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风俗的起源,在亚洲,除古印度和中国外,日本和泰国等很早以前也都实行火葬。其中泰国实行火葬的历史已有1000多年,历代国王死后都要实行火葬。
火葬又叫火化,俗称之熟葬或焚尸,取以火焚尸使之化之意,是将死者装殓以后用火焚化,保存或扬撒骨灰的一种葬法。因其简便、卫生、经济、节省土地、木材,又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现已成为殡葬文化礼仪中被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遗体处理方式。
火葬比天葬、水葬的流传范围广泛,既是十几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葬法,又盛行于广大汉族地区,可以说是一种既古老而又现代的葬法。最原始的火葬方式是以纵火焚烧尸体后弃之不管,有人认为这种葬法最早盛行于古印度,后随佛教传人我国。《立世阿毗昙论》卷六载:印度剡浮提人,若眷属死,送葬山中烧尸弃去;《大唐西域记》卷二病死条对古印度葬法有这样的记述:终没临丧,哀号相泣,……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一日火葬,积薪焚燎;二日水葬,沈流漂散;三日野葬,弃林饲兽;上述皆为关于古印度火葬风俗的记载。除印度外,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实行火葬历史较长。在欧洲,公元前的古希腊和罗马时代就曾实行过火葬,进人中世纪以后,火葬之风一度低落,直到公元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火葬再度兴起,在19世纪已遍及整个欧洲大陆。有的国家成立专门组织,颁布相关法令积极倡导火葬,如英国是近代欧洲第一个倡导实行火葬的国家,并在1874年成立世界上最早火葬协会,1884年颁布了火葬法;德国也于1887年成立火葬协会。到目前,英国的火葬率相当高,约占死亡人口的60~70%;其他欧洲国家也大致相似。
在亚洲,除古印度和中国外,日本和泰国等很早以前也都实行火葬。其中泰国实行火葬的历史已有1000多年,历代国王死后都要实行火葬。日本在19世纪中叶就有城市火葬场的设施,实行尸体集中火化,1873年日本明治政府曾一度发布火葬禁令,但两年以后即为废禁,现日本火葬场遍布城乡,火化率达90%以上。
而实际上,中国各民族中火葬方式可谓。由来已久,火葬之法在许多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还相当流行。火葬见诸古籍、有文字可考者在先秦时期,在先秦典籍中有关火葬的记载多集中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如:《墨子&节葬下》载:奏之西,有仪渠之国者(仪渠现在甘肃省庆阳西南一带),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吕氏春秋》也有:忧其死而不焚的记述。在24史中有关我国少数民族实行火葬记载的还有许多,如《北史,突厥传》、《隋书,真腊传》、《太平御览》等都有关于以火焚尸的葬俗。
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流行于氐羌人的火葬习俗后来逐渐影响到蒙古、彝、傣、怒、普米、拉枯、纳西、哈尼、畲、土家等少数民族;藏族只在活佛、上层喇嘛和贵族中实行火葬;而鄂伦春、景颇、德昂、独龙等族则限于恶疾致死者中实行;旧时蒙古贵族死后,将尸体置柴薪上用火焚烧,然后由寺庙喇嘛僧将其遗骨磨成粉,再以麦粉拌成饼状,贮放于山西五台山寺庙;而一般人则拾贮骨于木匣中存放;如傣族大佛爷死后先举行盛大拉尸典礼然后举行火葬,骨灰盛于瓦坛中,葬于寺后,有些则建一坟塔;西藏的夏尔巴人中也盛行火葬,先殓人土箱,抬到火葬场火化,然后拣少许骨灰撒进江河;甘肃的裕固族也盛行火葬;东北的赫哲族对烧死、淹死、吊死、被人打死和外边死去的则不准土葬,直接送尸火葬。
