供了途径,但却依旧被贵族阶级所掌控。许多察举出身之辈,并不是真的品行高尚才华横溢,而是买通了考察官,或是背后有官僚阶级的支持。对于这种情形,甚至有史学家称“一场作秀的察举”,足以见制度背后的腐败。
5、科举制
之后,便是古代实行时间最长,也是最完善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科举始建于隋朝,后来唐朝对其加工完善,历朝历代进行一些改动,继续沿用下去,一直到1905年时,这项制度才被废除。科举对中国社会历史进程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故有学者认为“科举即是古代的高考。”
唐朝时,科举考试流程则为乡试---省试---吏部复试,主要分为常科以及制举两类。北宋时,科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将考试程序进行了改革,把吏部复试改为了殿试。
并在此之后成为北宋的定制。除此之外,为了防止考官舞弊,考试后一律将卷子密封,把考生的名字所遮掩住,并且不允许在卷子上留有特殊印记,有些类似于如今的高考阅卷。
而且为了得到更多人才,北宋也对科举进行了扩招,根据《宋史》记载,宋太祖在位期间便录用了近万人的科举取士,远比唐朝要多。这跟宋朝重文轻武的制度是有所关联的,正因此,才有学者发出:“宋朝是读书人最幸福的一个朝代”这样的感慨。
元朝时,科举经常停考,并且并无太多新意,在此就不多做叙述。明朝时科举有了新的变化,它开始跟学校制度结合起来,想要参加乡试,就比如成为各级行政单位的生员亦或是国子监的监生。
并且,明朝的科举考试的流程也进行了一些小修改,将省试换为了会试,在乡试之前还加入了一个县府院试。清朝时则是沿袭明代,几乎没有任何改动,只是使学校制度跟科举制度完全融合在一起,并把县府院诗改为了童试。
科举制度相比较之前的几个选拔制度,其优点不言而喻。它帮助了更多寒门子弟进入仕途,让士人看到了一条光明大道,也给国家带来了太多人才,著名的爱国诗人文天祥以及一代文豪苏轼便是科举进士出身,还都是二十岁考上进士的学霸人物。
不过科举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它还是做不到如当今高考一样绝对的公平,不少地方的考试依旧有舞弊现象,甚至就连最重要的殿试,也完全是看皇帝心情而定。并且科举太过死板,尤以清朝的八股文最束缚士人思想,这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人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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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科举的积极意义:
隋唐时期创立的科举制度有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
元朝不是封建社会,而是更接近奴隶社会。元朝所处的历史阶段撑死了算半封建半奴隶社会比起几百年前的唐朝的封建文明阶段来说都是大大的落后。和宋朝人民自由的经济商业社会更是大大的落后,至少落后几百年的文明进程。元朝统治实行领主分封制、工奴制这些都是典型的奴隶社会特征。元朝大量“驱口”(奴隶)极其普遍的存在,证明元朝是奴隶社会。在开设的“人市”可以任意买卖驱口。在元朝一个中等官员就可能有人上百个驱口,一个大使长(奴隶主)的驱口往往成千上万。忽必烈宠臣阿合马就有七千多个驱口.驱口就是奴隶没有人身自由,是主人的私有财产。驱口既要向使长缴租,也要向政府纳赋。元朝法律规定“驱口与钱物同”。主人可以随意买卖或馈赠。主人杀死无罪驱口杖八十七,良人打杀他人驱口杖一百七。杀一个“驱口”与私宰牛马的刑罚几乎相等。元朝佃户地位也极其低下,元朝法律规定:主人打死佃户只杖一百七。在元朝曾是自由之身的农民再度沦于农奴的命运.元朝不止用法律的形式以赤裸裸的宣布各族人的不平等,也赤裸裸的宣布同种人的极度不平等。元朝这个由低级原始民族游牧部落建立的朝代使中国又回到了奴隶社会。
元朝衰亡的原因
