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是由脏腑、经络、皮肉、筋骨、气血、精与津液等共同组成的一个统一的整体,其正常生命活动有赖于气血、筋骨、脏腑、经络等各部分之间的官能正常。若机体受到外在因素的作用或内在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伤后,气血、筋骨、脏腑、经络之间的官能失调,一系列症状便随之产生。正如《在体类要》所说:“肢体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贯,脏腑由之不和。”这就说明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所以,在整个诊治过程中,应从机体的整体观念出发,对气血、筋骨、经络、脏腑之间的生理、病理关系加以研究,从能认识伤病的本质和病理变化的因果关系。
骨关节损伤和疾病多由皮肉筋骨病损而引起经络阻塞,气血凝滞,导致脏腑的不和;亦可由脏腑不和引起经络、气血病变,导致皮肉筋骨病损。现按气血、筋骨、经络、脏腑等几个方面阐明其病机。
一、气血
气血的功能,外可充养皮肉筋骨,内可灌溉五脏六腑,温煦肢体,濡养全身,周流运行不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气为血帅,血为气母,气血相辅相成,互相依附,循环全身,周流不息。若气结则血凝,气虚则血脱,气迫则血走;反之,血凝则气滞,血虚则气虚,血脱则气亡。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气伤痛,形伤肿。”说明肿与痛是气血损伤的病理反应。《难经.第二十二难》指出:“气留而不行者,为气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为血后病也。”气无形,血有形。气为血帅,血随气行。气先伤及于血,或血先伤及于气。先痛而后肿为气伤形,先肿而后痛为形伤气。气血两伤,多肿痛并见。
《杂病源流犀烛》曰:“跌扑闪挫,卒然身受。由外及内,气血俱伤病也。”“忽然闪挫,必气为之震。震则激,激则壅,壅则气之周流一身者,忽因所壅而聚在一处……气凝在何处,则血亦凝在何处矣。”肢体损伤诸症,多伤及气血。伤气则气滞,伤血则血凝。气滞能使血凝,血凝能阻气行,以致病变而为血瘀。滞于肌表则为青紫肿痛,阻于营卫则郁而生热,积于胸胁则为痞满胀闷,结于脏腑则为徽瘕积聚。
《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曰:“跌打损伤之证,专从血论,须先辨或有瘀血停积,或为亡血过地。”“皮不破而内损者,多有瘀血;破肉伤困,每致亡血过多。”如蓄血可引起瘀血泛注,瘀血攻心(气血错乱,瘀迷心窍),亡血可引起血脱晕厥(气随血脱,血随其亡)。
《洞天奥旨》曰:“气血旺则外邪不能感,气血衰而内正不能拒。”气血的盛衰与伤病的发生、发展有一定关系,对伤病的过程、预后也有影响。气血充足者,抵抗力强,病程短,易恢复;气血虚弱者,抵抗力弱,病程长,恢复难。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气血的关系极其密切。
二、筋骨
筋可联络骨骼,维持肢体活动。骨有支持躯体、保护内脏的功能。《灵枢、经脉篇》曰:“骨为干(如木之干),……筋为刚(劲强关节)。”肢体的运动,虽赖于筋骨,但筋骨离不开气血的温煦。气血化生,濡养充足,筋骨功能才可健运。而且筋骨又是肝肾的外合,肝血充盈则筋得所养,肾髓充则骨骼劲强。肝肾精气的盛衰,关系到筋骨的成长与衰退。
筋骨损伤和疾病可累及气血。尿损骨能伤筋,伤筋亦可损骨,伤筋损骨还可累及肝肾的精气,肝肾精气充盛的人,筋骨盛长,筋骨损伤后修复较快;肝肾精气衰的人,筋骨衰弱,筋骨损伤后修复迟缓。筋骨损伤之后,如果肝肾得到调养,就能促进损伤筋骨的修复。
《灵枢.邪客》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脾;肾有邪,其气留于两国。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则伤筋络骨节。”人体四肢肘、腋、脾、国是气血循行的重要部位,若脏腑受邪,可波及关节。此所谓“八虚”者,亦即表明筋骨关节伤病与脏腑气血病变存在着内外、表里关系。
《素问.上古天真论篇》曰:“……肝气衰,筋不能动。”《灵枢.经脉篇》曰:“脉弗荣则筋急。”肝藏血、主筋,肝血充盈,有利于筋的正常活动;肝血不足,筋的功能就会发生异常。四肢关节的屈伸运动于肝有一定关系,而肝的病变,又可出现筋挛拘急等症状。
《素问.痿论篇》曰:“……肾主身之骨髓,……肾气热,则腰脊不举,骨枯而髓减,发为骨痿。”《灵枢.海论篇》曰:“脑为髓之海,……髓海有余,则轻动多力,自过其度。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胫竣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骨、髓与脑,属奇恒之府,与肾脏有密切关系。肾合骨、生髓、通脑,均同出于一源,即来源于先天的肾之精气,又为后天水谷精气所化生。所以,骨髓有滋生骨骼的作用,脑则有维持肢体灵活运动的功能。肾主骨、藏精、精生骨髓。骨髓、髓海充足,可促使肢体骨骼强壮有力;骨髓、髓海不足,则肢体骨骼萎弱,甚至废用。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筋骨关系极其密切。