火葬之俗同佛教在我国的流传不无关系。东汉初年佛教被印度僧人传人我国,火葬在我国民间及社会上的流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僧众死后焚身火化的影响下,火葬逐渐开始在民间流行开来,但在隋朝前实行火葬者的属少数。但是到了唐代晚期,宋朝尤其南宋时期火葬在民间已十分普遍,虽然朝廷都曾下令禁绝,但民间百姓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势难遽革,地方官吏也只得姑从其便。宋代还在城郊建立焚化院、化人亭之类的专门火化场所。元代火葬从江南等地发展到中原及北方的河南、河北、陕西、山西及西南地
区的黔桂一带。据《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载,当时我国北起宁夏,西到四川,东达山东,南至江南的广大地区及不少的商业城市均有人死焚其尸的风俗,既使达官显贵也不例外。
但在明清两代,由于对火葬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在《大明律&礼律&丧葬条》及《大清,律仪律》中规定对违反规定实行火葬者,实行了仗一百、仗一百、流三千里甚至斩首等刑罚’及其监督防范措施,正是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之下,在中国古代曾流传千年的火葬之法终为土葬所替代。
为了禁绝火葬,帮助无钱购买土地的贪穷之家安葬亲人,历代朝廷还采取了一些诸如置官地,设漏泽园,立义冢,无主尸由官司代为埋葬等。在封建伦理道德和国家法律的高压下,宋元时期各地盛行的火葬之俗到明中叶后渐渐衰退,但最终并没有完全革除。究其原因,其一在于信仰佛教的贵族和官僚不管朝廷的禁令,我行我素,地方官府畏惧其权势也不敢把他们如何;其二是失去土地的穷人日益增多,但漏泽园、义冢毕竟有限’,且多集于城郊,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火葬不需要钱财和土地,这就使得汉族的火葬之俗时断时续,却不能杜绝。清末在河南开封一带还流行对夭折幼童实行火葬的习俗。
从历史上火葬的起源和流传上可以看出,火葬所以能够流行的原因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佛教信仰的影响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丧葬观念,而这种观念与传统的灵魂在死后归天一致,导致人们遵循火葬习俗;
2、少数民族丧俗的影响和人们的从众心理,尤其是上层人士的丧俗习惯影响到百姓的葬俗;
3、地狭人众,人地矛盾的加剧,使土地高度集中,使贫民几乎无立锥之地,无法实行土葬,只得以火葬代之;
4、祈禳心理的影响,如对夭折者或凶死者实行火葬以利于活着的人。正因为如此,造成了火葬在历史上一度盛行,成为汉族中,仅次于土葬的一种重要葬法。火葬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成为我国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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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丧葬文化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的阶段。死亡,可算是人生的最后历程,但这并不是一切的终结,因为之后还有后人对其尸体的处理--殡葬。殡葬这一行业源远流长。