元朝的衰败与灭亡,在中国历史上是很特别的。它一方面亡于统治阶级频繁的内讧和极端的腐朽,另一方面也亡于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具体说来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一、皇室的内争和大臣的擅权。在成吉思汗时代,诸王与大汗为争夺土地人口的斗争就已开始。元太宗死后,术赤之子拔都,不董事会凶定宗贵由即位,逐渐形成自成一方的势力,成为后来趄廷与北方诸王斗争的先声。元统治中心南迁汉地后,一些分封在北方草原的诸王一再发动叛乱。再加之朝廷权臣对皇位的操纵,使皇帝更换相当频繁。公元1308年至公元1333年的二十余年间,换了八年皇帝,其中仅从1328年至1333年,其间不过五年竟换了五个皇帝。每换一个皇帝,都要爆发一场皇室内部的相互残杀,结果造成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和政权的动摇,同时也带给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破坏和人民的灾难。其中以海都、昔里吉与东道诸王之乱最为严重。
由于皇室内部剧烈的内讧和一部分皇帝或幼小或无能,政权之柄往往落入一两位权臣之手。如文宗时的燕铁木儿,因扶持文宗有功,破例封为太平王并授予“独为丞相”,总裁中书省政务。所有王公大臣、公主、附马都不得直接上奏皇帝而必须通过他转奏。独揽朝政,肆无忌惮。以致他的儿子唐其势扬言说:“天下本我家之天下。”再如元顺帝时的伯颜,权倾一时,一身兼有三十八职。官衔长达二百四十六字,创下中国历史之最。他出城时的护卫,塞满大街小巷,而皇帝反倒没有几个侍兵。当时是“天下之人唯知有伯颜而已。”
二、整个统治集团的贪婪、腐朽和堕落。从元朝的第三个皇帝武宗开始,皇帝们一个比一个混蛋。他们只知穷奢极欲,根本不懂治国理财。武宗随意将官职作礼物赠人,公元1307年,他不经总理政务中的中书省而直接授予八百八十个官职。
到了顺帝时,腐败愈益严重。蒙古贵族和喇嘛僧的飞扬跋扈、官吏的狂贪、地主豪强的专横与日俱增。以顺帝为首的蒙古皇室,当时是“丑声秽行,著闻于外,虽市井之人,亦恶闻之”。燕铁木儿生活极其荒淫,占有女子难以数计。其中娶宗皇之女达四十人,并娶泰定帝后为夫人。“后房充斥,至不能尽识”。“一宴或宰十三马”。荒淫至极以致体亏溺血而死。
只知荒淫腐朽,不会治理国家的皇帝们,花起钱来却惊人得很。他们最大的二项开支是赏赐和做佛事。元代皇帝们个个奉佛祈福,大兴土木,建造寺院,挥霍国库。光是奉佛方面的开支,有时高达国家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再就是赏赐皇室和官员的钱,更是惊人。武宗即位不到一年,赏赐的钱就花去八百二十八万锭,而当时一年的国库收入仅二百八十万锭。武宗比起仁宗的挥霍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仁宗一年的花费高达二千万锭。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大臣们如此腐败,下头官吏们群起效仿。官吏贪赃枉法历代都有,但在元代尤为突出。《吴文正公文集》中说:“数十年来,风俗大坏,居官者习于贪,无异盗贼,已不以为耻,人亦不以为怪。其间颇能自守者,千百不一二焉。”官吏要钱的名目无奇不有:部属参见要“拜见钱”,逢年过节要“追节钱”,生辰祝寿要“生日钱”,迎来送往要“人情钱”,无事白耍称“撒花钱”,例行公事要“常例钱”,论诉官司要收“公事钱”等等不一而足。到顺帝时,因监察官职是肥缺,因而估价而给。当时不但官场腐败严重,而且职官设置也滥。所以当时民谣这样唱:“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
军队也日益腐化堕落。到元末,军队几乎丧失了战斗力。当初追随开国皇帝们南征北战、锐不可挡的怯薛军,后来竟白天在宫门宿卫,夜晚到效外去抢劫,形同盗匪。镇戍地方的军队也不习武事,以至将官不知战阵,士兵不知挽弓射箭。
三、人民处于民族上层与统治阶级的双层压迫之下,为寻求活路而被迫举行起义。元代,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十分尖锐。我们先谈民族矛盾,元统治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统治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汉族,采取的是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想藉此来延续他们的统治。他们把各族人民分成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个等级。