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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疗前必须了解的三个基本原则,快快来学习!

生活百事通 2023-09-21 23:49:45

食疗,是以膳食作为治疗疾病的手段,即饮食疗法。

早在1400多年前《千金要方》一书中的“食治篇”,之后《食疗本草》等饮食疗法专著的相继问世,都体现了“药食同源”这一点。

食物虽然作用平和,但仍有一定的偏性,故在食疗时须根据食物的特点而灵活取舍,合理利用,根据个体需要,选用相应食物,或者合理搭配,以符合人体健康需要。

一、整体性原则

人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与自然界息息相通,人体内环境与自然环境间呈动态平衡,若因内外环境的改变或致病因素的干扰,破坏了平衡,则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

如气候突然变化,人体骤受寒冷,可导致脏腑功能失调,应及时应用祛寒食物以维持和促使人体内外环境的相对稳定和平衡。

二、三因制宜原则

1. 因时制宜

食物的摄入本身就是自然界对人体内环境的一种干预,是保持人体内外环境相对统一的重要因素。

正确运用不同性能的食物可以使人体顺应气候变化,保持内外环境的稳定。

夏天应多食西瓜、绿豆等,

秋季应多食梨子等,

冬季应多食羊肉等。

2. 因地制宜

我国地域广阔、物产丰富,但人们生活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差别较大,故其生活环境和饮食结构不尽相同。

注重地域性,是提高食物疗效的重要方面,亦是人体顺应不同地理环境的重要条件。

东南沿海地区潮湿温暖,宜食清淡、长于除湿的食物;

西北高原地区寒冷干燥,宜食性温热、长于散寒润燥的食物。

3. 因人制宜

人体的生理病理状况,随着年龄的变化和性别、体质的不同而有明显区别,若根据个人的不同年龄、性别、体质,有选择性地摄入食物,就可能起到防病治病、保持健康的作用。

儿童身体娇嫩,为稚阴稚阳之体,宜选用性质平和,易于消化,又能健脾开胃的食物,而应慎食滋腻峻补之品;

老年人气血阴阳渐趋虚弱,身体各部机能亦较低下,故宜选用具有补益作用的食物,凡过于寒凉或温热及难于消化的食物均应慎用。

男性在生理上因消耗体力过多,常应注意阳气的守护,宜多食补气助阳的食物;

女性则有经、产、乳等特殊生理时期,容易伤血,故宜食清凉、阴柔、补血之品。

阳虚者,宜食温热补益之品;

阴虚者,宜食养阴补血之品。

气虚易患感冒者,宜食补气之品;

湿热较甚者,宜食清淡渗利之品。

总之,充分利用食物的各种性能,调节和稳定人体的内环境,使之与自然环境相适应,方能保持健康,祛病延年。

三、平衡膳食原则

平衡膳食原则,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食用多种食物,而使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比例适当,避免偏食。

嗜食某种食物可致使体内某些营养物质缺乏,谷物、肉类、蔬菜、水果,在膳食中均应尽可能占有适当比例,以保证机体的需求。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因为饮食偏嗜而引发的疾病,如过食辛辣温热性食物,可造成口渴咽干,腹痛便秘等。

我国古代医家早就认识到了这点,如《素问•五脏生成论》中曾指出“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皱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

故尽管食物都有营养机体的作用,但因其性能不同,偏嗜不仅起不到营养作用,反而会导致脏腑功能失调,阴阳乖戾,危害健康,滋生疾病。因此,平衡膳食是食疗中的一个重要的应用原则。

文字来源:中医食疗学(第十版)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jiankangzonghe/45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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