从考古资料来看、欧州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大约10-4万年前莫斯特文化的创造者尼安德人已有了安葬死者的习俗,并且有一定的埋葬方式。大约1800年前我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已有了丧葬习俗,山顶洞人洞穴的一侧有一块墓地,发现了三具人骨架,死者身上有一些石珠,钻孔骨达,骨坠装饰品,另有燧石石器。山顶洞人遗赅周围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 远古时期,葬地的形成或选择往往与人们的生活环境关系密切。实行树葬或者风葬的,多为生活于树林中的民族;如我国古契丹人,将尸体悬持树上,三年后焚烧尸骨;水居民族,如独龙族村非正常死亡者,扔尸体于江河,任其飘流;中国西北的氏恙民族,因生活在高寒地区,火对于生活的重要性特别特出,影响到丧葬也盛行火葬。
以上文字谨作为绪论。以下将分为葬法篇礼裕篇,分别对中国的丧葬业加以简述。
一、葬法篇
1.土葬
除汉族外,古代匈奴,突厥也多以土葬为主,土葬通常用棺木。汉族贵族的棺木有数重,外层叫“椁”,内层叫“棺”,制作很讲究。有钱人家会在棺盖雕刻精美的动物图形。一般百姓的坟墓是很简便的,他们选择一块“吉地”之后,就在那里挖墓穴,埋葬死者,然后在上边堆成圆锥或土堆儿。同一家族的人,埋在一个地区,形成一个坟区,俗称祖坟地。每座坟头都按家族辈份的大小,前后依次排序,以便后世能辨别清楚,哪个坟属于哪一辈。人们把死后能埋入祖坟,看作一种礼遇,是做人的起码条件之一。因为许多人不能入祖坟,如优伶、娼妓、暴病、凶死之人,有痼疾的人,未婚早矢者,汉族死在外乡的人,一般也不能回乡安葬,即使千里迢迢运回尸体,也只能在村外直接埋葬,所谓“野鬼不能见家神”。
汉代崇尚黄色,历代帝皇都以黄色为显贵之色,黄色实为土色。在阴阳五行中,土又居五行之中位,是一个最稳定、最可靠的基础,因此,人死后葬于土中,被认为是使灵魂得到安息最好办法。土葬符合汉族人民的生活习俗,以及“有地则生,无地则死”的传统观念,所以土葬千百年来一直是汉族人民的主要葬法。
2.火葬
火葬是我国最古老,并对现今社会影响最大的丧葬习俗,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就出现了火葬,火葬开始之时,首先在部分游牧民族中盛行,这在先秦之时就有记载。《墨子·节葬下》云:“秦之西有仪渠国,其亲戚死,聚薪柴则焚之,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列子·杨朱》也曾记载曼平仲的话:“既死,岂其我哉,焚之亦可”,到了东汉后期,佛教也传入我国,佛教徒实行火葬,汉族一般百姓实行火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五代宋元时期。《宋史·礼志二十二》说:今民人俗有所谓火化者,……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许多地方建有“化人亭”,《大元圣政国相典章》记有:北京路百姓父母身亡,往往置于柴薪之上,以火焚之,这一时期的火葬,往往与家境贫穷,无钱或无地埋葬有关。有的属客死异乡,路途遥远,难以扶尸回乡而火化;个别情况属战死沙场,军情紧急,火焚了事。在民间,对部分传染病死者,也采取火化方式,这时间,汉族火葬也曾受儒学干扰,宋大祖赵匡胤、南宋高宗赵构,都曾下诏禁止火葬。
3.崖葬
崖葬又名悬棺葬,是我国古代广居南方的濮越民族的一种特殊葬俗,被认为是世界大化史上的一大奇迹。其葬法是利用天然岩缝或人工木桩把棺木悬置在嘴壁之上,或者将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凿成的岩洞之中,悬棺葬的葬地都是选在面临江河的绝壁高岩上,其葬具多为船棺,长2-3米,宽约半米多,形体似一只船,分为头、尾和仑三部分,头尾翘起,仓为棺枢,安放尸体。