制造民族矛盾,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蒙古人为第一等,他们是处于统治地位的民族,拥有各种政治、经济、法律上的特权;第二等为色目人,包括西夏人、回回人、西域人和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其政治地位仅次蒙古人。第三类为汉人,包括契丹人、女真人和原在金统治下的北方汉人。其政治地位比南人要高。比色目人要低。第四类是南人。主要包括南方的汉人和其他各民族的人。政治地位最低。各级统治机构的长官和掌实权的人都是蒙古人和色目人,其次才是汉人,南人极少有入仕的机会。在刑法上,蒙古人、色目人、邓小平人分属不同的机关审理,量刑也极不平等。蒙古人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打死不要抵命,只要充军,而汉人打死蒙古人则要抵命。此外还规定汉、南人不得私藏兵器和围猎等。
在阶级压迫上,首先表现在统治阶级对土地的兼并,并因之而造成人民的流离失所。元朝自武宗以后,土地兼并日甚一日。可以说到了疯狂的地步。泰定帝为晋王时,曾一次就捐给朝廷土地七千顷。七千顷土地不是小数目,这些土地哪来的,还不是疯狂兼并而来的。顺帝时的伯颜,他先后得到皇帝的赐田就达二万余顷。王公大臣们在兼并土地的同时,寺院僧侣也广占良田。义宗、顺宗时的大承天护圣寺前后二次就得赐田三十二万五千余顷。民间豪强地主的土地占有量也很惊人。如淞江大地主曹梦炎就有湖田数万亩,粮二百万石。福建崇安县土地的六分之五集中在地主手里。
这样一来,失去土地的农民一部分成了流民,更多的成为地主、官僚的佃户,有的甚至沦为了驱口。佃户除向地主、官僚交租外,还要承受其它严重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地位最低的是驱口,相当于古代的奴隶,法律规定他们“与财物同”,可以在人市上公开买卖。
其次表现在人民所受的残酷的剥削和压榨上。元中叶以后,由于统治者的挥霍和夺位战争的耗费,政府经济一直入不敷出。于是加紧对人民的搜括与压榨。但宗时,包银总数比元初时增加了十倍,一般课税(包括商税)竟比元初增加了五十倍。不仅中原地区的人民深受其苦,就是名义上享有特权的塞北蒙古族人也普遍陷入了贫困。和林附近的贫民,甚至卖儿卖女给色目人、汉人当奴婢。元政府还滥发纸币,用“至正宝钞”取代原来通行的“中统宝钞”和“至元宝钞”。结果使物价暴涨,民不聊生。
和疯狂的贪污、搜括,残酷的压榨并行而至的是严重的天灾。公元1333年京城大雨,饥民达四十八万人。公元1337年左右,光江浙二次受灾,饥民就达百余万公元1344年,黄河连决三次,以至饥民遍地。在天灾人祸的双重逼迫之下,成千上万的饥民只有铤而走险,举行起义。
公元1351年,元政府调集十五万民夫修治黄河。民夫受到元朝官兵的严密监视,又经常被官吏克扣工钱粮食,民夫怨恨情绪十分强烈。白莲教首领刘福通利用这一时机,预先埋了一个独眼石人在工地上,以使一直流传的“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的民谣应验。果然,石人被挖出,民夫群情激奋,起义随即爆发。紧接着全国其他地方的农民也相继爆发了起义。其中最有影响的有徐寿辉的南方红巾军,朱元璋、郭子兴的红巾军等。不到十六年的农民起义战争,腐朽的元朝政府就被推翻了。
感言
之一: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公元1190-1244年),本是辽国皇族,辽灭入元。是元朝最早期最有见识的一位大臣。当时蒙古军队南侵时,对汉人实行屠城政策,正是他向窝阔台上谏,使汉人成千上万免遭丧命之虞。窝阔台死后,皇后乃马真氏摄政,奥都刺合蛮把持朝政,朝臣纷纷依附于他。可耶律楚材不加苟合。奥都刺合蛮怕先朝重臣耶律楚材阻碍自己专权,派人假手送给他五万两白银,以此来收买他。但耶坚决不受。奥便假手下诏说:“凡奥都刺合蛮奏准的事,谁不奉旨,就砍断谁的手。”耶凛然表示:事情与国家有利,自然遵行;若不合理,我死且不避,何况断手呼!
——曾读古书,有“千金不移楚材志”之句,不知语出何典。现在读了《元史·耶律楚材传》,方知楚材者,耶律楚材是也。耶的大义拒千金,使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形象。笔者在此把“千金不移楚材志”作上联,胡诌下联,拼成一对:“后为官宦当细想!”
公元1244年,耶律楚材死后,有人诬谄他说:“在相位日久,天下贡赋半入其家。”结果把他的家一抄后,仅得阮琴10余张,古今书画、金石、、遗文数千卷,并无其他财物。事实证明耶律楚材清正廉明,使时人无不惊讶和钦佩。
——是浊是清、是贪是廉,一抄就知道了。耶律楚材是一位真正的清官廉官,生不怕权臣,死不怕抄家!我们现在的一些自擂为清官、廉官者。可否怕查?可否怕抄?
