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百人的大锅饭
今天带您吃一回大锅饭,七百多人的大锅饭。
宋太宗在位时,江南民间有一户姓陈的超级大家庭,十三世同堂,七百口人,几百年来都没有分过家。《宋史》上记载,这七百人每顿饭都要在一起吃,做饭的时候热火朝天,吃饭的时候更是人欢马叫,场面大得吓人。
陈家专门盖了一所特大号的餐厅,每回开饭,七百人鱼贯而入,按照辈分和年龄先后落座,光点个到都得半天。家里的女性轮班做饭、轮班端饭,还要检查七百人是不是都到齐了,有一个人迟到,所有人都得等着。等一炷香还没到,就得派人去找。“今天谁没来?”“七姑奶奶。”“是不是生病了?”“不可能,昨天晚上还见她呢!她老人家就坐我前边,一口气吃了八个包子,比我都能吃。”又等了一炷香工夫,饭都凉了,终于有人来报:“七姑奶奶来不了啦,昨天吃得太多,她老人家年岁又高,撑死啦!”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大伙哗啦啦起身,集体为七姑奶奶默哀。默哀完毕,派几个人先去给七姑奶奶料理后事,这边大伙呼啦啦赶紧开饭。人是铁,饭是钢,吃饱饭,才有力气去哭七姑奶奶。
《宋史》描写陈家七百人共同进餐的场景,用了一个非常夸张的细节:“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为一席。有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每次开饭,大伙儿一定要聚在一个大房间里,大人跟大人坐在一块儿,小朋友跟小朋友坐在一块儿。这个超级大家庭养了一百多条狗,人吃大锅饭,狗吃大锅食,一百多条狗在同一个饲料盆里就餐,如果有一条狗没来,其他狗就都不吃。这当然是夸张,《宋史》想用这个细节来证明,陈家人的关系非常和睦,所有人都严守家规,都彬彬有礼,连狗都受到了感化。
你肯定读过曹雪芹的《红楼梦》,读过老舍的《四世同堂》,读过巴金的《家》《春》《秋》,这些文学经典讲的都是大家族的故事,都涉及大家族的弊端:世代同堂,聚族而居,家庭成员太多,肯定良莠不齐,有人勤俭持家,就有人好吃懒做;有人鞠躬尽瘁做贡献,就有人挖空心思掏墙角;有人占便宜,就有人吃亏。陈家繁衍到七百人,家族内部吃大锅饭,什么东西都平均分配,保不齐就有些人混吃等死,当寄生虫,降低整个家族的产出效率,最后导致这个家族入不敷出,经济破产。
宋太宗在位时,江南陈家就已经破产了,用《宋史》上的话说:“常苦食不足。”人口越来越多,收入并不见增长,口粮不够吃,经常饿肚子。
其实,如果这个大家族想吃饱饭,只要分家就行了,只要把这个大家庭分成一个个小家庭,每个家庭自负盈亏,那就能产生动力,逼着懒汉勤奋起来,逼着寄生虫自力更生。几十年前搞大锅饭,很多人都吃不饱,一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马上就吃上了白米白面,这是一个道理。
但是宋朝官府并不想让江南陈家分家,宋太宗把它作为模范家庭来表彰,为了让这个家庭继续维持,宋太宗让地方政府每年资助两千石粮食。
“石”是容量单位,历朝历代的石都不一样,宋朝一石在60公升左右,一石粮食大概有100斤,两千石就是20万斤。这么多粮食分给陈家七百口人,每人每年能分两百多斤,这家人就算不种田、不经商,男女老少都躺在家里睡大觉,有这么多粮食撑着,也不至于挨饿。
二、大家庭对朝廷的意义
问题是,宋太宗干吗要白白消耗国家的粮食,来养活这么一大家子寄生虫呢?因为他想树立典型、世世代代不分家的典型。
老百姓世世代代不分家,对朝廷来说,那可是意义重大,至少有以下三条好处:
第一,大家庭出身的子民,一般都是懂得克制和愿意吃亏的顺民,更容易听朝廷的话。你想啊,世代同堂,聚族而居,必然格外讲究“孝道”“克制”“吃亏是福”。否则的话,人人都不愿吃亏,妯娌们天天吵嘴,兄弟们天天打架,闹得鸡飞狗跳,当家老爷子管不住,用不了三天就得散伙,怎么能坚持十几代不分家呢?
第二,跟小家庭比起来,朝廷对大家庭的管理成本更低。古代官府统计人口、征收赋税、分派劳役,甚至包括抄家灭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小门小户就像一盘散沙,朝廷抓得太紧了,沙子自然会从指头缝里漏下去,拢共就那么几口人,抱起孩子,背上铺盖卷儿,说逃就逃了;而大家族则是一棵大树,树大根深,不容易移动,官府想让这个家族做什么,它就得做什么,轻易不敢反抗,因为反抗成本太高,敢跟朝廷过不去,那就是滚汤泼老鼠,一窝都是死,七百口人一锅端。
第三,大家庭的自救能力更强,家庭成员的内部矛盾不用经官动府,家族里辈分最高的老太爷一发话就解决了。平常搞个基础建设,修个桥啊、补个路啊,用不着官府花钱,大家族为了自家生活方便,就把这些事儿给办了。
大家庭肯定也有难管的时候。人多,势力就大,势力大,为非作歹的空间就大。假设某个超级大家庭的领头人不是忠厚长者,而是地主恶霸,他就有可能把家族成员变成打手。有些大家庭本来该作表率,尊师重道,敬老爱幼,舍己为人,克己复礼,结果呢?仗着人多势众、法不责众,鱼肉乡里,恃强凌弱,欺男霸女,成了地方上的地头蛇。汉朝、三国、魏晋、隋唐,都有过这样恃强凌弱的大家庭,历史上称为“地方豪强”。特别是在汉朝和魏晋南北朝,豪强遍地都是,敢跟官府分庭抗礼,官员到一个地方上任,首先得向当地豪强拜码头,不然就干不下去。那时候的豪强,可比现在的村霸厉害多了。
但是,经过了隋唐帝国对豪强的不断打击,又经过五代十国的连年战乱,不但豪强数量锐减,连江南陈家这样的大家庭也非常少见。《宋史·孝义列传》对世代同堂的大家庭大书特书,除了十三世同堂的江南陈家,还有十世同堂的山西董家、八世同堂的河北赵家、七世同堂的中州张家、六世同堂的沧州崔家……拢共加起来,这些大家庭不到一百家,跟两宋三百年历史、巅峰时期的上亿人口相比,超级大家庭在整个宋朝占的比例根本不值一提,所以宋朝极力提倡和扶持大家庭,限制老百姓随便分家。
宋太祖曾下过一道圣旨:“察民有父母在而别籍异财者,其罪死。”父母还活着,兄弟们闹分家,那是死罪。宋太宗对这个规定做了一点改进:若祖父母、父母令别籍异财者,明其无罪。如果祖父母或者父母发了话,让儿孙们分家,那就可以分。
大多数时候,宋朝官员处理老百姓的分家纠纷,都遵照了宋太祖和宋太宗的精神:原则上不许分家,除非家里的长辈明确说了让分家。但是有些时候,地方官还会鼓励治下的老百姓分家,甚至逼着他们分家,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为了多征税。咱就拿南宋前期来说吧,因为跟金国打仗,军饷紧张,地方官就想方设法从老百姓身上榨钱,要求每家每户必须从国营酒厂里买多少多少酒,只有把大家庭拆分成小家庭,政府才能卖掉更多的酒。如果不拆分的话,有些大家庭不但不买酒,还会偷偷地自己酿酒,直接影响到官府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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