广义的悬葬又指在石崖上穿凿洞穴作为墓室的一种具地方特色的墓葬结构形式。在四川三峡崖洞中,曾发现战国时代此类崖墓,这一阶段的崖墓室,距地面高一些,低者二三米,高者一二十米,有的业于缓坡崖上,有的开于悬崖峭壁之中。墓分为单室墓,夫妻合葬有双室墓,家族合葬的多室墓三种,通常在墓室内外崖避上雕刻有各种图案,有的还铭刻有铭文,死者姓氏及一些吉祥语。
4.天葬
天葬是我国青藏高原藏族人民采用的一种很特殊的埋葬方式。天葬有专门的场地,那里地势平垣、开阔,中心点上得有一块平坦的石头。送葬的家属把死者抬到这里,就远远地避开。天葬场有专门的师傅。他先将尸体用绳索捆绑在石头上,然后举起锋利无比的刀子,将尸体剖开,皮肉、内脏。骨骼各自分为一堆,一般分八大块。骨骼(包括头骨)必须用石头,细细砸碎,拌上一些酥油糌粑。这些工作做完后,天葬师围绕着那石头,点燃一堆堆柴禾,并在火上洒上酥油。这时,整个天葬场烟雾滚滚,酥油的气味四下飘,不一会儿,大批的秃鹫就从四面八方飞来。性急的拥在火堆旁边,性悠的展开巨大的双翅在空中盘旋。当天葬师估计这些天葬使者足以一次解决问题后,便扬起双臂,向天空“呜嘎!呜嘎!”地呼唤。还不等天葬师退离葬场,成百只鹫鸟就从天上、地下一齐扑上尸堆。整个葬场你争我夺,残烟缭绕。一片啄食吞咽的声浪令人惊心动魄。再过半小时,天葬场留下几丝血污,使四野空空了。藏族人认为尸体不被吃净,死者不会升天,是不吉利的,因此总是等秃鹰饿时才举行。 送葬的人在远处目睹这个场景,心里是平静安宁的。他们认为死者已被鹫鸟带上蓝天,他的灵魂安然无恙地回到佛祖身边去了。他们心安理得地返回家园,路上没有一个人抽泣和号哭(外族人及藏族女性禁示参加天葬)。
5.二次葬
二次葬是在采取埋葬、火葬、风葬等等方式后,对尸体作二次或以上的处理。我国南方地区台湾、福建、广东和广西的汉族和壮藏,自古以来比较流行二次葬。人死后即棺殓土埋葬。待三五年后尸体腐烂后再择吉日,发开棺,检取骨殖,将骨头擦洗干净、晾干。再按照次序分头、颈、胸腰、下肢装入特制的陶瓮。俗称“金塔”。这种二次葬又称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捡骨葬,至今在福建、广东、广西的女村地区还保留此种葬俗。 6.现代葬俗
解放以后,国家为了节约土地,杜绝疾病蔓延,规定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其余一律采用火葬。人死后,被送往殡仪馆停放,尸体赤裸冰冻存放。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殡葬人员会在死者脚板底扎一个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
尸体送到殡仪馆后,一般三天内举殡,举殡分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悼会两部分。遗体告别仪式时设置“灵堂”,灵堂四周排满花圈,花圈上挂满亲朋戚友的挽联。告别仪式开始先播放一段哀乐,悼念者默哀三分钟,之后向死者三鞠躬,最后绕遗体一周,瞻仰死者遗容。长子手捧死者遗照领悼念者去小礼堂开追悼会。追悼会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迹,因过于形式及劳民伤财,现已基本取消。遗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烧瓷相”,以示永久存。
举殡后“灵车”--现称“专用车”把遗体送到火葬场--俗称“大烟囱”,经大火焚烧后尸体化为灰。亲人可根据情况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树等。
二、礼俗篇
汉族人丧葬礼俗繁复,此处仅举几例以飨读者。
1.慎终追远闰月年
在闰年、闰月“慎终追元”自古以来就被人们视为重要的事情。其主要做法是在闰年、闰月给老人做寿衣寿材,取闰余成岁,增福添寿之意。