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顺帝针对各地官员贪污腐败等现象,派遣中央官员充当“奉使宣抚”,对地方进行全面大检查。诏旨一下,奉使宣抚奔赵四方,各地人们“若大旱之望云霓,赤子之仰慈母”。迅速形成一场轰轰烈烈的考核地方官吏和整顿社会秩序的运动。
哪知这些“奉使宣抚”多次龌龊不法之徒,他们到各地检查,并不是为了匡救时弊,而是想借机大捞一把。他们有的专门带着记帐收银的随从,争多论少与作买卖一样;有的随便封官许愿,包庇贪官污吏,从中大发横财;有的大吃大喝,过酒色瘾。而对老百姓的疾苦不闻不问。老百姓用顺口溜来表达他们的失望和愤慨:“奉使来时,惊天动地;奉使去时,乌天黑地;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又:“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九重丹诏颁恩至,万两黄金奉使回”。
从表面看,元朝顺帝的整顿失败是所用非人。这些“奉使宣抚”皆龌龊不法之徒。他们捧着圣旨从京城奔赵和地,犹如群群饿鬼扑向了面包。但从深层意义上看,是顺帝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贪污腐败,首先是从上面开始的,是从上面烂到下面去的。没有皇帝的腐败,就没有朝臣的腐败,没有朝臣的腐败,也就没有地方官的腐败。我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根子在上面、在中央。整顿首先要从上面开始,从中央开始。中央整顿好了,包括奉使他们整顿好了,这些奉使们派下去才能够身正影正,才能够清正廉明,才能够雷厉风行,痛肃腐败。
可顺帝不是这样,他的肃腐是从地方开始,并且是派一群贪墨之徒去整肃另一群贪墨之徒,这样焉有不败的道理!?
之三:几则民谣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了了解地方社情,调查重点事件、考察地方官业绩和惩处地方贪官墨吏等,都要委派人员去访问、巡视、调查和处理。虽然各朝各代所委派人员的名称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由元顺帝委派“奉使宣抚”到各地的胡作非为、从而引发民众的抱怨,笔者不禁想起当代的有关这方面的民谣:
其一:检查团未到/惊天动地/检查团来时/铺天盖地/检查团来后/花天酒地/检查团走后/搜括一地/如此检查团/威信扫地。
其二:组长下田头/耕牛在前头/村长下田头/手上有烟头/乡长下田头/秘书跟后头/县长下田头/记者抢镜头。
其三:领导下乡搞调查/ 忽忽悠悠派头大/山山水水尽游赏/“搬砖”通宵把班加/海味山珍饱口福/ “三步”“四步”任潇洒/若问调查怎么样/隔着车窗去观花/转瞬不觉日子到/马上回城要出发/基层同志真热情/临行还要塞点啥/山里长的土特产/沟沟生的鱼和虾/来时早把家什带/满载而归全白拿/问君工作咋汇报/车到山前自有法/只因情况太复杂/还须经常去调查。
之四:小议“东窗事发多偶然
元武宗朝,茶陵出了一个震惊朝野的大案。这个案子牵连800多人,受贿金额达11.5万余缗。而这件案子的起因却是由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引起。茶陵财主覃乙死后无子,其小妾招婿进门后,却又诬告入赘的女婿拜尸成婚及隐藏玉杯、夜明珠等珍宝。有关官吏在处理此案中广收贿赂,使之数年不决,以至事态逐渐扩大。后由执法神明的王都中才将此案告破。没收赃款11.5万缗、惩处脏官800余人。
由一件偶发的小事引发一桩大案的告破这合了中国的一句古语:东窗事发多偶然。可以说没有重庆綦江县彩虹桥的突然断裂,也就不会有綦江县一窝耗子的爆光与绳之以法。“奔驰”、“宝马”开路,疯狂诈骗三亿元的河南“1.31”特大金融诈骗案,如果没有商丘农行营业部张某对一张定期存单的细心观察、真伪核查,也许这个团伙还在狂骗。
从某个角度来说,贪贿诈骗等案的偶然事发,从一个侧面助长了今天的贪风如炽,腐化成灾。为什么呢?因为偶而事发,是很多很多案件中一件或几件的事发,这是一个很少很少的概率。贪官们在想,只要把手脚再做得干净点,也许连偶然的事情也不可能发生。所以他们放心地去贪、放心地骗。
这里给我们的党和政府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怎么样把“东窗事发多偶然”变成“东窗事发乃必然”。要完成这一谭题,笔者认为至少要做好如下两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既要加强党内监督机制,更要加强党外监督机制;既要加强舆论监督机制,也要加强群众监督机制;既要加强业绩、政绩考察考核,更要加强财务离任审计监督等等。其二加大和加强反腐力度,变被动出击为主动出击。不要见了缝才去插针,还应该挖眼寻蛇打。不要等偶然的事件出现,还是要用各种努力使之必然暴露出来。这样一来,使未贪者不敢贪、已贪者早暴露。从而达到反贪反腐、整肃社会的目的。
元朝与蒙古帝国的皇位继承异于中国历代朝代,采取库力台大会推举的制度,由王室贵族公推大家的领袖。而元朝皇帝也是兼任蒙古帝国的可汗,由于元世祖的汗位没有经过库力台大会的认可,使得四大汗国纷纷不奉正朔,直到元成宗方恢复宗主关系。
中央最高机构为中书省。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下,设右、左丞相为实任的宰相。下设平章政事、右左丞、参知政事为副相。中书省下设吏、户、礼、工、刑、兵六部,设尚书、侍郎分理政务。?
扩展资料:
元朝的军事制度
元朝最高军事机构是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
置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
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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