三、经络
《灵枢.本脏》曰:“经脉者,所以行气血而营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指出了经络是运行气血的通路,它内联脏腑,外络肢体,沟通表里,贯穿上下,调节人体各部功能。因此,经络畅通,则气血调和,濡养周身,肢体健强,维持脏腑正常生理活动功能。若经络阻塞,则气血失调,濡养滞阻,肢体受损,而致脏腑不和,引起病变。
经络的病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脏腑伤病可以累及经络;二是经络运行阻滞,影响循行所过组织器官的功能,出现相应部位的症状。
《杂病源流犀烛》曰:“损伤之患,必由外侵内,而经络脏腑并与俱伤”,“其治之之法,亦必于脏腑经络间求之。”例如胸部内伤,症见胸满气短,其痛则在胁肋。其病机就与经络有关,因胸为肺之分野,除肺经与心经外,肝经之脉由下而上布胁肋,胆经之脉由上而下循胸胁。因此,胸部内伤,除有心肺的症状外,还有经络循行部位的症状。
古人认为:“腰乃脉络经俞之大合。”《诸病源候论》曰:“劳伤之人,肾气虚损,而肾主腰脚,其经贯肾络脊,风邪乘虚卒入肾经,故卒然而患腰痛。”腰为肾之府,肾经、膀胱经和脊柱相联络,故这些经脉的病变可引起腰背、臀部及下肢放射性疼痛,于承扶、委中、承山、昆仑等穴位找到压痛点。
《难经》记载:“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属于脑。”且督脉总督周身之阳,手足三阳经与其交会,脊椎骨折脱位合并督脉损伤时,可出现肢体麻木不仁,活动失灵(功能丧失)。合并足太阳膀胱经损伤时,可出现泌尿系统功能障碍。合并手阳明大肠经损伤时,则出现大便功能障碍。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曰:“痈疽原是火毒生,经络阻隔气血凝。”可见骨病疮疡,由于外感邪毒,引起经络阻塞、气血凝滞而发病;若邪毒由表传里,还可波及脏腑。脏腑内的病变,若邪毒波及体表,也是通过经络而传导的。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经络的关系亦极密切。
四、脏腑
脏腑是化生气血,通调经络,濡养皮肉筋骨,主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主要器官。若脏腑不和,则经络阻塞,气血凝滞,皮肉筋骨失去濡养以致引起肢体病变。《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气愤郁,皆属于肺;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病痒疮,皆属于心。”说明各种病变与脏腑病候息息相关,互为因果。骨关节损伤和疾病若出现头晕目眩,手足抽搐,肢体强直,关节拘挛等症,有时可以视为肝风引动的病候;形体畏寒,四肢不温,腰背冷痛,膝酸腿软等症,多属肾阳不足的病候;胸膈胀闷,胁肋疼痛,喘咳气逆,少气自汗等症,多为肺气郁滞的病候;身体疲乏,四肢沉重,肌肤浮肿,筋不柔和等,多为脾阳失运的病候;红肿结块,欣热疼痛,肉腐化脓,高热昏迷等症,多为心火热毒的病候。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曰:“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有所击仆,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浴水,则伤肾。”《外科正宗.杂疮毒门》曰:“从高坠堕而未经损破皮肉者,必有瘀血流注脏腑”。此外,朱丹溪曰:“凡损伤专主血论。肝主血,不论何经所伤,恶血必归于肝,流于胁,郁于腹而作胀痛”。所有这些论述,都说明损伤瘀血可反映于脏腑而引起病候。
《内经》认为:肾藏精、主骨,有促进骨骼生长发育和滋生骨髓、脑髓的作用。骨髓贮于骨腔,以养骨骼;脊髓上通于脑,以充养脑髓。肾精充足,则骨髓得养、脑髓充盈,人即精力充沛,耳聪目明,记忆力强,骨骼强健,行动轻捷,矫健有力。如肾精亏损、骨髓不育迟缓,囟门迟闭。脑髓失充则记忆力差,或见失眠,眩晕、耳鸣等病症。阐明了“肾主骨”的生理病理机制及骨髓充盈与否均取决于肾气盛衰。此外,心阳虚脱,可发生休克;肝血不荣,可引起筋痿;脾不统血,可致血证;肺肾阴虚,可以诱发骨劳。从而说明脏腑病候与骨关节病变关系密切,且互相影响。
由此可见,骨关节损伤和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脏腑的关系同样极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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