关于寿衣(也称殓衣、老衣),有许多风俗禁忌。做寿衣的料子,一般是棉的或绸子的。有洋字的不用。因为“洋”、“阳”同音,寿衣要穿到阴间去,所以不用。做寿衣一律不用缎子,因缎子与“断子”同音,是忌讳断子绝孙之意。寿衣也不能用皮、毛料制作,否则,死者来世会转生为兽类。寿衣一般都不钉扣子,不论内衣还是外衣,一律钉原衣料缝成的带子,据说是不要结仇疙瘩(古代衣服扣是用衣料或布头儿打的算盘疙瘩),且有后继有人之意。至于寿衣的数量,一般都是单数,三、五、七、九件不等,忌讳双数,恐怕死亡的凶祸再次降临。
关于寿材(棺材),棺材的用料有陶、木、石、金、铜等。春秋以后以木为主。汉族习尚以松柏制作,因为松柏象征长寿。一般不用柳木,因为柳树不结籽,唯恐有绝后之患。
2.停尸仪式
整个仪式包括为垂死之人沐浴,穿好寿衣,移上灵床、送终、买水、饭含等步骤。 所谓买水,是因为民间所取用的洗尸水往往都是买的,俗称“买水”。“买水”是以投钱入水来加以体现的,即将“阳水”变成“阴水”。买水所用的钱主要是阴钱、烧香、化纸,即纸钱。
饭含指地死者口中放入米贝、玉贝及米饭之米,是指在死者嘴上放入珠玉等物。右人举行“饭含”的含义是不让死者张着空嘴,饿着肚子到阴间去受罪,成为饿死鬼。古代饭含作了严格的等级限制。明代规定五品以上饭稷含珠,九品以上饭梁含小珠,庶人饭梁含钱。
3.披麻戴孝
披麻戴孝,即穿孝服的俗称,所谓“成服”就是指此而言。古时家里有了丧事,所有家庭成员按照自身与死者的关系,遵旧礼成服。
一般说来,男女孝属均身穿粗白布长袍,俗称“孝袍子”。子女孝属不缝底襟、腰间系上麻绳或麻缕,谓之“披麻戴孝”。只有姑爷穿漂白布的孝袍子,不戴孝帽。汉人大都戴口袋顶的孝帽,上边钉有小铜钱,还有棉球。长子钉一个,次子钉两个,三子钉三个,其他类推。孙子辈的在孝帽上钉红棉球,长孙钉一个,次孙钉两个,余者类推。重孙辈的在孝帽上钉粉红色棉球。无论男女,一律把青布鞋蒙上白布。如双亲均已去世,则可蒙严,若有一亲健在,就不能蒙严,露着黑色后跟,孙子、孙女则蒙红后跟。
4.起杠
起杠,就是将棺木栓好后往起。出堂时用小杠,抬到大街时换大杠和大罩。贫户则一直是小杠到底。杠的种类,皇杠为120名杠夫,以下有64人大杠、48人大杠、32人大杠、24人、16人、8人、甚至4人、2人的穿心杠等。《道咸以来朝野杂记》里说,前清时,皇家、王爷、贝勒用80人大杠,一品大员用64人杠,次者48人,再次者32人……,可见用杠也是根据官品等级的。
富贵人家出殡,换最后一次大杠,大罩为正式起杠。贫户不换杠、换罩。起杠时,富户烧“阴宅”(纸制房屋),一般户只烧一堆纸。多数人家在这时连灵花、剩余的“亡人香”,也一并焚化。亡人生前用的枕头要拆开,把里面的荞麦皮倒出,连同枕头套一起,放在门外大街上,由留在家里的人(未去送殡者)烧掉。
5.摔盆、打幡 与起杠同时,跪在棺前打幡的长子还要有摔盆之举,这个盆是一个底下带窟窿眼儿的瓦盆。摔的时候,父死用左手摔,母死用手摔,摔不碎者,忌摔二回。如果儿子太小,需大人帮助完成动作。
在汉族的许多地方,杠幡的孝子们还要拿着一根“哭丧棒”(南方有些地方称“孝子棍”,有些地方叫“孝丧棒”),哭丧棒多为木条,裹上白纸即可。据说哭丧棒的来源是因为孝子一般都哀伤,有的更会因此身体不支,于是用拐杖助走动。后来大椴发现用拐杖足以表明哀伤之深,于是形成例规,凡孝子均需柱一根拐杖,就是哭丧棒。
埋葬死者的是将死者的尸体在行为墓为目的或在建造坟墓挖入地。在美索不达米亚等文化中,坟墓和坟墓被挖入地下,希望如此埋葬的人的灵魂更容易到达被认为存在于地下的来世。在古代世界的文化墓葬通常是由石头承载的人的肖像和姓名或者通过精心制作的坟墓标记(如金字塔的埃及或的Tholos墓希腊)或巨石石头支石墓、通道坟墓和凯恩斯,例如在苏格兰和爱尔兰发现的那些。
然而,无论建造什么样的坟墓或坟墓,每一个古代文化都强调适当埋葬死者的重要性,伴随埋葬的仪式是许多古代文化中最复杂和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将死者埋在地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 100,000 多年的文明,以色列的 Qafzeh 坟墓证明了这一点,这是一个由 15 人组成的坟墓,连同他们的工具和其他仪式文物一起埋在一个洞穴中。迄今为止在欧洲发现的最早的坟墓是“威尔士红娘子”的坟墓,已有29,000 年的历史。
美索不达米亚的葬礼
埋葬在美索不达米亚开始 c。公元前 5000 年在古代苏美尔,食物和工具与死者一起埋葬。根据历史学家威尔杜兰特的说法,“苏美尔人相信有来世。但就像希腊人一样,他们将另一个世界描绘成一个充满悲惨阴影的黑暗居所,所有死者都会不分青红皂白地下降到那里”,死者之地是地下 (128). 正因为如此,似乎在地下建造了坟墓,以便让死者更容易进入冥界。
在整个美索不达米亚,那些不是皇室成员的人都被埋在家里的下面或旁边,以便定期维护坟墓。如果一个人没有被妥善埋葬,他们可能会像鬼魂一样回来困扰生者。这种困扰可以采用流行的鬼故事或电影中常见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无形的灵魂会在家中引起问题,或者更严重的是,作为一种占有形式,灵魂通过耳朵进入个人并对个人生活造成严重破坏和健康。
由于木材稀缺,火葬在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并不常见,但即使有生火的燃料,美索不达米亚人相信死者灵魂的适当地方是在女神Ereshkigal的阴间,而不是在冥界。神仙。人们认为,如果一个人被火化,一个人的灵魂就会飞升到神的家园,作为一个人的灵魂,就不会在那里了。一个人的灵魂和其他人类的灵魂一起下到冥界要合适得多。在后来被称为巴比伦尼亚的美索不达米亚地区,据信死者“进入了地球内部的一个黑暗阴暗的领域,他们再也没有看到光明”(杜兰特,240)。在巴比伦,死者被埋葬在金库中,但正如杜兰特所指出的:
一些被火化,他们的遗体被保存在骨灰盒中。尸体没有经过防腐处理,但专业的送葬者对其进行了清洗和熏香,穿着得体,涂上脸颊,将眼睑涂黑,在手指上戴上戒指,并为它更换了亚麻布。(240)
埃及人将进一步发展这种埋葬过程。
埃及的葬礼
在埃及,死者也被埋葬在地下,著名的埋葬在吉萨等地的金字塔中。杜兰特写道:
金字塔是坟墓,从最原始的坟墓中直系后裔。显然,法老相信,就像他的人民中的任何平民一样,每一个活的身体都居住着一种[精神],不需要随呼吸而死……金字塔,通过它的高度、它的形状和它的位置,寻求稳定作为一种手段不死。(148)
然而,对于更“普通”的埃及人来说,地球上的坟墓通常是最后的安息之地。死者将与坟墓一起埋葬,并且一个家庭可以负担得起尽可能多的 shabti 娃娃,以帮助他们在来世做家务。埃及的埋葬习俗延伸到了一个人的宠物,希罗多德记录了在埃及失去一只猫的家中,家人如何剃掉眉毛并观察一段与人类死亡相当的哀悼期。猫被制成木乃伊,狗和其他宠物(如狒狒、瞪羚、鸟类、鱼)也被制成木乃伊,并在它们过世时进行了仪式。
对于这两种常见的埃及人和皇室成员,从已知的工作神圣法术的死者的埃及书都记载在以引导灵魂走向真相的霍尔和伟大的上帝的审判奥西里斯。然后奥西里斯将死者的心脏与Ma'at的白色羽毛(真理与和谐)相称,如果发现一个人的心脏比羽毛轻,则将其送入芦苇地,埃及天堂是一个人在地球上生活的永恒镜像。然而,如果发现一个人的心脏比 Ma'at 的羽毛还重,它就会被扔到地板上,在那里被阿蒙提神(也称为 Amut)吃掉,然后个人的灵魂就不复存在了。在古埃及,不存在是可以想象的最严厉的惩罚。
埃及皇室的传统是创造伟大的纪念碑和刻有他们的事迹的坟墓,以确保统治者不会被生者遗忘,因此即使在死后也将继续存在于地球上。在地球上抹去一个人的记忆就是抹去一个人的不朽,这就是为什么图特摩斯三世破坏了哈特谢普苏特女王的公共雕像,将那些不在公众视线中的纪念碑留给了她。他可能想劝阻其他女性将来不要效仿哈特谢普苏特的榜样,但不想通过删除她的名字和行为的所有痕迹来谴责她的不存在。
希腊的葬礼
古希腊也采用地下埋葬方式,正如杜兰特先前指出的那样,延续了存在于地下的来世传统。古希腊人(可能遵循埃及的传统)确保为死者提供精心雕刻的石头,以提醒生者死者是谁以及他们仍应享有的荣誉。纪念死者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公民和宗教义务,而不仅仅是个人关注,并且是根据eusebia的概念规定的,尽管经常被翻译成“虔诚”,但更接近于“公民义务”或“社会义务”。
希腊人坚持认为死者必须不断被记住和尊重,以便他们的灵魂在来世继续存在。
尤西比亚规定了一个人应该如何与社会上级互动,年轻人如何对待长辈,主人如何与奴隶互动,以及丈夫如何对待妻子。它还扩展到人与众神的关系,虽然被提升为housia(圣洁)的概念。不同的希腊 城邦遵守自己特定的葬礼,但它们的一个共同点是对死者的持续纪念,尤其是他们的名字。
儿子以父亲的父亲命名,女儿以母亲的母亲命名,以保存对那个人的记忆(例如,亚里士多德的儿子尼科马科斯以亚里士多德的父亲命名)。无论是埋葬在精心设计的坟墓中还是简单的坟墓中,希腊人都坚持认为死者必须不断被记住和尊重,以便他们的灵魂在来世继续存在。
玛雅葬礼
玛雅人认为死后的生命是一个充满危险和黑暗的阴暗世界,他们的葬礼主要是引导灵魂走上正确的道路,从黑社会中获得自由。死者被埋葬玉米放入口中的他们的灵魂重生的象征,也作为养料,通过黑暗的土地心灵的旅程Xibalba,阴曹地府,也被称为Metnal。
尸体被放置在地下的坟墓中,就像在美索不达米亚一样,以便轻松进入西巴尔巴,并按照玛雅天堂的方向(北或西)排列。由于红色与死亡有关,所以尸体被洒上红色矿物朱砂的碎屑,然后用棉花包裹埋葬。玛雅来世是一个可怕的恶魔之地,在灵魂通往天堂的旅程中,它既可以伤害人,也可以帮助人来世。
除了那些死于分娩、战斗、牺牲或自杀的人之外,所有死去的人都陷入了西巴尔巴的黑暗中。“牺牲”包括在玩球类游戏 Pok-a-Tok 期间发生的死亡,该游戏被认为是众神的游戏。不管一个人死了,葬礼或多或少是一样的,当然,除了国王和贵族。
印度的葬礼
在古印度,就像整个印度历史一样,火葬是照顾死者的惯常做法。杜兰特写道:
在佛陀时代,拜火教将尸体暴露在猛禽面前是通常的离开方式;但是有名望的人在死后被烧在柴堆上,他们的骨灰被埋在塔顶或佛塔下——即纪念神殿。在后来的日子里,火葬成了每个人的特权;每天晚上,人们可能会看到为焚烧死者而聚集的同性恋者。(501)
即便如此,这并不是将死者送往下一个领域的唯一方式。也有记载说,老人往往会选择将自己划到恒河中游,然后投身圣水,被冲走。然而,大多数人被火化,然后将骨灰撒在恒河中,恒河被认为是所有生命的源泉。
根据一个人在生活中的行为、信仰和行为,灵魂然后上升到与超灵(阿特曼)结合或下降到另一个化身的地球平面。根据印度教的信仰,灵魂将在必要的多生中继续拥有尽可能多的身体,以最终将自己从重生和死亡的循环中解脱出来;耆那教和佛教徒也持有这种信仰。
罗马墓葬习俗
根据杜兰特的说法,“在某些情况下自杀在东方总是比在西方更受欢迎”但是,就像在印度和玛雅人一样,罗马人也尊重那些自杀的人,因为他们认为这比耻辱和耻辱更可取. 罗马人相信祖先会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持续存在,这鼓励了自杀的做法,以防止耻辱与姓氏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基督教之前的罗马,埋葬自杀者和以其他方式死亡的人没有区别。
罗马的葬礼总是在晚上进行,以防止城市的日常活动受到干扰。葬礼队伍从城市开始,在墓地的围墙外结束。为了维持生者与死者之间的界限(而且毫无疑问,仅仅是出于健康考虑),不能将任何人埋葬在城市内。尸体要么被焚烧,骨灰收集在骨灰盒中,要么埋葬在坟墓中。
对于罗马人来说,正确埋葬死者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丧葬协会(称为学院)很常见,其中成员每月支付会费以确保他们的葬礼将按照传统和他们在社区中的地位进行。那些没有经过适当仪式而被埋葬的人可能会像鬼魂一样回来。在罗马,和其他文明一样,鬼魂和其他任何现象一样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通常令人恐惧(一个例外是传递信息的亲人的灵魂)。因此,适当地埋葬死者并举行所有相关仪式,被认为对于让死者快乐地留在他们的地方以及让活着的人不受精神困扰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葬礼
中国人的葬礼,无论哪个时代,哪个朝代,都是通过祭祀仪式和将个人财产放入死者的坟墓或坟墓中进行的。与死者安葬的特定物品随着朝代和时间的流逝而改变,但对来世非常像尘世存在(在许多方面类似于埃及的概念)的信仰坚持认为死者也需要他们最喜欢的物品作为有价值的东西,在另一个世界。
根据大英博物馆的说法,“中国的葬礼有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墓葬及其内容,以及祭祀死者的仪式,由他们的亲属在寺庙和祭堂中进行。” 第一个皇帝的墓中国,秦世黄帝,是在古代世界中国丧葬习俗中最著名的例子。石黄帝的陵墓旨在象征他一生所统治的领域,包括他在下一个国家所需要的一切——包括超过 8,000 人的兵马俑——而且在他的葬礼上观察到的仪式是中国各地常见仪式的精心版本。
例如,在新石器时代的 半坡村,人们被埋葬在个别坟墓中 c.公元前 4500 年以及他们的财产和工具。伴随这些早期墓葬的仪式可能有哪些尚不清楚。然而,后来,由于祖先被认为对一个人的生活有重要影响,而且他们在来世的继续存在是确定无疑的,因此既向前人祈祷,又向神圣和谐的原则祈祷,以帮助死去的人过渡从这个世界到下一个世界。与罗马、埃及和其他文化一样,适当埋葬死者被认为最重要的是让死者安息并防止愤怒的鬼魂出没。
葬于苏格兰和爱尔兰
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埋葬习俗在早期非常相似,因为两种文化都建造了石冢、支石墓和通道坟墓来安置死者。不知道在古代苏格兰或爱尔兰的葬礼上进行了哪些精确的仪式,因为没有这些程序的书面记录。似乎在凯恩斯中埋葬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4000 年,而在坟墓中埋葬变得更加普遍 c。公元前 2000 年。木棺也出现在公元前 2000 年的范围内,以及与死者一起埋葬的个人物品。
几个世纪以来,许多石棺被洗劫一空,埋葬在坟墓中的任何东西很久以前就被带走了。然而,有些人,例如著名的Poulnabrone(爱尔兰克莱尔郡)的支石墓,仍然有足够的墓葬物品和遗骸,考古学家可以肯定地将其确定为重要的墓地。Clava Cairns(苏格兰因弗内斯)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是另一个完整墓地的例子,它似乎也用于天文目的。
更普通的坟墓,将死者放在棺材或石棺中,更容易被抢劫者忽视,因此它们的内容保存得更好。在这些文化中,和其他文化一样,相信死后灵魂会继续存在,虽然他们的确切仪式不为人知,但它们很可能与其他文化的相似,包括对更高权力的祈祷和恳求为死者的旅途提供帮助。尽管这些文化中没有关于来世信仰的书面记录,但石棺、支石墓和通道坟墓本身证明了这种信仰,即它们的结构和方向以及占星学的方向和事件。
随着基督教传入爱尔兰和苏格兰,葬礼被基督教化并通过书面记录而为人所知。尽管当时基督被称为可以安慰和带领死者走向来世的更高权力,但人们认为这位神只是取代了以前会出现在仪式中的年长的异教神。在基督教建立的每一种文化中,尤其是在罗马,都发生了同样的将古老的葬礼和仪式“基督教化”的过程。罗马城是天主教关于墓葬的传统起源地,并发展成为西方现代墓葬最常见的习俗,无论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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